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工程建设监管力度规范招投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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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招投标程序

根据公司领导安排,我代表公司纪委,从监督角度出发,就我公司近两年来的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运作情况做一小结,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几点意见。

一、主要工作及成绩

近两年来,公司和公司纪委高度重视和不断加强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投标监督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公司监督管理部门、全体招标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坚持依法招标,有效防范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保护了干部,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两年来,公司招标项目近三百个,没有发生法律纠纷,没有出现劣质工程,没有发现贪污受贿案件,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受到了投标人和评标专家的广泛肯定和好评。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科学运作,加大招投标监督管理力度

公司结合自身点多线长、项目种类繁杂的特点,建立了行之有效的招投标监管模式。

一是领导挂帅亲自抓。朱总对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强调“要切实加强招投标监督管理,杜绝违纪违规,保护好干部”,亲自批阅招投标专项检查情况报告。对个别重大项目招投标或议标活动,公司领导亲自参加。

二是实行重大工程项目招标统一代理制。公司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大宗工程项目招标业务由国贸公司统一代理。

三是实施招投标活动全过程监督。对招标方式的确定、评标办法的制定、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发售、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资质预审、投标、开标、评标、定标、中标、合同签订、合同变更、竣工决算等环节实施有效监督。

四是组织招投标专项自查。集团公司每年对我公司进行一次招投标专项检查,为迎接集团公司检查,公司都要在此之前组织认真客观的自查。从中发现了一些问题,根本目的是促进我们的工作。

五是全面开展工程建设专项审计。根据集团公司规定,项目不审计不能决算的原则,对公司的所有建设项目,全部组织审计,把好工程项目最后一道关。

(二)规范运作,不断完善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招投标规章制度。公司先后下发了《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项目招投标监督暂行办法》、《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办法》、《工程项目建设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逐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和物资采购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法定程序。主要是严把五道关:1、严格执行招标标准,规定工程施工50万、物资采购20万以上的项目公开招标,非公开招标要报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批,重大项目要报集团公司审批。2、严格执行法定开标人数,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3、严格执行评委规定人数及其合理专业配置。

4、严格执行评标办法公开的规定,招标文件对评分因素及分值全部公开。

5、严格执行中标规定,无特殊充足理由的,不得改变中标结果。

三是规范评标办法。加强对重大项目招标、评标办法的审查。针对少数项目评标办法不合理、不公正的问题,严格把关,进行修改完善,对显失公平的评标结果,及时予以纠正,从源头预防虚假招标。

(三)加强成本控制管理,增强招投标的竞争性

一是加强概预算及标底编制管理。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一般采用公布概算的方式委托国贸公司组织招标,这样就不能形成价格竞争优势,因此,公司的概算编制、降造和权重系数设置贯彻从严从紧的原则,极大地降低了成本。

二是大力鼓励充分竞争。公司严格落实集团提出的“鼓励合理低价中标、严格控制中高价中标、杜绝最高价中标”的原则,对公司自行组织招标的项目划分为三类评标办法:1、对通用设备物资或技术要求简单的工程采用低价中标法;2、对含有较复杂的技术要求的设备物资或工程项目,以投标报价为主要因素;3、对科研和高新技术产品或工程项目,采取单一来源进行谈判或采取议标的方式确定。

三是严格执行中标价格。要求投标价、中标价、合同价相一致,严格控制合同变更,防止在施工中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提高价款。

四是抓关键监督环节。把非公开招标的报批程序、评标办法的制定及公开、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及执行、竣工决算等环节作为监督的重点,增强了监督的实效性。

五是抓重点监督问题。把高价中标作为重点,原则上不得高价中标;把预防串标围标作为重点,防止公司利益受到损害;把查处投诉问题作为重点,对投诉举报问题,认真调查核实。

去年,监督部门在实施招投标监督过程中,因非公开招标请示未经招投标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阻止了三次议标谈判活动;纠正了两次显失公平的评标结果;提出了若干改进和完善招投标程序和方法的建议,促进了招投标工作规范化。

二、存在的问题

在集团工程建设专项会议上,集团主管效能监察处长詹才军同志在招标管理现状和存在问题的调查结论中指出: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工作总体形势是好的,但各子(分)公司发展不平衡,归纳起来为“五句话”:大多数单位管理比较规范,极少数单位管理不尽规范;大部分项目基本管住,小部分项目没管住;招标中间环节基本管住,两头环节部分没管住;业务人员基本能管住,少数领导人员难管住;大问题没发现,小问题常出现。这应该是整个集团公司的招投标管理现状。就我公司而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分工程项目因前期设计不完善,没有充分考虑到现场的实际建设条件,造成建设过程中变更较多,使项目投资增加。个别工程施工和物资采购存在先施工和采购后签订合同的现象,容易引起合同价格纠纷。

(二)个别招标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招标方案不科学,造成评标失败。个别招标项目没有严格执行评标办法和落实评标责任。

(三)部分项目忽视风险控制,合同管理不严谨。在合同中不对原材料价格可能出现变动的问题做出约定,当市场价格下落时,往往得不到任何补偿,而市场价格上涨时,往往是基本满足或大部分满足乙方补偿要求,承担了全部风险。合同条款中没有加入解决发生合同纠纷条款和廉政建设条款,避免廉政监督时形成的纠纷。

(四)工程建设管理中,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程序及制度不完善,造成项目的总投资增加。部分工程的竣工图纸不全,造成工程完工后养护维修和后续审计困难。

(五)工程建设中的甲供料管理不完善,造成监管缺位,物资管理脱节。

(六)对个别项目借口规避公开招标,不经请示擅自邀请招标或不招标,非公开招标请示制度执行不严格。

(七)少数投标人进行不当竞争,干扰招标工作秩序。有的投标人假借他人名义,围标串标;有的伪造财务、业绩、安全等证明文件;有的恶意竞争,超低价取得中标,又拒签合同,或拖延工期,搞“钓鱼工程”;有的中标后转包、违规分包;有的合同违约;有的售后服务差等。

三、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几个方面

根据集团公司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应在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

(一)加强合同管理,规避合同风险。加强设计合同管理,明确设计质量责任,避免过大的设计变更,造成投资控制浪费或增加。合同的签订应符合《招投标法》的要求,采取标准合同文本,避免事中、事后再补签合同的现象,严禁先施工后签合同的现象。合同已约定了结算方式的,应严格遵照执行,没有特殊情况最好不要以会议记要的形式重新定立结算方式。合同中应明确恰当的纠纷解决条款,规避法律风险。

(二)应加强现场签证管理,制定严格的现场签证程序,避免出现签证不实,严格签证纪律,体现签证责任。

(三)在制定设计变更程序时,应明确设计变更原因及责任,通过设计、监理确认,并有完整的业主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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