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经正义与北朝经学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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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哲学・
《五经正义》与北朝经学传统
潘 忠 伟关于唐代经学的渊源,学者多归结于南朝学术,认为《五经正义》与《经典释文》相类似,都是关于南朝经学的总结。实际上,《五经正义》与《经典释文》有一重要的差别:《经典释文》纯为南朝学术文化之结晶,而《五经正义》则为南北经学融合的结果。
在这当中,应注意到唐初官方学者对于南北学术的态度较为复杂和微妙。大致上说,在修撰《五经正义》之前,唐初官方学者所继承的主要是南朝的经学传统,而至修撰《五经正义》之时,则更注重北朝的经学传统。具体而言,《五经正义》之旨趣,不仅在于继承南朝学术,也在于吸收北齐、北周及隋代的经学思想。当然,在《五经正义》成书之前,北周及隋代的经学已初步吸收了南朝经学的思想。从这一意义上说,北周及隋代经学之融合南北之学的意向,实为《五经正义》最重要的思想渊源。
一、北魏以来南北经学合流的趋势
在南北朝时期,南北经学互有交往,此种交往主要体现为南朝学术对北朝学者的影响。当然,此时尚未完全实现南北经学一统的局面,不过北方学者已初步注意到这种融合的必要性,并在隋代初步实现了南北之学的整合。
关于北魏末期至隋代初期南北经学的基本特征,史家多援引《隋书・儒林传序》“南人约简,得其英华,北学深芜,穷其枝叶”一语,以为定论。应当指出,此种关于南北学术全貌之概括,有其精当之处,但还不够全面。我们不妨仔细研读《隋书・儒林传序》当中“南人约简”一节的全文:
自晋室分崩,中华丧乱,五胡交争,经籍道尽。魏氏发迹代阴,经营河朔,得之马上,兹道未弘。暨夫太和之后,盛修文教, 绅硕学,济济盈朝,缝掖巨儒,往往杰出,其雅诰奥义,宋及齐、梁不能尚也。南北所治,章句好尚,互有不同。江左《周易》则王辅嗣,《尚书》则孔安国,《左传》则杜元凯。河、洛《左传》则服子慎,《尚书》、《周易》则郑康成。《诗》则并主于毛公,《礼》则同遵于郑氏。大抵南人约简,得其英华,北学深芜,穷其枝叶。考其终始,要其会归,其立身成名,殊方同致矣。(《隋书》,第1605-1606页)
这段文字立论的基础,是承认北魏太和(477—499年)之后,北朝学术不仅不逊色于南朝,反而有所超越,所谓“其雅诰奥义,宋及齐、梁不能尚也”,即是此意。这一时期的北朝学术是以北魏末年徐遵明及其门生为代表人物。以此判断为基础,《隋书・儒林传序》对南北经学好尚的具体情况作了概括,精确地揭示了南北学术之差异,却未提及南北学术之相互影响及渗透。而《北齐书・儒林传序》中的相关记载,恰能弥补这一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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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经学诸生,多出自魏末大儒徐遵明门下。河北讲郑康成所注《周易》……河南及青、齐之间,儒生多讲王辅嗣所注《周易》,师训盖寡。(《北齐书》,第583页)这段话描述了南北朝时期北方学术的全局,即徐遵明继承郑玄,在黄河以北传播郑学;郑学在北朝经学当中处于主流地位。而“河南及青、齐之间”,王弼的《周易注》受到重视,只是“师训盖寡”,这说明南朝盛行的王弼《易》学也在北朝流行,南北《易》学是相互渗透的。
《北齐书・儒林传序》又提到北朝《尚书》学的情况:
齐时儒士,罕传《尚书》之业,徐遵明兼通之。……并郑康成所注,非古文也。下里诸生,略不见孔氏注解。武平末,河间刘光伯、信都刘士元始得费 《义疏》,乃留意焉。(同上)在北齐武平元年(570年)之前,北朝《尚书》学以遵从郑玄为主,至武平末年,南朝的费 《尚书义疏》为北方学者刘炫、刘焯所获得。费 的《尚书义疏》属于《尚书》孔安国《传》系统,而孔安国《传》通行于南朝。这说明南北朝时期北朝学者也受到南朝《尚书》学的影响。
在《诗》学方面,《北齐书・儒林传序》称:
通《毛诗》者多出于魏朝博陵刘献之。献之传李周仁,周仁传董令度、程归则,归则传刘敬和、张思伯、刘轨思。其后能言《诗》。(同上,第583-584页)
文中指出北朝的《诗经》学者“多出二刘之门”,所谓“二刘之门”指以刘敬和、刘轨思为代表人物的学派。关于刘轨思其人,《隋书・刘焯传》提及刘焯与刘炫“同受《诗》于同郡刘轨思”(《隋书》,第1718页)。也就是说,刘炫与刘焯的《诗》学在北朝处于主流地位,而二刘之受南学影响是上文已提到过的。
在《春秋》学方面,《北齐书・儒林传序》记载:
河北诸儒能通《春秋》者,并服子慎所注,亦出徐生之门。……又有姚文安、秦道静初亦学服氏,后更兼讲杜元凯所注。其河外儒生俱伏膺杜氏。其《公羊》、《谷梁》二传,儒者多不措怀。(《北齐书》,第583-584页)
文中提到河北儒者姚文安、秦道静“兼讲杜元凯所注”,而河北之外的儒者“俱服膺杜氏”,这说明北朝《左传》之学,也受到南学影响。
在《北齐书・儒林传序》的概述当中,刘炫与刘焯处于关键性的地位,炫、焯二人合称“二刘”,同为隋代北方大儒,为北朝经学的重要代表人物。“二刘”学术的基本情况如《隋书・儒林传序》所说,是“学通南北,博极今古”。所谓“学通南北”,是指初步融合南朝与北朝的经学;所谓“博极今古”,是指兼通今古文经学。《隋书》本传记述了刘炫治学的大概情形:
炫自为状曰:“《周礼》、《礼记》、《毛诗》、《尚书》、《公羊》、《左传》、《孝经》、《论语》孔、郑、王、何、服、杜等注,凡十三家,虽义有精粗,并堪讲授。《周易》、《仪礼》、《谷梁》,用功差少。”(《隋书》,第1720页)
可以肯定的是,刘炫《尚书》学兼从北朝郑学与南朝孔氏《尚书》学;刘炫《礼》学和《诗》学兼从北朝通行的郑玄之学与南朝通行的王肃之学;刘炫的《春秋》学则兼从北朝盛行的服虔之学与南朝盛行的杜预之学。
在北周及隋代,以刘炫、刘焯为代表的北方学者,初步实现了南北经学之整合。此种融合南北学术之意向,是孔颖达学派撰作《五经正义》、整合南北之学的先声,也是孔颖达学派最为主要的思想・
76・《五经正义》与北朝经学传统
渊源。二、唐初官方学者对于南北学术的态度及其变化
唐代学者对于南北学术之取舍,有一复杂的变化过程。在《五经正义》修撰之前,某些南方学者在唐朝官方学术当中占据主流地位,徐文远与陆德明为其中的代表人物;而至修撰《五经正义》之时,北方学者的地位上升,其中以孔颖达与颜师古的表现最为显著。此种人事的变更,实与官方学术态度的演变同步。具体而言,在修撰《五经正义》之前,唐初官方经学主要是继承南朝经学;而至修撰《五经正义》之时,唐代官方经学便以北学为主。当然,此处所说的北学是指北齐、北周及隋代的经学,而北齐、北周及隋代的经学都已吸收南学,初步实现了南北经学之融合。
在唐高祖时期,官方经学主要是遵从南朝学术传统,而轻视北学,其具体表现即在于出自南朝的徐文远及陆德明等学者受到倚重。据《新唐书・徐文远传》记载,文远之父徐彻曾为南朝梁代秘书郎,后因被虏而在北方定居。隋炀帝大业初年,徐文远为国子博士。他在唐高祖武德年间,仍为国子
博士,约卒于武德末年至贞观初年之间。①又据《旧唐书・陆德明传》,陆德明为南朝大儒周弘正之
弟子,在陈、隋二代为国子助教,唐时任太学博士、国子博士,去世于贞观初期。徐文远和陆德明二人的学术和师承渊源均在南朝,而受到隋、唐两朝重视,可谓南人北仕学者之典型代表。《旧唐书・徐文远传》提到隋代的舆论:“时人称文远之《左氏》、褚徽之《礼》、鲁达之《诗》、陆德明之《易》,皆为一时之最。”(《旧唐书》,第4943页)四人之中,褚徽和鲁达的影响较小,而徐文远和陆德明在隋朝的学术地位已到“最”的程度。到唐代初期,二人的学术地位继续提升。《旧唐书・徐文远传》称:
武德六年,高祖幸国学,观释奠,遣文远发《春秋》题,诸儒设难蜂起,随方占对,皆莫能屈。封东莞县男。(同上,第4944页)
《新唐书・徐文远传》亦记此事,可见徐文远在《春秋》学上的造诣为官方所认可,拥有权威地位。关于陆德明,《旧唐书》本传称:
后高祖亲临释奠,时徐文远讲《孝经》,沙门惠乘讲《波若经》,道士刘进喜讲《老子》,德明难此三人,各因宗指,随端立义,众皆为之屈。(同上,第4945页)
陆德明兼通《孝经》、《般若经》及《老子》,正和南朝的学术传统一致。可以推断,陆德明只是当时南人北仕之一例;除他之外,唐初受到重视的南方学者应当还有很多。对这种官方学术以南学为主的情况,有一证据极为重要。《宋朝事实类苑》“江南书籍”条目下有云:
杜镐引贞观四年敕:“以经籍讹舛,盖由五胡之乱天下,学士率多南迁,中国经术浸微之致也。今后并以六朝旧本为正。”(江少虞,第389页)
杜镐所引的唐太宗敕文不见于两《唐书》,也不见于其他常见的唐代文献。敕文关于“五胡乱天下”,是对北方学术的否定。敕文明令以“六朝旧本”为正,是唐初学术继承南学的重要证据。仅根据这条史料,便可得出明确结论:唐初官方所继承的是南学传统,而非北学传统。
此种沿袭南学的官方政策,随着徐文远、陆德明的谢世,便出现微妙变化。唐太宗时期,官方经・
86・《哲学研究》2008年第5期
①徐彻于公元555年被虏至北方,因家贫,文远之兄鬻书为业,其时文远已能阅书。而文远卒时年74,据此推算,其卒年约在武德末年、贞观初年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