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农业试点项目申报指南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数字农业试点项目申报指南怎么申报? 需要什么条件? 需要基础材料?
1、申报部门:农业农村部
2、申报主体: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具有相当规模和信息化基础的种养企业;申报实施主体不超过3家;
3、申报项目类别:大田种植、设施园艺、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四类;主要是信息新技术在产前、产中和产后全产业链的管理、生产、经营和服务四大领域的应用,最终实现数据分析、数据决策、数据说话的智慧农业。
4、扶持资金额度:最高2000万元左右,不高于3000万;
5、申报及储备项目基本条件,按照农业农村部的要求,
①已获得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市(县、区),非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市(县、区)具备条件的也可申报。
②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选择的产业应为当地农业的主导产业、具有一定的资金配套能力。
③数字农业试点项目的实施单位系种养企业,拥有规模化种植基地或集约化养殖基地、农业信息新技术的应用具有一定基础和具备配套资金的自筹能力。
④参考2017年和2018年的申报要求,其中,大田种植基地:规模不低于1万亩。
设施园艺基地规模不低于100亩。
畜禽养殖基地:生猪养殖场出栏量不低于5万头,奶牛养殖场存栏量不低于1000头,蛋鸡养殖存栏量不低于25万只。
每个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总投资应在2000万元以上,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不超过200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建设单位自筹不低于总投资40%。
并提供出资承诺书。
6、申报及储备准备材料主要包括:
项目类别名称、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所在县区农业发展基本情况(重点简述生产、经营、服务和信息化建设);
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重点简述规模集约化、生产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手段信息化、经营产业化和产品品牌化等发展现状)、信息新技术基础及技术力量、拟建设数字农业项目主要内容及金额、项目建设主要目标、其他需要阐明的内容(如自筹资金能力等等);
实施主体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龙头企业及合作社认定文件;
近三年审计报告;土地落实的相关证明文件;规划预选址意见书;
自筹资金承诺函及银行存款证明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