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音乐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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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广告中背景音乐的重要性
——以苹果Ipod广告为例关键字: 背景音乐重要性品牌
One,Two,Three,Four,
Tell Me That You Love Me More。
Sleepless,Long Nights。
Sighs,What My Youth Was For。
……
想必iPod迷们都对这首歌曲非常熟悉,如果把这首歌曲播放出来,那清新的音调定会吸引很多人侧耳倾听,而对于广告人而言,它可能还意味着更多。
Compete曾经披露过一则有趣的广告成功案例。在苹果新产品上市时,投放了一系列广告,主角分别是:iPodNano、iPodTouch、MacbookAir。这三则电视广告的配乐,分别找来三个不怎么出名的小乐团。虽然歌手不出名,但歌曲却显然经过精挑细选,非常好听,好听的程度则是:观众看完这则广告,连忙回到计算机前面去搜寻这些歌曲的名字。
Compete捕捉了从2007年8月到2008年1月,5个月的时间,搜索引擎的关键字,发现其中关于这三支广告的关键字,加起来一共有100万次以上的搜索。其中最好听的iPodNano广告中的Feist所唱的《1-2-3-4》一曲,单单9月份一个月就吸引了42万次的搜索。可是,问题来了,由于观众并不知道这首歌是谁唱的,所以观众搜索的
字符串大多是“iPodNanoCommercial Song”,其次是“iPod Nano Commercial”,再其次是“iPodCommercialsong」”,再其次是“iPodCommercial”,你可以感受到这些观众急于找这支好听的歌,却不知道该怎么查,只好模棱两可地去搜索“iPod那支广告的好听歌曲”之类的关键字。
从上,可以看出一首好的背景音乐将对品牌的塑造起着重要作用,甚至是决定作用。音背景乐大大扩展了叙事的手段与内容,增强了叙事效果。声音往往能引起人们视觉的联想。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一种感觉引起另一种感觉的心理活动被称为联觉,它是人的感觉的相互沟通。视听之间的联觉是最常见的联觉活动。广告中联觉的运用能够在有限的时间里充分调动观众的各种感觉器官,扩展画面内容,强化视觉冲击。由此可见,音乐必然成为广告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然而选择背景音乐,并不单单是所谓的好听即可,就像苹果公司一样,选择一首歌作为背景音乐,他们不仅考虑了音乐的悦耳,当然还要进行一系列的市场调研,如品牌的目标消费者,品牌自身的优势,以及创意出一些在广告中尚未使用的手段,来吸引消费者,用一些好听但却未知的歌曲作为背景音乐就是手段之一。
苹果广告创意就在于,它在广告iPod的同时,播放一首很好听的无名歌曲给你听;歌曲这种东西很通俗,喜欢一段美妙旋律的人,肯定远比喜欢iPod的人还多很多;想再听一次这首美妙歌曲的人,肯定比想知道iPodNano在做什么的还多很多。所以,三百万人看到这则广告,可能有高达100万人都共同觉得“这首歌真好听”,然后,
他回家后,就会跑去搜索“iPod的那首好听歌曲”,想认识认识这位“无名英雄”。这样就达到了吸引消费者的作用,甚至不仅吸引到了目标消费者还吸引到了更广泛的未知受众。
如今的IPod系列产品外壳多彩丰富,十分吸引年轻的消费者,在最近的广告中,一如既往的使用利润曲风欢快动感的音乐,让IPod 绚烂的色彩,在音乐的衬托中代表着年轻人的青春梦想。
苹果公司合作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不仅对世界计算机产业有着非凡的影响力,而且还对整个世界的音乐产业发展产生了巨大作用;曾经美国权威音乐杂志《Billboard》评选出了十大最为出彩的苹果广告歌曲。于是选出其中前五首,来看看苹果是如何仅从音乐这一个角度,来开创自己的品牌王国。
No.1 U2乐队《Vertigo》 (2004)
U2是一支成立于1976年的爱尔兰都柏林摇滚乐队,自80年代窜起走红之后,一直到进入21世纪的今天,仍然活跃于乐坛。除了传统的另类摇滚之外,在90年代中、后期U2也曾一度尝试过将摇滚与电子舞曲融合的流行摇滚。这支广告歌曲《Vertigo》来自U2乐队2004年的专辑《How To Dismantle An Atomic Bomb》中,同时也成为了U2在过去7年中最火的歌曲。事实上,苹果2004年推出了一款U2特别版的iPod,其机身的颜色就是《How To Dismantle An Atomic Bomb》封面的黑红二色,这首《Vertigo》也就顺理成章被选为苹果这款特别版iPod的广告背景音乐了。当时,乔布斯在双方的合作时大赞U2说道:“U2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乐队之一,我们非常荣幸
能与他们展开合作。”而这次苹果和U2之间全方位合作,也成为双方历史上共有的经典时刻。
No.2 披头士乐队《I Want to Hold Your Hand》(2010)
在2010年苹果iTunes商店开始销售著名英国乐队甲壳虫(The Beatles)的作品之前,一场围绕着商标侵权的官司就在美国苹果公司和英国苹果唱片公司(甲壳虫乐队公司实体)之间展开了数十年,因为英国苹果唱片公司担心网络数字下载发行音乐的方式会威胁到传统
音乐产业的生存模式。最后,这场官司的赢家是美国苹果公司,这对于甲壳虫乐队的粉丝乔布斯个人来说也是一次巨大的胜利。尽管很多评论家忧心这种数字下载购买音乐专辑的方式让听众过于依赖iTunes商店的音乐列表推荐,但这一方式的确帮助各家音乐集团接触到了更多的新生代音乐听众。据悉,这首《I Want to Hold Your Hand》是由乐队成员约翰·列侬和保罗·麦卡特尼在保罗的演员女友简·亚瑟(Jane Asher)家中的地下室创作完成的,在乐队成员的演绎下带有美国宗教风味。值得一提的是,这支单曲在2010年就被直接用到了苹果iPod+iTunes的音乐广告中。
No.3 Feist 《1 2 3 4》(2007)
加拿大民谣才女Feist本名Leslie Feist,她于1976年出生在加拿大的一个宁静小城卡尔加利,自幼喜欢音乐,后来她便用自己的姓氏Feist给自己取了这样一个艺名。1999年推出独立制作的首张专辑《Monarch (Lay Down Your Jeweled Head)》后一直处于事业的低潮,直到单曲《1 2 3 4》被选作苹果iPod Nano 3的广告歌后,Fe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