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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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外来务工人员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为更好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营造尊重外来务工人员的良好社会环境,近年来,昆明市社会保险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正确领导和省社会保险局的指导帮助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相继实施为契机,在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保障务工人员平等的社会保险待遇
2010年
5月以昆明
市人民政府
名义召开城
镇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关
系转移接续新闻通报会。对在昆明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给予保留社会保险关系或者随同转移个人帐户、接续社会保险关系。2011年7月随着《社会保险》的实施,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外来务工人员办理养老、
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保障外来务工人员与其他劳动者一样享有平等的社会保险待遇。
二、创新工伤康复模式,全面开展工伤康复工作
为了大
力推进工伤
康复,维护
务工人员的
合法权益,
2010年6
月以市政府
名义在省第三人民医院举行“昆明市工伤康复启动仪式”。2011年2月份考核并评定了9家工伤康复试点医院,分别签定了工伤康复服务试点医院协议。5月份组织昆明市工伤康复专家召开了工伤康复专题会,成立了工伤康复专家小组,初步探讨了工伤康复的标准。8月酝酿全市老工伤人员工伤康复,制定了工伤康复方案,建立健全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相结合的机制。今年以来,为了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督促定点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对9家工伤康复试点医院进行了实地考核。2月,与合格的工伤康复试点医院签定工伤康复服务协议,同时要求不合格的工伤康复试点医院限时进行整改。
三、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
外来务工
人员流动性
大、参保意
识不强,企
业劳动用工
不规范、劳
动关系不稳定、随意性大,导致外来务工人员劳动权益被侵犯。近年来,我局先后在东风广场、官渡广场、南屏街等地开展社会保险大型宣传活动。并利用报纸、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多种手段对社会保险相关问题进行宣传和解答,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社会保险意识,对社会保险工作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充分维护了参保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2012年4月,为深入广泛宣传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通知》,提高务工人员的参保意识,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在南屏街开展了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切实保障工伤职工权益”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增强了企业的参保意识,使更多的劳动者了解了社会保险对自身权益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