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药物治疗学——精神病的药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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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药物治疗学——精神病的药物治疗
一、精神分裂症
二、焦虑症
三、情感性精神障碍
一、精神分裂症
【药物治疗原则】
1.药物选择原则
2.单一药物治疗原则
3.换药与合并用药原则
4.缓慢加减药物剂量与安全原则
5.个体化用药原则
6.早发现、早治疗原则
7.全程治疗原则
【药物治疗机制】
抗精神病药根据作用机制可分为第一代和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
第一代抗精神病药物(典型抗精神病药物)
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
【治疗药物选择】
幻觉、妄想等阳性症状者——一代或二代,疗效相当
淡漠退缩、主动性缺乏等阴性症状者——首选第二代
兴奋、激越——一代或二代+苯二氮(艹卓)类
伴有抑郁症状——二代或一代的舒必利、硫利达嗪,也可合用抗抑郁药物
伴有躁狂症状——首选二代,或合用心境稳定剂(碳酸锂、丙戊酸钠或卡马西平)
以紧张症状群(木僵状态)为主——首选舒必利
复发患者——首选既往治疗反应最好的药物和有效剂量
【药物常见副作用及处理】
1.锥体外系反应
(1)帕金森综合征:用苯海索对抗
(2)急性肌张力障碍:用东莨菪碱、地西泮或异丙嗪对抗,缓解后加服苯海索。
(3)静坐不能:用普萘洛尔对抗
(4)迟发性运动障碍(持续用药几年后):无有效治疗药物,关键在于预防。
用抗胆碱药治疗反使之加重,抗DA药可使之减轻。
2.过度镇静和嗜睡一般不必处理
3.恶性综合征(矫枉过正):一旦发现应立即停药,并给予对症治疗和支持治疗。溴隐亭、胞磷胆碱。
4.内分泌与代谢不良反应
(1)催乳素分泌增加;
(2)糖代谢障碍;
(3)脂代谢障碍与体重增加。
无相应治疗措施,可换药。
5.自主神经系统反应:
抗胆碱能不良反应——尿潴留——可用新斯的明1mg肌内注射。
抗肾上腺素能不良反应——体位性低血压、反射性窦性心动过速——用去甲肾上腺素、间羟胺等升压——但禁用肾上腺素。
二、焦虑症——轻性精神障碍
【药物治疗原则】
1.以抗焦虑药物和抗抑郁药物治疗为主
2.个体化用药原则
3.小剂量开始用药、剂量逐步递增的原则
4.换药原则
5.合并用药原则
6.缓慢减量原则
7.全程治疗原则
【药物治疗机制】
抗焦虑药物是用于减轻或消除恐惧、紧张、忧虑等焦虑症状的药物。
苯二氮(艹卓)类药物
5-HT1A受体激动药:丁螺环酮
有抗焦虑作用的抗抑郁药物
β-受体阻断药
【治疗药物的选择】
1.苯二氮(艹卓)类药物
起效快、抗焦虑作用强、对急性期焦虑患者短期使用,一般治疗时间不超过2~3周,轻症病例可间断服用。
2.5-HT1A受体激动药
优点:镇静作用轻、较少引起运动障碍、无呼吸抑制、对认知功能影响小;
缺点:起效慢,约2~4周,个别需6~7周,持续治疗可增加疗效。
代表药:丁螺环酮、坦度螺酮
3.有抗焦虑作用的抗抑郁药物
对精神性焦虑和躯体性焦虑均有较好疗效,且无依赖性。目前有取代苯二氮(艹卓)类的趋势。
惊恐障碍患者常伴抑郁症状,治疗时常首先使用抗抑郁药物。
抗抑郁药物起效常需1~2周,故常在治疗初期合用苯二氮(艹卓)类药物。
4.β-受体阻断药
对减轻焦虑症伴有的躯体症状如心悸、震颤等有较好疗效,但对减轻精神焦虑和防止惊恐发作效果不大。
三、情感性精神障碍(心境障碍)
【药物治疗原则】
1.个体化用药原则
2.单一药物治疗原则
3.小剂量开始用药、剂量逐步递增的原则
4.换药与合并用药原则
5.缓慢减量原则
6.早发现、早治疗原则
7.全程治疗原则
8.抗抑郁药治疗过程中应密切关注诱发躁狂或快速循环的可能,对双相障碍的抑郁发作应联合使用心境稳定剂。
【发病机制及临床表现特点】
主要特征:显著而持久地心境或情感改变
临床表现:情感高涨或低落,伴有相应的认知和行为改变,可有精神病性症状如幻觉、妄想。
发作症状:
单相情感发作——抑郁发作或躁狂发作
双相情感障碍——抑郁和躁狂交替发作
【药物治疗机制】
作用机制:增强中枢5-HT能神经和(或)NA能神经的功能。
按化学结构分类:
三环类抗抑郁药(TCAs)、四环类抗抑郁药、其他类抗抑郁药。
根据作用机制分类:
5-HT和NA再摄取抑制药(SNRIs):文拉法辛、度洛西汀
选择性NA再摄取抑制药(NRIs):瑞波西汀
选择性5-HT再摄取抑制药(SSRIs):氟西汀、帕罗西汀、舍曲林、氟伏沙明
单胺氧化酶抑制药(MAOIs):吗氯贝胺
NA能和特异性5-HT能抗抑郁药(NaSSAs):米氮平
【抑郁症治疗药物的选择】
各种抗抑郁药物的疗效大体相当,有效率为60%~80%,应综合考虑临床症状特点、药物作用特点、患者躯体状况和耐受性、既往用药史等选择合适的药物。
1.伴有明显激越者——可优先选用有镇静作用的抗抑郁药,如帕罗西汀、氟伏沙明、米塔扎平、曲唑酮、文拉法辛、阿米替林、氯米帕明。
2.伴有强迫症状者——可优先选用SSRIs和氯米帕明。
3.伴有精神病性症状者——可优先选用阿莫沙平,不宜使用安非他酮,且往往需要在抗抑郁药的基础上合用舒必利、利培酮、奥氮平等抗精神病药。
4.伴有明显失眠和焦虑症状者——宜选用TCAs,也可合用苯二氮(艹卓)类。
5.伴有明显精神运动性迟滞者——选用丙咪嗪、吗氯贝胺为佳。
6.非典型抑郁者——可选用MAOIs、SSRIs。
7.伴有躯体疾病者和老年患者——可优先选用安全性高、不良反应少、耐受性好和药物相互作用少的抗抑郁药如SSRIs(但氟伏沙明的药物相互作用较多)、文拉法辛、吗氯贝胺。
8.既往用药史对复发患者的选药尤其重要:
治疗曾经有效、后因减量或停药而导致复发者,用原药大多仍有效;
曾经足量足疗程应用仍无效、或充分的维持治疗仍不能阻止复发者,应更换药物。
躁狂发作的药物治疗
【药物治疗原则】
躁狂发作的药物治疗以心境稳定剂为主,必要时可合用抗精神病药或苯二氮(艹卓)类药。
遵循个体化用药、小剂量开始用药、剂量逐步递增及全程治疗等原则。
【治疗药物的分类】
目前疗效比较肯定、临床广泛应用的心境稳定剂有:
——锂盐(碳酸锂)
——某些抗癫痫药(卡马西平、丙戊酸盐)。
具有一定的心境稳定作用的药物:
——某些第二代抗精神病药物(氯氮平、奥氮平、利培酮、喹硫平)。
——其他抗癫痫药(拉莫三嗪、托吡酯、加巴喷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