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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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近几年,学院各级领导重视实验室队伍建设,采取各种积极有效的措施,如选拔优秀本科和硕士毕业生到实验室工作、设立实验技术人员“教学特聘岗位”、职称评定指标单列、符合条件的实验技术人员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证书等,使得实验室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是,长期以来,实验室队伍在一定程度上仍存在着定位不准、数量不足、培养不力、队伍不稳等问题,这已成为学院实验室工作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为此,学院对实验室队伍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转变观念,确立实验室队伍是我院人才队伍重要组成部分的思想
高校实验室队伍是学校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学科基地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和实验室管理的基本技术力量。
其整体素质决定着实验室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实验教学与科研工作的质量与效果,是实验室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
建成一支教学实验保障有力、科研实验和技术开发能力强、学科建设中能发挥重要作用、仪器设备使用管理良好、素质高、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的实验室队伍,既是实验室建设和发展的关键,也是学院创建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重要条件保障。
要突出以人为本,优化队伍结构,着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大力推进实验教学改革、实验创新和科学研究,充分发挥实验室队伍在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和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方面的作用。
二、科学定编,合理设岗,明确实验室队伍的岗位职责
实验室队伍由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组成。
实验室队伍的建设要根据教学、科研、技术开发、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等不同任务,科学定编设岗。
改革单一编制的模式,实行固定编制与流动编制相结合的聘任制度。
固定编制要保证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操作管理等重要岗位的人员聘任;流动编制采用短期聘用制,以适当补充固定编制的不足。
鼓励在读研究生和保留资格的研究生作为流动编制进入实验室工作,并作为选拔、培养实验室队伍的后备力量;吸收具有开发和研制能力的社会人员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增强实验室队伍的开放性和流动性;对技术含量较低、重复性、临时性的工作,可逐步改为灵活、经济的临时用工制度。
通过政策导向,吸引一批高水平的教师到实验室工作,逐步形成教学、科研、技术兼容,核心骨干相
对稳定的实验室队伍。
要按学科建设带动实验室队伍建设的方针,确定实验室队伍学历、职称、年龄结构的合理比例、建设计划和建设目标。
构建一支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以实验骨干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为主体的高素质实验队伍,带动实验室整体水平的提高。
要进一步明确实验室主任及实验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
要加强实验室主任的聘任工作,选拔和培养一批业务和组织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奉献精神的学科专业和学术带头人担任实验室主任,主持和规划实验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
实验室主任要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中级职称的硕士及以上学位(省级示范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要有正高职称),直接受学院分管副院长领导,享受与系主任同等待遇。
实验技术岗位的设置应根据实验教学、科学研究、仪器设备维护与管理等的需要和工作量为依据,实行人员编制的量化管理,并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
三、注重引进,促进流动,建立灵活高效的用人机制
要高度重视实验室队伍的建设,积极引进各类技术人才,防止断层缺档。
制订专门优惠政策,面向全国招聘高层次的实验技术骨干到我院实验室工作;继续选、留具有较强实验技能的校内外优秀博士、硕士毕业生和受过专门技术训练的本科毕业生到实验室工作;要鼓励教师参加实验室工作,为促进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水平做出应有贡献。
要把招聘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作为招聘专门人才来看待,确保我院实验室队伍的数量和质量得到快速发展。
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能高能低”的用人制度,实行不称职人员、素质较差、不适合实验技术工作人员的退出机制。
四、设立培训专项,拓宽培养渠道,提高实验室队伍的综合素质
要设立实验室队伍人员培训专项经费,解决实验室队伍培训的经费来源;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活动,包括业务知识和先进技术、专业技能的培训,如新开实验或引进新技术的上岗培训,常规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培训,多媒体、网络技术应用培训等。
培训主要采取岗位培训,结合专业听课、专业证书班等方式进行。
要制定有利于实验技术骨干、实验技术带头人脱产进修与重点培养的人才培养计划。
实验技术人员申报在职攻读学位,原则上必须是本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学院不支持单纯为提高学历而进行的跨专业学习。
定期开办专题讲座、组织研讨,介绍和交流本专业及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和前沿成果;定期组织校内外实验室队伍同行之间的技术经验交流会,实现人才和技术的资源共享;安排优秀实验技术人员和技术骨干赴国内著名院校和科研院所考察学习。
通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学术文化活动,强化实验室队伍的服务意识、质量意识、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为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和创造高水平科研成果提供技术支撑条件 五、建立激励机制,完善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实验室队伍的工作积极性
建立一套完整、科学、系统、全面的实验室队伍考核办法,采取以实验技术工作能力、业绩与成果为主,并与理论研究水平相结合的原则,即主要考察实验教学改革、设计开发新实验、改造研制新设备、开发仪器新功能、参与项目研发、掌握关键性技术、解决关键性问题的能力及仪器设备管理和维修水平等,引入激励机制,实行目标管理,充分调动实验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实验室队伍的职称评定着重突出实验技能和实际工作业绩。
在职称评审上,实验系列要突破副高职称的限制,设立正高职称或高级实验师、高级工程师可以低职高聘教授,使不同岗位之间具有同等竞争机会,以吸引、稳定实验技术骨干。
把实验技术人员列为教学人员范畴,符合条件的实验技术人员可以参加实验教学工作,单独开设实验课,开展实验教学改革,编写实验教材和参与科研活动,可与教师一样计算实验教学工作量;积极参与实验室开放和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开放服务工作,按规定获取一定的报酬或工作量;设立实验技术成果奖、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奖、优秀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奖等,定期开展各种评优活动,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地理科学学院 地理科学实验教学中心 2007年5月
附件二:
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考核办法为加强我院实验室管理,客观评价实验室工作人员:即从事实验室工作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工作成绩和效果,根据《重庆师范大学实验室工作条例》和《重庆师范大学实验教学管理规定》制订本实验室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一、考核组织安排
1、由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和人事部门共同制订考核办法。
2、各系、实验设备管理中心组成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工作考核。
3、实验室工作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各系、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应于每学年末完成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各系应将每位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考核材料及结果报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二、考核范围与内容
1、考核范围:
从事实验室工作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考核内容:
(1)思想品德。
(2)工作态度及完成工作量情况。
(3)实验教学:实验备课、实验准备、辅导、批改实验报告、实验课考
核等。
(4)实验研究:实验方法的改进、实验技术的改进、课题研究、实验材料(图表、标本等)制作等。
(5)实验室管理: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实验材料的供应、仪器设备的调试、管理、养护与维修、实验室清洁卫生与环境优化、实验室的安全措施。
三、考核程序
1、首先本人写出本学年工作总结进行自评,自评材料交系考核小组。
2、各系、实验设备管理中心考核小组根据各方面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价,写出综合评语。
综合评语的内容: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及表现、实验课的完成情况、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物资管理状况、实验技能水平及研究成绩、实验室安全、卫生状况。
3、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按优秀、称职、不称职确定被考核对象相应的等级,各系将考核结果报实验设备管理中心。
4、实验设备管理中心做出终评意见,结果报人事处存入个人档案。
四、考核等级及标准
考核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
其中优秀率不得超过总考核人数的20%。
1、具备以下各项条件的为优秀:
(1)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遵守国法院纪,遵守《公民
道德实施纲要》。
(2)事业心强,工作积极,能出色完成本岗位的工作量。
(3)实验教师:实验课前准备充分,实验课中辅导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实验的开出率达到教学大纲的要求,教学实验质量高、效果好,学员反映良好,学生的实验成绩优良率在80%以上。
在实验研究方面,积极申请并完成校级以上科研题目1项,或在实验教学中有实验方法、技术方面的改进1项,或在CN级以上刊物上发表实验方面的论文1篇。
(4)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在设备器材管理方面做到设备建卡率达100%,帐卡物相符情况达100%,有完善的领用、借用手续,对设备做到经常保养,及时维修,完好率达100%以上。
对实验、设备使用做好原始记录并进行总结,做好信息反馈。
在实验室管理上,有建全的规章制度和实验室操作规程,并能严格遵守。
在实验技能方面,能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能对仪器设备出现的故障及时维修。
在实验研究方面能改进实验方法和实验技术,能协助做一些课题研究工作等。
(5)实验环境干净、整洁,安全器具齐全,使用状况良好。
2、具备以下各项条件的为称职: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能参加学院组织的政治学习、各项活动,遵守国法院纪,遵守《公民道德实施纲要》。
(2)事业心强,工作积极,能完成本岗位的工作量。
(3)实验教师:实验课前准备充分,实验课中辅导认真,批改实验报告,
实验的开出率达到教学大纲的要求,教学实验质量高、效果好,学员反映良好,学生的实验成绩优良率在70%以上。
(4)专职实验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在设备器材管理方面做到设备建卡率达90%,帐卡物相符情况达90%,有完善的领用、借用手续,对设备做到经常保养,及时维修,完好率达90%以上。
对实验、设备使用做好原始记录并进行总结,做好信息反馈。
在实验室管理方面,有建全的规章制度和实验室操作规程并能遵守。
在实验技能方面,能掌握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能对仪器设备出现的故障及时维修。
(5)实验环境干净、整洁,安全器具齐全,使用状况良好。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称职:
(1)不能遵守校纪,多次迟到、早退、旷课(工),耽误正常工作的进行。
(2)实验教师由于自己在实验教学各个环节上不认真,学生反映不好,学生实验成绩及格率低于60%的。
(3)拒绝承担实验室的工作任务。
(4)由于本人工作疏忽、失职等原因,致使实验室出现意外事故或大型实验设备出现不应有的故障造成学院较大的损失。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是每学年实验室系列工作的总结,学院将对每学年的实验室优秀工作者予以表彰。
2、考核结果是实验室工作人员职称晋升和学院聘任的依据。
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者,学校继续聘任其原专业技术职务,并可按规定申报高一级
专业技术职务;考核优秀者,可优先申报或优先推荐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核不称职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并限期改进提高,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者,予以解聘。
六、其它事项
经学院批准外出进修学习、挂职锻炼、参加市直派出工作队等,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免予在本系列考核。
地理科学学院 地理科学实验教学中心 2007年5月
实验室培训新教师工作程序
一、制定计划:开会商定备课日程,对新教师提出要求。
二、检查仪器:教学仪器是否正常,实验数据是否稳定。
三、集中备课:对新教师的预习、操作、报告各教学环节严格要求。
四、考核上岗:出笔答题或操作题进行考核,实验和考核均达80分以上,方能上岗。
五、审查教案:新教师每次实验均应有教案和一份改错后完全正确的实验报告。
六、讨论要求:明确每个实验基本要求、提高要求、辅导注意事项、参考数据、评分标准。
七、听课复查:听新教师第一个实验课、查新教师第一次批阅的报告。
提出改进意见。
地理科学学院 地理科学实验教学中心 2007年5月
实验室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办法实验室人员是学校建设,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重要组成力量,加强实验室人员的培养是实验室建设中的一项极其重要的任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先进设备的不断引进,每个实验人员都有学习新知识,掌握新的测试手段的再提高任务.为了切实做好实验室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工作,提高业务素质与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验室人员的培养是为了全面提高实验技术队伍的思想业务素质,为了有利于实验技术队伍的稳定和建设.实验技术人员应具有很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业务水平,应具有良好的协作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教学,科研生产服务.
第二条实验技术人员的培养要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坚持有计划,有目标,分期,分批进行和骨干人员重点培养的原则.
第三条实验室主任应根据实验室承担的工作任务,制订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在完成本室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安排实验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的培训提高.
第二章培训方式与内容
第四条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以在职在岗的学习方式为主,通过参加短期进修班和在职进修系统学习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学历培养为辅,少部分可以安排脱产进修,重点培养.
第五条培训学习原则上必须专业对口,必须有利于提高教学水平,工作水
平,管理水平.
第六条学习培训以本校和本地区为主,离岗外出学习培训需由各学院或实验中心做出计划安排,报学校人事处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培训管理
第七条参加学习培训需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第八条各学院或实验中心应根据本单位的工作任务,人员等实际情况拟定年度人员培训计划.实验室应有学期的人员培训提高计划.
第九条凡参加培训学习的各项经费,应根据学习培训的内容和性质按学校有关规定由相关单位或主管部门承担.
第十条批准参加学习培训的人员,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学习规定的课程,并将相应的成绩和结业证明(复印件)等材料送主管部门备案,以作为今后业务考核的依据.
第十一条凡由学校或部门提供学历培训费的职工,毕业后需服从工作需要,安心本职工作,并按学校人事处的有关规定在本校工作满一定年限,方能调离本校.
第十二条实验室人员的培训工作,由各单位负责,充分发挥各单位高,中级相关技术人员的优势,请他们承担主要培训任务.有关培训内容,成绩和结果,如实记载存入本人业务档案.
第十三条学校对实验室人员的实验科学研究,实验教学法研究,设计的新实验,研制的实验装置以及实验技术开发等工作进行多方面的支持并组织鉴定,肯定劳动成果.
第四章培训考核
第十四条考核是对培训结果的检查.各级培训应对实验技术人员提出明确要求进行严格的考核与考试,并做好培训考核记录.
考核内容主要突出以下两点:
(一)参加培训人员在培训期间的政治表现,工作学习态度,学习成绩;
(二)参加培训人员业务能力,相关的基础理论,专业理论和实验技术的提高情况,仪器设备的维修,实验装置改进等方面的情况.
第十五条参加培训人员及时将培训考试或考核证书复印件交实验室主任.
第十六条实验室主任将实验技术人员的考核结果记入实验室档案并报人事处备案.
第十七条实验室人员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优和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
地理科学学院
地理科学实验教学中心 2007年5月
附件五:
实验室主任职责
一、负责实验中心的全面工作,根据学科发展和教学科研需要,负责制定中心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二、领导并组织完成实验室工作任务。
组织审定课程的实验教学大纲、修改及编写实验课程教材及教学改革。
三、搞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贯彻、制定、实施实验室规章制度。
四、领导实验室人员的工作,制定岗位责任制 。
五、负责实验室精神文明建设。
六、定期检查,总结实验室工作,开展评比活动。
七、负责报送每年固定资产的购置计划。
八、自觉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地理科学学院 地理科学实验中心 2007年5月
附件六:
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服从实验室主任的工作安排,协助主讲教师完成教学工作。
二、对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材料、财产负责进行管理。
三、负责有关实验的准备工作,课前应将所需仪器、设备、原材料准备
好 , 准备工作中出现问题 , 应及时与主讲教师商量 , 实验中应协助主讲教师指导学生实验。
四、爱护仪器、设备 , 正确使用仪器、设备 , 对仪器设备要进行经
常性的检查工作 , 使仪器设备处于经常完好可用状态。
五、每次学生完成实验后 , 应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性及完整性 , 如
有损坏或丢失 , 应及时上报处理。
六、严格遵守实验室关于物品领用 , 物资借用有关规定。
七、根据实验室工作人员职称的有关规定 , 各极职称的工作人员应完
成对仪器、设备相应的维护、维修工作。
八、维护实验室的日常清洁卫生、定期进行大扫除 , 室内仪器设备应
摆放整齐、干净无尘,做到实验室整洁规范。
九、遵守上、下班考勤制度,上班时间应坚守岗位 , 遵守请假制度。
十、及时对所管理的实验室新进仪器、设备进行验收 , 不得无故拖延。
十一、未经主管院领导及实验室主任批准 , 实验室工作人员无权将所管理仪器、设备出借外部门使用。
十二、未经允许 ,不得在实验室内从事一切与教学实验、科研无关的
十三、要服从某些非计划工作安排 , 每次完成情况 , 由实验室主任进行记载。
十四、应加强学习 , 提高业务水平。
十五、自觉遵守实验室的各种规章制度。
地理科学学院 地理科学实验教学中心 2007年5月
实验室实验技术成果奖评审办法 第一条 为重视实验技术的创新,正确评价实验技术成果的价值,激发广大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开展实验技术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我院实验技术的整体水平,更好地为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创造条件,特设立实验技术成果奖,对优秀的实验技术成果给予奖励,并制订本评审办法。
第二条 实验技术成果奖的申报范围:
1.实验技术与测试方法的研究和开发;
2.实验仪器设备和实验装置的设计、制作和改造;
3.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功能开发、扩展以及维修技术;
4.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方面,具有显著社会、经济效益和特色的科学管理成果;
5.其它与实验技术相关的成果。
第三条 实验技术成果奖的申报条件:
1.院实验技术开发立项项目的成果;
2.院实验室开放立项项目的成果;
3. 经过院级及以上技术鉴定,有显著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实验技术成果;
4. 虽未经院级以上技术鉴定,但已实际应用,且获得较好效益的实验技术成果;
5. 在较大范围内被公认的,在教学、科研等工作中有重大意义的实验技术成果。
第四条 凡已获科研成果奖、优秀教学成果奖或实验技术成果奖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系统性项目原则上不得分项申报。
第五条 凡申报实验技术成果奖的技术成果应具备完整的技术档案——技术论文、技术报告、图纸、资料、照片、鉴定或评估证书、使用单位意见等,并经过一年以上的实际应用,且效果良好。
第六条 实验技术成果是硬件方面的,必须提供有形产品;纯属软件方面的,必须提供详细的设计技术资料、图纸、运行实验报告、研制报告、技术及使用说明、用户意见等。
第七条 所有从事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均可按照本办法申报实验技术成果奖。
实验技术成果奖的评审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评价,重视教学效果,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行民主评定。
第八条 实验技术成果奖的评审程序:
1.申报者填写《实验技术成果奖申报表》(其中,申报一等奖的须提供成果鉴定书),附上完整的申报材料,向学院、部门(单位)提出申请;
2.学院、部门(单位)组织院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并签署意见,按排名先后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