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社会救助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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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中国第一家国家级非公募慈善基金会,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致力在公益战略的转型上起到带头 作用,做一些互动式、标准化公益模式的尝试。我们坚持探索以“造血”的方式,帮助贫困地区发展社 区建设,给他们创造良好的就业和创业环境,鼓励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善生活。未来,香江社会救 助基金会将在公益模式创新之路上,做更多前沿性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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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图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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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e Waihona Puke Bai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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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爱心图书室
项目背景及简介: 对于生活在经济落后、交通不发达、信息相对闭塞的乡村儿童来说,读书是他 们开拓视野,与外界沟通的唯一渠道。2007年1月,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启动 “香江爱心图书室”项目,在我国广东、四川、贵州、河南、湖南、江西、湖 北、山东、辽宁、内蒙、甘肃等16个省份及缅甸建立乡村学校课外阅读图书室, 为近100万名乡村儿童创造了更为优越的阅读和学习环境。 项目宗旨: 知识改变命运,阅读拓展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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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社会救助主要内容
1、中小学教育
(1)助学金
1、
(2)困难补助
2、高等教育
(1)奖学金
(2)助学贷款
(3)勤工俭学
(4)补助金
(5)学费减免
(6)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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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教育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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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会简介
香江集团总裁翟美卿发起成立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于2005年6月14日注册成立, 是我国首个国家级非公募基金会,民政部批号“001”,香江集团累计向社会捐赠超过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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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救助内容
对于符合上面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的救助对象,减免学杂费,对其中特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特殊教育 学校的学生减免学杂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对特困家庭住宿学生补助生活费。对于农村特别是西部贫困地区农 村义务教育的资助,国务院提出了从2006年开始全部免除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2007年扩大 到了中部和东部地区。据统计,全国农村中小学每年可取消学杂费达150亿元,分摊到每名中、小学生身上,分 别为180元和140元。 对于符合上面条件的高中教育阶段的救助对象,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进行资助,资助标准 原则上不超过计划生学费标准,对特殊困难的学生可适当补助生活费。 对于非义务教育阶段也就是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救助,目前,形成 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绿色 通道等多种形式并存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如,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 主要资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全国平均为每生每年2000元。
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成立之初,即聚焦教育、扶贫、救助、赈灾,坚持帮助受关注人群,并持续探索基 金会可持续发展之路。
10多年以来,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在教育、扶贫、救助、赈灾等方面做了很多工作。2007年启动了“五 个1000”计划,即建立1000个爱心图书室,帮助1000个贫困家庭,助养1000个孤儿,资助1000个贫困学生, 发起1000个义工等。
10多年风雨兼程,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肩负“奉献爱心,回报社会”的使命,秉承“使慈善成为 一种时尚、一种风气、一种文化”的愿景,以善款、善举激发人们的善心,共创和谐社会。
2010年底,《福布斯》中文版第二次发布“中国慈善基金榜”,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名列十佳非 公募基金会前三名。2011年度,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荣获《公益中国》2011年度中国优秀非公募基金 会大奖。2012年伊始,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香江爱心图书室”项目因标准化的项目流程和专业执行 能力,获得国家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首批“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称号,并荣获“2015全球企业 社会创新卓越项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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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救助资金 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和地方分担比例分别为: 西部地区8:2,中部地区6:4,东部地区除直辖市外,按照地方财力状况,分 省确定中央和地方分担比例。东部地区未享受中央补助的省份,其免学杂费资金 全部由地方财政承担。对贫困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资金,中西部地区由中央财政 全额承担,东部地区由地方自行承担;对贫困寄宿学生的生活费补助,由地方承 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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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教育救助
1.救助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救助的对象包括:城乡低保家庭的学生;国有企业特困职工家庭学生;烈士子女、孤 儿;困难家庭残疾学生;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学生;残疾人特困家庭子女;没有经济来源的单亲家 庭子女;因受灾、疾病等导致不能维持基本生活家庭的子女。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教育救助的对象包括:经市(州)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注册、 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正式学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含县级 市、农业区)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城市残疾学生)。 高等教育阶段教育救助的对象包括:城镇低保特困家庭以及无收入来源和能力支付首次入学费用的 家庭子女;农村家庭人均年收入在贫困线以下以及无收入来源和能力支付首次入学费用的家庭子女; 因天灾人祸,家庭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生活来源的学生;家庭困难的烈属子女及没有经济来源的孤 儿;残疾人特困家庭子女。
教育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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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救助含义
教育救助是指国家或社会团体、个人为保障适龄人口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在不 同阶段向贫困地区和贫困学生提供物质和资金援助的制度。 其特点是通过减免、资助等方式帮助贫困人口完成相关阶段的学业,以提高其文 化技能,最终解决他们的生计问题。 教育社会救助的主体是:国家、社会团体、个人。国家是教育社会救助的主要主 体,但由于教育行业的特殊性及其对国家发展重要的影响,许多社会团体纷纷成 立各种教育社会救助,也出现了不少慈善组织,对贫困学生进行救助。
目前,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已在广东、贵州、云南、四川、河南等贫困地区及缅甸的乡村学校建立了 1443家香江爱心图书室,为超过100万名学生送去图书,为8万多名残疾儿童和老人送去温暖,为1000多名孤 儿提供成长照顾,为10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做复明手术,为近500名优秀大学生发放奖学金,为300名单 身母亲建设安居房,为超过100名聋儿提供帮助。基金会不断成长,义工队伍扩充至近20000人,发起的公益 事业参与义工达10万多人次,累计策划并开展了7大品牌项目、举办超过20次大型公益活动、参加超过200次 公益捐赠活动,通过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直接受益人群已经达200多万人次,爱心足迹踏遍全国18个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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