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内审工作的难点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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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内审工作的难点及对策
人民银行内审部门是人民银行管理体制改革后增设的职能部门, 它是人民银行自律机制的重要基础, 是促进人民银行发挥货币政策作用、加强金融监管、改进金融服务、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全面推进内审监督工作, 已经成为当前深化人民银行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关键。
一、当前人行内审工作的五大制约因素1、组织体制欠科学, 内审目标难落实。一是内审职能界限不明确。人民银行内部监督工作现在是由内审、纪检监察、条法等部门共同承担的, 各职能部门之间界限不明, 职责不清, 导致了职能交叉、职能失调和监督真空等现象。二是内审缺乏相对独立性。目前人民银行内审部门主要分为三级, 即内审科、内审处、内审司。除内审司由总行设置外,其他各级内审部门由人民银行各级机构设置。这种内审组织结构体系虽然促进了内审工作的展开,但也带来内审监督力量散、层次低、效果差等弊端。一方面, 内审部门的组织关系、人事管理、经费、物资装备等方面, 均由所在行负责, 内审部门的自身
利益和所在行的利益结成了相互依附的碗与锅!的关系, 就难以摆脱自我保护的本能要求及其与所在行的感情纠葛。在这种情况下, 地方保护主义,实质上也是自我保护主义。另一方面, 一些分支行领导干部怕揭露问题、怕影响政绩, 经常干扰内审监督工作, 致使一些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不能如实反映, 难以及时查处。
2、运行机制待完善, 内审监督难奏效。一是内审业务领导工作薄弱。虽然规定下级内审部门的业务工作受上级内审部门领导, 但在与人、财、物三权分离的情况下, 往往流于形式, 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二是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一方面, 内审工作的质量和成效现在还没有被纳入考核指标体系, 考评工作还不合
理; 另一方面, 实际工作中内审人员的工作业绩不与提薪、升迁等激励措施挂钩, 内审人员的积极性难以调动。三是内审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由于信息渠道不畅, 人行内审部门目前既未开展非现场检查, 又未对有关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分析和传送, 不但风险预警工作几乎是一片空白,而且影响到内审计划、实施和控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四是内审的监督层次较低。现在内审监督中二多二少!的现象比较普遍, 即: 微观监督较多,宏观监督较少!。监督往往重视操作和合规性, 忽视事关全局的决策监督和政策监督, 对单位监督较多, 对个人监督较少!, 对单位的监督因有组织决定!、集体负责!做挡箭牌, 很难追究个人责任。
3、整体素质比较低, 内审质量难保证。内审工作需要内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比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但由于内审部门既不能直接为本级行行长创造政绩, 又不能带来经济效益, 就成了养人! 的地方, 使内审人员的知识水平、知识结构与内审目标的高标准和内审任务的艰巨性相比, 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4、技术方法档次低, 内审效率难提高。虽然现代审计方法发展到广泛运用审计调查、审计分析、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及抽样审计等技术方法, 已形成一个完整的审计方法体系。但人行内审的方法由于受内审环境、人员素质、业务培训、技术装备等因素的限制, 仍主要停留在传统的事后查帐技术阶段, 缺乏可靠性、精确性、及时性和经济性, 越来越难以适应内审工作的需要。
5、工作环境不如意, 内审效应难发挥。一是人行内部控制仍有缺陷。开展内控制度建设以来, 人民银行从总行到分支机构制定了许多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对规范人民银行的办事行为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内部控制中还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 如规章制度不统一、部分行员的制度观念淡薄、对违章违规行为处理不严等, 增加了人行内审工作的难度。二是内审部门与其他部门在内审工作中难以协调一致, 弱化了内审监督的有效性。
二、改进人行内审工作的七条对策
1、界定内审部门职能, 明确内审监督责任。科学确定内审部门职能, 是建立健全内审体制的核心问题。必须从人民银行内部监督的实际需要出发,合理确定内审职能的内容和范围, 搞好内部监督职能的转移、分解、衔接、配套。当前, 突出的问题是要把人民银行内部的再检查职能由监察、条法等多个部门履行, 归并到内审部门来履行, 使内审部门
职能与职责和谐, 职能与权限统一。
2、形成垂直管理体制, 强化内审监督功能。一是实行内审派驻制。人民银行实行内审派驻制, 内审监督系统由总行内审司垂直领导, 直接向总行行长负责, 从管理体制和监督权力上强化内审监督的功能和权威。二是建立垂直式内审财务管理体制。从总行内审司到基层各级内审部门, 其内审事业经费由总行直接编列, 然后由内审司逐级核拨到基层各级内审部门。这种财务管理体制的模式有利于发挥基层内审部门的监督作用, 加大基层内审部门的监督力度; 有利于上下级内审部门之间的经济往来和业务指导关系, 增强整个内审系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三是建立控制式内部机构模式。内审部门内部应建立由决策、执行、监督、反馈调节等职能机构彼此联结的控制式结构体制和职能流程网络,以克服官僚主义、徇私舞弊等弊端, 激发内审系统的多元化活力; 合理减少一系列请示、汇报、批复、传递所造成的信息漏损、失真和时间浪费, 提高工作效率。
3、完善内审运行机制, 加大内审监督力度。一是在纵向上, 要通过书面授权制度, 严格落实内审责任制, 形成控制宏观、搞活微观! 的内审运行机制。二是在运行方式上, 要建立健全信息监控制度, 开展内审网络系统和信息数据库建设, 充分发挥信息系统监测环境与帮助决策的功能, 逐步形成开放的、运行高效的工作模式。三是在激励机制上, 要实行二个措施, 即制定必要的政策, 在收入、荣誉及相关地位方面, 充分肯定和体现内审
人员的工作价值和贡献; 通过完善考核办法, 加大考核力度, 建立健全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和奖勤罚懒的分配制度。四是在监督重点上, 要实现二个转移, 即向决策监督和政策监督转移, 向个人监督转移。特别是要强化对人民银行分支行一把手! 和一班人!的监督, 使一把手!和一班人! 在权力运作中得到必要的制衡。
4、加强内审队伍建设, 保证内审监督质量。内审事业的发展要靠高素质的内审队伍作保证。为此, 一要改革内审人事管理制度。在总行内审司设立内审人员考试与选拔中心, 由其根据内审工作对各层次、各类别人才的需要, 通过考试考核任命高级内审人员, 充实专业人才, 清除不合格、不称职的内审人员, 使内审部门从人事上脱离分行、中心支行的束缚, 建立综合型、专业型、现代型的内审干部队伍。二要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从内审工作需要出发, 加强内审人员在职业务培训和离岗培训, 提高他们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三要切实加强内审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要坚持不懈地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内审人员的头脑, 增强内审人员的拒腐防变能力, 努力使内审人员自律。
5、推进内审制度建设, 规范内审监督行为。完善内审制度建设是内审事业顺利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此, 一要进一步加强内审监督制度建设。加快内审制度建设步伐, 制定明确的操作性强的执法标准, 健全内审监督活动的具体制度, 构建完备的内审监督制度体系, 把内审监督纳入制度化轨道。二要完善内审部门的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有效的内审人员监督机制, 使每个内审人员的行为都能置于严密有效的监督之下, 确保内审监督的规范化、科学化。三要以严格公正监督为重点, 切实解决内审监督的随意性和执法中的保护主义问题。人民银行要针对内审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和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迅速扭转内审监督软弱的局面。
6、改进内审技术方法, 提高内审监督效率。实行内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