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南街道规划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地段(YZ08)控制性

详细规划

█法定文件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地段(YZ08)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由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01、总则

1.1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2)建设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4)《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10.;

(5)《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6)各类专项(专业)规划;

(7)涉及城市规划建设的其它法律法规;

(8)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南起鄞州大道,西至奉化江,北连鄞县大道,东接高教园区到钱湖南路。规划用地面积766.71公顷。

1.4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至2020年,规划基准年为2009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

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技术管理文件的所有内容应遵循法定文件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02、功能定位、发展思路、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

2.1功能定位

根据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现状分析、因素分析,确定本区的功能定位为:宁波鄞州新城区的核心区,是以行政职能、商业商务、文化休闲、生活居住作为主要功能的城市复合功能区块。

2.2发展目标

根据功能定位及用地布局,确定本区的发展目标位:

(1)高效的目标:加强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以充分体现现代化城市特色,满足社会需求,美化城市空间的原则,合理划分产业结构及优化新城区的结构布局,形成布局相对均衡、多层次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2)特色的目标:结合特有的自然资源,以鄞州公园为核心、以奉化江绿带为依托,精心组织景观要素,形成与自然河网空间协调共生的特色景观和最具景观价值和生态内涵的区域。并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为投资者开辟理想的投资环境,为规划建设管理制定灵活、有效的手段和可操作的规范。

(3)生态宜居的目标:注意保护和营造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以人为本,创造环境优美的城市景观,走可持续性发展之路,建设高品位的生活宜居区,充分

利用新城区生态环境的禀赋优势,做好绿地、景观、水系、建筑、街景等城市景观的有机协调,努力将新城区建设成为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现代化生态新城。

2.3控制规模

本规划范围规划人口2.35万户、约7.05万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700.04公顷,(不包括水域面积 66.67公顷),占总用地的 91.30 %,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99.30㎡。

2.4规划结构

本片区规划结构可以概括为“一带、一轴、二心、六组团”构成的空间结构框架。以城市道路为分隔,形成八个基层社区和一个中央绿地景观带;规划视整体为一街道社区,布置街道社区中心,呈多个点状分布;规划区政府为核心的行政文化中心和南部商务区的商务商业中心。

0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

结合行政街道和社区界限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依据上述原则,规划将首南地段划分为10个控制单元,单元编号为YZ08-01至YZ08-10。

3.3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总建设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本编制区的总建设容量704.34万平方米,其中保留的建设容量388.94万平方米,新建的建设容量315.34万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控制容量不得突破。

0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161.8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3.12%,人均居住用地22.96平方米。其中二类居住用地108.12公顷,中小学用地19.38公顷。

规划以城市道路围合空间,形成8个基层社区;新开发的居住地块应以开发中高档住宅为主。规划居住人口2.35万户,7.05万人,每个基层社区分别为3000~12000人不等。

规划拆迁片区内厂房,置换为商务、居住功能,新开发的居住区应以开发中高层住宅为主。

4.2公共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设施按片区级公共中心-标准社区级服务中心-基层单元社区级服务平台三级配置,既层级配置相应的公共设施,又为居民就近享用各级公共设施。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193.5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27.64%,人均公共设施用地27.45平方米。其中商业金融用地114.11公顷,文化娱乐用地18.42公顷,体育用地12.33公顷,医疗卫生用地8.51公顷,教育设施用地4.56公顷,其它公共设施用地0.7公顷。

规划对现状公共设施用地进行整合,集约用地。规划公共设施按市区级-街道社区级-基层社区级三级配置,增强公共设施布局结构。

重点打造以南部商务区、行政职能带,强化湿地公园商业景观轴线。

4.3其他用地

其他用地还包括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及水域。具体内容详见相关章节。

0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配套原则

根据城市社区管理和空间布局体系,城市社区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