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雅各布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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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雅各布森“诗歌语法”批评
日常语言与诗语不同,已是不争的事实。

但为何不同或怎样不同,要在理论上予以回答并非易事。

罗曼·雅各布森既是一个语言学家,也是诗歌批评家,他运用广博的语言学知识,将语言学与诗歌批评连接起来,从诗歌的语言形式入手,揭示“诗何以为诗”的奥秘,建立起一种语言学诗学批评方法。

一、“诗歌功能”与“对等原则”
雅各布森很早就将语言学与诗连接在了一起,他的形式主义诗歌理论极有见地,如“诗歌暴露自己的语言手段”、“诗歌是自在的词”等。

但雅各布森在诗歌批评实践上的主要贡献,在于从语言交流整体功能的对比研究中,分离出一种“诗歌功能”,并对该功能的形成过程给予透彻的语言学解析,从而在理论上解释了诗歌语言何以不同于其他语言。

这一解释具有开创意义,揭开了“诗歌语言之所以成为诗歌语言”的内在生成机制。

在雅各布森之前,已有人进行语言交流功能方面的探讨。

雅各布森有新看法,他认为指称并非语言的唯一功能,除对周围世界做出陈述外,说话者还“彼此问候”、“发出命令”、使用“双关语”等。

可见语言交流是一个多种功能并存的交流图式。

此前语言学界一般认为语言交流包括三种功能:认知(指称)功能、呼吁功能、情感功能。

雅各布森在论文《语言学与诗学》中拓展了这一模式,新增了三种功能:寒暄(接触)功能、“元语言”功能、诗歌功能,从而形成一个新的六因素语言图式:说话者(表情功能)、受话者(呼吁功能)、语境(指称功能)、信息(诗歌功能)、接触(寒暄功能)、代码(元语言功能)。

六因素分别与语言的一种功能相关,显然,雅各布森列出这一图式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要为语言的诗歌功能留下一席之地:如果交往倾向于话语信息本身,诗歌之美学功能将占据主要地位。

“纯以话语为目的,为话语本身而集中注意力于话语——这就是语言的诗歌功能。

”[1] 181意思是说,诗歌语言的功能与其他的语言交流形式有所不同,它是内指性的,其构成形式不以传达信息为目的(如日常语言),而着眼于话语自身的构成。

诗之所以为诗,取决于诗歌的构成方式,妙就妙在它自己解释自己,有自己独特的语言表达形式。

雅各布森举例说:“你为什么总说琼和玛杰里,而不说玛杰里和琼?这对双胞胎姐妹,你是不是更喜欢琼?”“没有的事,只不过这么说更顺耳而已。

”[2]
如果两个专名并列,说话人就会有意无意地先说较短的那个,这并没有先后的等级问题,完全是这句话自身结构(前短后长)决定,这样说使话语具有更好的语音表达形式。

正是这种形式因素,使诗歌语言区别于其他语言。

在实用语中明明需要这样说的话,到了诗歌语言里却变成了另一种形式。

《木兰诗》中木兰从军前,要到“东、西、南、北”四市买马及马具,这种敷陈其事的叙事语言,只能从诗歌文本内部构成形式上去解释。

按雅各布森的话说:“诗歌功能就是把对应原则从选择轴心反射到组合轴心。

”[1] 182这句话是理解雅各布森诗歌理论的关键。

它包含三个重要概念:对等原则、选择轴、组合轴。

目前学术界对这句话的理解还不够透彻,许多人的解释模糊不清,甚至根本不理解,这句话既包含着结构主义语言学知识,也有诗歌自身的话语特性。

这里的选择和组合概念,指语言行为所采取的两个基本操作方法,选择可理解为遣词,组合可理解为造句,它源于索绪尔关于语言活动中存在着句段关系(横组合)和联想关系(纵聚合)两层次观点。

雅各布森对索绪尔的理论作了进一步发挥。

他发现,在给儿童做心理测试时,对于hut(小屋)一词,要说出词语在头脑
里最初的反映,一个儿童的回答可能是a poor little house(一个简陋的小屋),而另一个儿童则可能是burnt out(烧尽)。

这两种反映,前者是对刺激物(小屋)的替代,后者是对它的补足。

“替代”体现了语言的选择能力(纵聚合),而“补足”则体现了语言的组合能力(横组合)。

选择具有共时性向度,组合具有历时性向度。

正如索绪尔所说,信息是由水平运动和垂直运动结合而成,水平运动把词语结合在一块,垂直运动则从语言库存中选择具体的词,形成替代(聚合)关系。

在聚合轴上,许多意义相同、相反、相似的词垂直聚合在一起,构成对等关系,在语言表达时供人们选择。

例如,如果谈话主题是孩子,那么同义词有“儿童”、“小家伙”、“小鬼”、“小东西”(反义词如汉子、老头等)等,所有这些词在聚合意义上是对等关联的,他们漂浮在聚合轴上。

为了陈述该谈话主题,人们就会从语义相近的聚合动词中选择一个,例如睡觉、瞌睡、打盹等,将选择出来的两个词组合为一个语链,一个语言行为形成。

在具体诗歌文本中,对等原则的组合更为复杂,它不是日常语言的简单对等选择,而是在上下句、上下节之间,进行组合与选择的对等转换,在组合轴上两个看似不等的词,由于有聚合轴上的等值参照,表现在诗中就是相等的了,从而实现了把选择关系置入组合关系的转换,这就是“诗歌功能是把对应原则从选择轴反射到组合轴”的涵义。

如诗句:
“那些寂寞的花朵/是春天遗失的嘴唇”
(海子《历史》)
在日常语言看来,这两句话简直是胡说八道,但由于“花朵”和“嘴唇”在语言两轴的转换与投射过程中以“隐喻”方式“等值”,看似不相连的意象,在衔接过程中也就产生了诗意。

二、对等原则与隐喻/转喻的两极
若将对等原则进一步延伸,则和隐喻/转喻发生关联,从而构成诗歌的语法(形式)。

由于确立了语言交流六功能中诗歌功能的地位,就可以在语言学的视域上研究诗歌构成的纯形式法则,这一法则就是对等原则与隐喻和转喻关系在诗歌中的运转。

在普通语言交流中,联想聚合关系与句段水平组合关系垂直交叉结合,在差异与选择中共同完成意义的传达。

而在诗歌表达中,垂直联想关系异常突出重要,雅各布森称之为“选择轴”,诗人在词语选择时,总是将相近、相似的词语并列,如“托马斯是个光棍汉,杰瑞米是个未婚人”,“丛菊两开他日泪,孤舟一系故园心”等。

它们无论在整体意义、还是在词的组合与韵脚对比上,都遵从对等表达,它是诗歌为突出自己的形式必须遵从的原则。

雅各布森从语言学出发,认为等值原则是诗歌的语言(纯形式结构),而非言语(话语意义),不但词语的选择遵从它,在诗歌的音响、格律、韵律、语音构成、句子与句子、大组合段与大组合段之间也不例外。

对应成为诗句顺序关系的规定因素。

在诗歌中,一个音节与同一顺序关系上的每一个音节对应,词重音与词重音对应,无重音与无重音对应;在韵律上,长音与长音对比,短音与短音对比;句法停顿与句法停顿对应,不停顿与不停顿对应。

对等原则深入到诗歌表达的深层结构中,特别在抒情诗中,更是如此。

为了更进一步解释对等问题,雅各布森用一句话来说明:“诗歌语言与元语言截然相反,元语言是利用顺序构成的等式,诗歌是利用等式构成顺序。

”[1] 183意即元语言是一种解释性语言,它也可以将同义词组成对应句,如“母马就是雌马”、“晨星就是昏星”。

在这里,元语言的解释功能创造了这一等式;而诗歌利用的是语音的平行、意义的对立、选择的相似、组合的近邻构成“等式”,
这个等式是“先在”的诗歌语法,不能从逻辑推出。

等式两端并不一定能以元语言的方式相互解释,是垂直联想功能将它们置于“相等”的地位。

离开诗歌的对等语法结构,它们之间构不成等式。

试看以下几句诗:
“是他,用指头去穿透/从天边滚来烟圈般的月亮/那是一枚定婚戒指/姑娘黄金般缄默的嘴唇”(北岛《黄昏:丁家滩》)
经过一系列的转换,将“烟圈”、“月亮”、“戒指”、“嘴唇”对等,读者并不觉奇怪。

原因何在,并非用比喻修辞手法所能解释,这牵涉到雅各布森诗学的另一对术语:隐喻与转喻。

隐喻和转喻是两种古老的修辞手法,广义上二者都有以此物喻彼物的意思。

在雅各布森的诗学批评中,隐喻与转喻摆脱孤立的修辞手法,成为既对立又相互连接的表意结构系统,是诗歌话语表意功能得以实现的最佳表达形式。

这样,就在结构语言学背景上揭开了诗歌功能实现的秘密。

在文学创作中,语言的组合与选择皆与隐喻与转喻的转换有关:隐喻在实际运用中往往取意象间的相似、类比关系,属于语言选择轴上的相似类比,例如但丁《神曲》中称因禁食而消瘦的灵魂为“宝石脱落的戒指”,即是一种隐喻用法;转喻则是相邻事物的替代或相继,相邻性是其重要特点,属于组合轴上的相继。

如苏轼《宿海会寺》中有“木鱼呼粥亮且清,不闻人声闻履声”句,“履声”是“人声”的转喻替代。

语言学的组合过程表现为把一个词置于另一个词旁边的邻近性关系,它的方式类似于转喻;语言学的选择(联想的)过程表现在相似性方面,其方式类似于隐喻,是相似把隐喻的词语同它所要替代的词语联系起来。

这样,隐喻与转喻就与索绪尔语言学选择与组合两轴发生了关联。

在日常话语中本无关联的戒指、花朵、嘴唇、月亮,甚至石头与狗,在垂直联想中都能产生“等值”,构成诗歌的隐喻关系,如北岛的诗歌《无题》:“永远如此/火,是冬天的中心/当树林燃烧/只有那些不肯围拢的石头/狂吠不已”
诗中,“火”与“冬天”之间并不存在形状、概念上的关系,诗人将其联系在一起,是取其“邻近性”或“相继”关系,如烟/火、雷/雨等,是一种转喻用法,属于组合关系;“树林燃烧”一句,完全是陈述句段组合;接下来“石头”与“狗”的链接,似显突兀,其实这正是诗歌隐喻手法的妙处,在上下文的垂直联想中,两者存在形状上的相似替代,石头与狗在诗人的垂直选择中等值,故诗人在诗歌的选择轴上将二者连接在一起,读者觉得既陌生又新奇,产生陌生化效果;最后一句又是转喻组合,既然石头可以等值于狗,那么它就会“狂吠”,石头与狂吠之间构成合乎情理的水平组合。

隐喻与转喻既是对立的,在实际文本中又是串联、交织在一起的,从而实现诗歌的复合意指功能。

没有“狗”和“石头”之间的隐喻架构(垂直替换型),“石头”与“狂吠”之间的转喻链接(主谓链接型)就不能实现。

有了“烟圈般的月亮”的隐喻,用“手指去穿透”的转喻链接才是可能的;上句“订婚戒指”与下句“姑娘的嘴唇”之间,两个定语“定婚(的)”与“姑娘的”之间是转喻关系;两个中心词“戒指”和“嘴唇”之间是隐喻关系。

因此,雅各布森强调说,诗歌的功能,就是要把对应原则从选择轴反射到组合轴上。

这样才能构成诗歌文本连续不断的意义流动,可见“隐喻与转喻的两极”是连续交叉的。

一般来说,隐喻在抒情诗中常见,转喻在叙事诗中常用;隐喻与浪漫想象相关,转喻和现实主义写作相连。

雅各布森运用上述理论,从语言形式分析入手,揭示诗歌文本的构成秘密。

在《评夏尔·波德莱尔的〈猫〉》(与列维-斯特劳斯合著)一文中,他对波德莱尔的14行诗《猫》进行语言学解读,从各个语法范畴的对比关系中研究诗的内
部构成形式。

比如,所有构成韵脚的名词都是阴性,所有阴韵都是复数,所有阳韵都用单数;14行诗有三个大句,即首四行为一大句,接下来的四行为二大句,后两段三行诗为三大句。

在三大句段中,主句动词的运用次数呈算术级数分布,个数分别为1、2、3个,构成独特的结构关系;诗中词语构成数对二项对立:情人/学者、倔强/温柔、科学/欢乐;家猫/荒野狮;“热恋的情人和倔强的学者”与“倔强与温柔的猫”之间的隐喻关系,“猫”、“拉灵车的马”、“狮身人面兽”三者之间的转喻替代。

通过细分诗中各种关系的对比转换,凸显“猫”和“女人”之间构成的总体隐喻关系,曲折表达出作者对女人的“想象”态度。

尽管雅各布森的诗歌批评将重心放在形式方面,较少讨论诗歌的“意义”,但他的理论仍然给我们很大的启示:通过对等原则、隐喻与转喻的诗歌“语法”分析,仿佛一幅具有鲜明印记的“联络图”隐藏在诗歌文本的韵律、字句、段落之间,它们以“突出”陌生化形式将读者的注意力引领到诗歌话语本身,从而突出语言的“诗歌功能”。

三、“诗歌语法”批评实践
诗何以为诗?此表达为何好于彼表达?在传统诗学中,“诗味”之不可言说,只能以“体悟”、“妙悟”予以笼统解释之难题,在雅各布森诗学中得到某种程度的解答,我们试以中国诗歌为例说明之。

谢榛《四溟诗话·卷一》有如下讨论:
韦苏州曰:“窗里人将老,门前树已秋。

”白乐天曰:“树初黄叶日,人欲白头时。

”司空曙曰:“雨中黄叶树,灯下白头人。

”三诗同一机杼,司空为优,善状目前之景,无限凄感,见乎言表。

谢榛认为三者同一机杼,颇有见地。

在中国传统诗学理论中,三句诗具有相似的修辞表达方式,司空句之所以为优,在于状物写景手段高超,达到情景交融的境界,使情感表达更加充分。

至于情感因何“见乎言表”,谢榛没有多说。

雅各布森的理论则可以补充解释。

首先,三诗句中的“树老”、“人衰”,在语言的选择轴上是一种垂直联想式隐喻等值关系,从而构成一种等式,三者“同一机杼”之说即基于此。

其次,三诗句中的“树”和“人”之间都是隐喻表达,末尾押韵皆为平仄声长短对立,诗歌语法相似;从字面意义上说,除白句没有说出场所,韦句、司空句分别有“窗里”、“门前”,“雨中”、“灯下”外,诗之意思并没有变化;这样看,三者似乎没有多大差别,其实不然。

原来,三者在句段组合上有很大不同,虽然都使用对等语法,都是隐喻关系,但在语义投射(从垂直选择轴到横向组合轴)过程中,在交流功能上发生了程度不同的语义变化:韦句、白句诗在外表上看都按照诗之语法进行了对等表达,突出了诗歌功能,但在组合过程中,由于“窗里人将老,门前树已秋”中有“将”、“已”二字;“树初黄叶日,人欲白头时”中有“初”、“欲”二字,诗句的时间延展性、逻辑推理成分明显增强,具有说明、解释作用的元语言功能有所抬头,这必然会削弱其诗歌功能,因为只有纯以话语自身为表达目的,才是诗之语言功能。

就是说,韦句与白句犯了诗语之忌。

而“雨中黄叶树,灯下白头人”中的“雨中”、“灯下”,不存在为寻找垂直聚合之逻辑关系,或为突出时间向度,向以说明解释见长的“元语言功能”求助(其实,对等原则构成的隐喻关系不需要寻找逻辑链接)的迹象。

该句虽然也存在时空性,但与前两句不同的是,这里的时空是无须元语言的推敲就能感觉的共时存在,不是被叙事者强拉在一起,而是与中心词“黄叶树”、“白头人”自然粘合,两个中心意象“雨中黄叶树”与“灯下白头人”属于垂直、联想式直接
“隐喻等值”,没有说明解释成分,形成干净利落、对仗工整、冲击力强、读者无须逻辑思考,凭直觉即可把握其审美内蕴的独特效果。

就是说,该诗句的“突出表达”让读者感觉到了“较纯诗语”与“不纯诗语”之间的细微差异。

当然,这里是孤立地讨论三个诗句的内部构成,并不否定诗歌文本中元语言存在的合理性及其作用。

【参考文献】
[1]雅各布森. 语言学与诗学[M]//波利亚科夫. 结构—符号文艺学. 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4.
[2]雅各布森. 语言学的元语言问题[M]//雅各布森文集. 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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