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开展防治水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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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康字…2016‟号签发人:

关于在各煤业公司开展防治水专项治理的

实施方案

各煤业公司、相关部室: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基础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水害事故的发生,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开展煤矿防治水专项治理的通知》及长治市煤炭工业局下发的《2016年煤矿防治水工作重点》(长煤局防治水发…2016‟44

号)文件精神,结合各煤业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防治水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全面开展矿井水文普查和防治水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防治水基础管理及“雨季三防”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狠抓责任制度落实,确保煤矿水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企业稳定发展,坚决遏制水害事故的发生,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确保防治水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切实解决防治水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水害事故的发生,经研究,集团公司决定成立防治水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对全年防治水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并对各煤业公司的防治水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组长:

领导组下设专项治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负责定期组织开展防治水专项检查,落实防治水治理工作,各项防治水

工作的联络和日常事务工作,对防治水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监督各煤业公司保证水害防治的资金、工程、设备仪器落实到处。

三、治理范围及时间

专项治理范围:各煤业公司井下所有作业地点、邻近层水害、相邻矿区及采空区、地表深陷区、地表裂隙、排水设施。

专项治理时间:2016年3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并按市、县年度防治水工作重点要求,按时开展隐蔽地质因素调查、防治水应急演练等工作及自评报告的上报。

每月开展一次全面的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专项治理内容

(一)按照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

(二)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开展矿井水患补充调查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开展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调查,编制《矿井水患补充调查报告》。

(三)各煤业公司要立即对矿井充水条件,主要水害、历年涌水量、防治水工程、措施及效果进行分析评价和总结,3月底前将自评报告上报集团公司和县局。

(四)各煤业公司要继续按照《沁源县煤炭工业局关于开

展创建水害防治和普查治理示范矿井活动的通知》(沁煤发…2015‟46号)文件精神,遵照“示范、达标、巩固”的工作思路,持续开展水害防治达标工作,力争在年底达到水害防治和普查治理示范矿井标准。

(五)制定防治水基础管理“十条规定”的责任分解细则,把防治水“十条规定”分解到防治水各职能部门和防治水工作具体责任人,要做到十条红线规定水害隐患排查治理有制度、有责任人、有奖惩措施。各煤业公司将分解细则于4月10日前汇报集团公司。

(六)井下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探掘分离”的原则。探放水公示牌必须注明探水日期、探测具体位置、钻孔参数设置、钻孔布置图和允许掘进距离;井下超前物探和探水钻孔实行留痕式管理,做到物探有标示,钻探有痕迹,班班见痕,掘进、不见不掘,使掘进队与探水队能起到相互制约机制,确保探放水的可靠性和真实性。探放老空水要逐步引进探放水钻孔轨迹测量系统,提高探水的准确性。

(七)井下探放水必须认真作好探水记录,严格落实探放水钻孔验收“三单(停止掘进通知单、探水通知单、允许掘进通知单)四签字(总工程师、探放水副总、防治水科专业人员、驻矿安检员)”。

(八)各煤业公司抓好“雨季三防”和水害应急演练工作。进一步的加强“雨季三防”组织领导工作,细化责任,切实落实汛期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及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水害防止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防治水安全确认移交制度、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防治水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防治水工作优先制度、探掘分离管理制度和探放水作业现场图牌板管理制度以及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等各项防治水管理制度。

(二)全面排查了接近老空区或邻近关闭矿井的采空区,并对周边关闭的矿井和附近老窑开采情况进行水文地质分析,彻底查清水患威胁。建全《矿井充水性图》、《矿井水文地质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和矿井涌水量观测台账等各种台账及防治水基础资料。在《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注了积水范围,积水标高和积水量,及突水点、突水量,在图纸上画定三线(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

(三)探放水制度落实:矿井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物探先行、钻探跟进、化探验证”的综合探测手段,并成立了专职的探放水队伍,实现“探掘分离”管理,探放水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

采”的原则,对老空或相邻煤矿及含水层、导水断层、导水陷落柱确定探水线后进行探放水设计并进行探放水。

(四)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确保井口和地面设施不被洪水淹没,井口和主要场所通道以及要害部位准备好充足沙袋等防洪材料,泄水沟和拦水堤坝确认完好。

(五)在矿区内因采掘活动而引起地面沉降、开裂、塌陷、矿区较大的溶洞或废弃的旧钻孔等形成的矿井进水通道,应用黏土或水泥予以填堵,并做好记录存档工作。

(六)雨季前,各矿要成立领导组,制定“雨季三防”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雨季三防”组织领导工作,细化责任,切实落实汛期所需物资、设备和资金。雨季期间要实行24小时巡视,一旦发生险情,必须在第一时间立即撤出井下所有作业人员。5月份前,各矿必须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并组织开展汛期水害隐患排果治理工作。6月底前各矿必须完成矿井水害应急演练,并将演练结果上报集团公司和县煤炭工业局。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汛期前对本单位的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实验,并对水仓的淤泥进行清理。汛期落实值班制度并对地表裂隙和塌陷区域进行巡查,对井下涌水量变化的情况进行不间断的观测,准确掌握各涌水点变化情况,一旦发现异常立即组织现场人员撤离,同时报告矿调度室。

六、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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