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服务承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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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服务承诺
1、限时服务。凡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凡与各部门会签的文件在三日内办结完毕;凡向州局转报的请示与报告,在局领导签署以后,要在一日内完成转报的所有工作程序;凡来局机关用印的单位,在局领导签署意见后,做到随到随盖。
2、首问责任制。凡在局机关第一个接到来电、来信、来访的本局机关干部职工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要做到:凡接到来电,要认真听清对方的要求及时帮助办理;凡收到来信,均要按有关政策及时办理;凡接待来局机关办事的同志,要及时引导来机关办事的同志到能够解决和办理事项的科(室)找到办事人员,方可离开,如一时找不到经办人,将外来办事的同志引到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及时联系,帮助解决,如果由于具体经办人出差或因公不在局里,要热情解释,走有送声。
3、一站式报务。凡对部门和单位来局办事的同志,反映有关问题和情况的,不论属于哪一个科(室)都要及时接待和办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4、过失责任制。每位职工要具备对工作积极负责的精神,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责任感,在工作态度上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尽职尽责搞好本职工作。对于所办理的每一件事、每一项工作都
要高质量地努力完成。凡是因为办事不力、工作敷衍或不负责而造成过失的将追究过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