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创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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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创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

方案

创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XX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充分发挥餐饮服务示范单位的典型示范和带动辐射作用,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进一步提高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根据《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县创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坚持政府推动与企业争创相结合、分类指导与分级联创相结合、逐步推进与滚动发展相结合、突出重点与全面统筹相结合、政策扶持与资金扶助相结合,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县、乡二级联创,充分发挥示范单位典型示范和带动辐射作用,提升全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从18年8月开始,力争用三个月左右的时间,达到全省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包括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点餐饮店)的创建标准,形成点线面相结合,覆盖全县的多层次、全方位、全业态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群体,促进全县餐饮服务行业管理水平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三、建设标准

本实施方案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以下简称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标准,是省级示范县、示范街和示范单位的基本标准。

(一)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

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领导与工作机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执法监督队伍配备有力,独立设置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行机构,建立检验检测机构或装备必备快速检测设备。监管部门间工作机制运转协调、专项整治成效明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健全,监督、检测经费保障充足。辖区内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设立投诉举报网络,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餐饮服务行业管理组织健全有力。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监管工作扎实有效。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达到100%,其中B级以上达到75%;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及餐饮具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村10桌以上集体聚餐备案率达到85%以上;辖区食品安全应急网络覆盖面达100%;辖区内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辖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目标达到100%;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0%以上。

(二)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

我县XX街道办红桥东路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街区内不存在无证经营的现象,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均应诚信守法经营;街区内统一公示投诉举报电话,配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街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B级以上达90%;街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比例达到45%以上;街区内配有基本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连续两年以上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75%以上。

(三)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应当诚信守法经营,设备设施健全、工艺布局合理,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实施。各项措施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具有食品安全快检设备,能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较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强、管理规范,能够全面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100%;量化分级管理被列为B级以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积极采用“五常法”或“六T法”等先进管理方法;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四、方法步骤

18年8月下发实施方案,启动示范县(街、单位)工程建设活动。

18年9月,各乡镇(街道、场、办事处)、有关单位迅速宣传发动,结合实际制定示范工程建设方案。

18年10月,各乡镇(街道、场、办事处)、有关单位围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街、单位)创建内容,开展自查自纠,监督指导,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建设。

18年11月,迎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街、单位)验收组对我县示范县、示范街和示范单位的创建单位进行考评。

五、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场、办事处)、各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站在践行科学发展观和维护社会稳定、构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有力领导下,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指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全面达标。广泛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创共建。

(二)明确工作责任,狠抓目标任务落实

创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重,时间紧、要求严、标准高,县政府将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创建工作目标实施和管理考评细则,将创建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和各职能部门,进行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各乡镇政府(街道、场、办)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发展规划和政府年度考核目标。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与村(居)委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与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户)签订“诚信承诺书”,签订率达100%。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基础建设,整合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协同县直有关食品安全工作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场、办事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的作用,开展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及时了解掌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每半个月按时向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动态信息。农业局负责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场、办事处)建设一个以上农产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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