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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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
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目录
1 总则
编制目的
编制依据
适用范围
基本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组织指挥体系
工作职责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预测预警
预防预警信息
4 应急响应
分级响应
信息报送和处理
指挥与协调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宣传报道
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善后处置
社会救助
总结
6 保障措施
通信与信息资源保障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7 附则
名词术语、缩写的定义与说明预案管理和更新
预案解释部门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森林火灾是突发性高、持续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一旦发生,会给国家森林资源造成巨大的损失,威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森林火灾的扑救,要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因此,必须建立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做到森林防火工作早投入、早发现、早报告、早扑救。
编制目的
全区森林防火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努力提高对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能力,减少森林火灾,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工作,正确处理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努力防止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迪庆藏族自治州处理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迪庆藏族自治州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开发区境内发生的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宗旨,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职责分明、密切配合,反应及时、处置果断、科学高效,平战结合、军民合作的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组织指挥体系
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由开发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任指挥长,虎跳峡镇林工站站长,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局长任副指挥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由社会事业发展局分管林业的专职人员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工作职责
在开发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扑救工作实际和各部门、单位职能,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综合调度组、后勤保障组、前线指挥组、宣传报道组和技术咨询组。各组的具体任务如下:
(1)综合调度组
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信联络、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工作。
(2)后勤保障组
协调相关部门紧急筹措扑火资金,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的快速运输,为扑火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3)前线指挥组
深入火场一线,进行规范化的调度和科学的组织指挥,指导当地扑火前线指挥部开展扑火救灾工作。及时向地方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反馈火场信息,协调解决当地政府在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4)宣传报道组
负责防火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时准确地报道火情、灾情和防火工作信息。
(5)技术咨询组
召集有关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咨询组,对火场态势及火灾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为扑救工作提供技术咨询。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预测预警
地方政府、村(居)委会两级森林防火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有计划地开展计划烧除,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火险预警级别:火险等级共分5级。1、2级火险天气森林不易燃;3级火险天气森林可燃;4级火险天气森林易燃;5级火险天气森林极易燃烧。
预防预警信息
依据气象部门气候中长期预报,分析各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并通过广播、电视等传输系统向全区发布火险形势宏观预测报告。
4 应急响应
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一般情况,随着灾情的不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也相应提高。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按由低到高分为三级。
Ⅰ级响应
发现火情,各村(居)委会应立即组织扑救,必须在火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控制火场,并及时向地方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各级扑火前线指挥部要组建到位。
Ⅱ级响应
当出现火场持续12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受害森林面积30公顷以上;造成1人以上、5人以下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或者发生在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外县大面积火场距我区界线或实际控制线5公里
以内,并对我区境内森林构成较大威胁的火灾等五种火情之一时,开发区管委会立即进入紧急工作状态,及时向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有关支持保障部门报告(通报)情况,拟订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下达扑救任务。
Ⅲ级响应
当出现受害森林面积50公顷以上,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造成5人以上伤亡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以及需要军队支援的森林火灾等四种火情之一时,开发区管委会可根据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请示,请求州政府和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助指导并报请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给予救援。
信息报送和处理
一般火情,由县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按照林火日报、林火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上报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出现重大火情时,开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核实情况后报告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出现特别重大火情时,开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如实向州政府和州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最迟不得超过4小时,并密切关注火情动态。
指挥与协调
扑救森林火灾按响应级别的规定由同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各级领导靠前指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