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扶贫助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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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扶贫助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扶贫助困工作是企业体现社会责任、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让员工充分感受大家庭的温暖。为推动扶贫助困工作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公司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扶贫助困工作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经费落实和试用管理方面的问题。
本办法遵循“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指导思想,扶贫扶志的原则。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范围内所有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和劳务工。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一条为了加强扶贫助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基金的使用管理,成立集团公司困难员工帮扶委员会。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副总经理
成员:集团内各平台/部门负责人
帮扶委员会职责
(一)负责全公司扶贫助困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负责相关制度、计划、工作机构及组成人员的审定;
(三)负责扶贫助困对象及救助标准的确定;
(四)负责扶贫助困基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条帮扶委员会下设困难员工帮扶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财务负责人
成员:行政人事部、财务部、质量部、采购部
帮扶委员会职责
1.负责对基层扶贫助困的指导工作;
2.负责困难员工档案的简历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
3.负责相关制度及工作计划、方案的草拟工作;
4.负责扶贫助困对象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初审及救助方案的制定工作;
5.负责向扶贫助困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
6.负责扶贫助困基金的使用、管理及其他日常工作。
工作分工:
调查组:行政人事部、质量部、采购部
资金管理组:财务部
第三章基金来源
第三条基金坚持多渠道筹集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具体来源如下:
(一)公司拨款;
(二)员工现金处罚;
(三)员工乐捐;
(四)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募捐;
(五)基金利息。
第四条基金首次设立基数50000元,100%为公司拨款。
第五条基金基数低于10000元时,由公司拨款补充。
第六条募捐原则
(一)募捐本着员工自愿的原则。
(二)各平台/部门负责人按规定标准进行捐助。
(三)各平台/部门要积极宣传募捐的目的和意义,人人参加献爱心募捐后动,月收入低于1800元的员工可以不参加募捐。
(四)有能力参加而不参加募捐活动的员工,不在本基金救助范围之内。
(五)各平台/部门要对参加募捐的员工张榜公布,公司在内网上对各平台/部门员工捐款情况进行公布。
第四章基金管理、使用原则
第七条基金账号设在公司财务。
第八条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坚持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注重实效、规范使用的原则。其中基金的使用坚持救急与救贫相结合、救急优先和量力、适度的原则;管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九条基金的使用主要用于员工及家庭成员因大病、重伤、工伤、意外事故、自然灾害及其他原因导致困难的特困家庭。
第十条扶贫助困工作采取逐级申报的程序和原则,即基层平台/部门在摸底、
建档的基础上,将本平台/部门特困员工家庭相关资料报公司,每年由公司实施救济。
第五章帮扶形式、标准、审批流程
第十一条帮扶形式
(一)现金(或实物)救济。
(二)其他方式:公司鼓励困难员工通过自身的劳动和努力脱贫致富,鼓励社会及公司相关行业通过各种途径从根本上解决困难员工生活问题,如介绍或优先就业、免费培训或“一帮一”、“多帮一”等。
第十二条帮扶标准
(一)应急救济:主要对因工伤、工亡、大病、意外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导致紧急困难的家庭。
应急一次性救济标准一般每人每年不超过2万元,特殊情况超出2万元需报公司困难员工帮扶委员会进行特批,一般情况下应急救济每名特困员工每年只享受一次。
(二)慰问:
1.节日慰问:公司每年元旦、春节前采取现金和实物形式集中组织对困难户的慰问和救济工作,慰问和救济按照困难程度及原因分为特困户、困难户,标准为300—1000元。实物的救济发放与节日、年终福利一并考虑,且实行统一标准。
2.关怀慰问:公司员工及其直系亲属发生重大疾病(住院的情况下),其家庭状况不足以列入帮扶行列的,公司将委派相应人员进行关怀慰问,慰问礼品300—1000元左右。
(三)学费救助:每年8-9月组织一次,主要对特困员工家庭新入学子女的学费救助,救助标准:公立高中、中专1000元/学年;专科2000元/学年;大学本科3000元/学年。
第十三条审批流程
(一)申报
由需要救助的员工所在部门/平台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员工帮扶申报表》上报至帮扶办公室(行政人事部负责信息初步接收)。
(二)初审
帮扶办公室调查组对上报的《员工帮扶申报表》进行调查、核实,确认情况属实、符合救助条件后,上报至帮扶委员会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救济条件的退回申请人所在部门/平台。
(三)复审
公司帮扶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专门会议,对申报的贫困员工进行审核,根据贫困情况、类型或所遭受损失情况,对符合救济条件的贫困员工制定救助方案,对不符合救济条件的退回申请人所在部门/平台。
(四)审批
1.应急救济
经帮扶办公室专门会议制定出救济方案后,应急救济金额每人3000元(含3000元)以下的救济金,报公司帮扶委员会主任审批,经公司帮扶委员会主任签字后按规定程序发放;3000元以上的救济金,由公司帮扶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研究,研究通过后由公司帮扶委员会主任签字后发放。
2.慰问
(1)春节慰问
每年元旦前由公司帮扶办公室审核后制定救助方案,经公司帮扶委员会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发放。
(2)关怀慰问
根据申请,帮扶办公室主任签字,可直接由相应人员进行慰问探望,无需上报帮扶委员会。
3. 学费救助
根据申请,每年6月份由帮扶办公室审核后制定救助方案,经公司帮扶委员会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发放。
(四)发放
由帮扶办公室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将帮扶资金统一组织发放到申请人所在部门/平台,由各部门/平台负责人将救济金发放到申请人手中,并将申请人签字的救济金发放表交回公司帮扶办公室存档。
第六章监督与责任
第十四条基金的使用严格审批程序,其中集中使用要将救济对象的基本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