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实施***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XX[XX]XX号)《***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试行办法》的文件精神,根据武汉东湖学院相关管理办法,结合农业电子商务***省协同创新中心(培育)(以下简称“中心”)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心总体定位为,遵循“需求导向、协同创新、改革驱动、特色发展”的建设原则,坚持“动态、开放、融合、多元、持续”的运作机制,充分发挥政校企协同创新机制的作用,实现协同创新各方“无缝对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协同发展。促进学科、专业、人才、科研创新能力提升,形成农业电子商务***省协同创新的特色平台和人才培养与培训及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第三条中心主要任务,紧扣***省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依托***省工商管理重点学科(培育)和***省电子商务重点专业(培育),以嘉鱼县为切入点,瞄准农村信息化、农产品网上交易、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和供应链管理等领域,建成***网,聚集专业优秀人才,实现农产品、农村产权网上交易,农业信息化社会服务,带动整个区域经济发展,推动民办高等学校内部体制和机制创新和学科建设,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综合应用型的专门人才。
第四条中心的体制机制,遵循“任务牵引、目标管理、岗位设
置”的原则,在学校的制度框架下实行用人聘任(用)制、绩效考核制、项目团队负责制、待遇协议制,体现用人多元化、评价国际化、考核团队化、政策特区化的特点,进行相对独立的自主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五条中心联合各协同单位成立中心理事会,理事会理事长由学校董事长担任,理事会成员由政府、学校、企业等协同单位的负责人组成,每届任期三年。
理事会是中心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按照***省“2011计划”的要求,推进中心体制机制改革,为中心提供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撑,给予政策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优先倾斜。负责审查批准中心的研究发展方向、重点研究领域、中长期建设目标和整体预算投入等决策问题,协调解决中心运行和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定期对中心的运营情况和绩效结果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理事会下设学术委员会,主任由理事会聘任,成员由与中心所依托学科的相关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组成,每届任期三年。
学术委员会负责审议中心科学研究远景规划和实施方案,对较大型学术活动提出建议,推动与促进中心与国内外进行学术交流及科技合作,审批重点人才引进计划,审议重大研究课题的开题报告,对本部门重要的论著及研究成果进行评审和奖励推荐。
第七条中心主任由学校校长担任,全面负责组织协调、资源调配、人才引进、团队建设等工作,确保中心有效发展,中心保证相对独立的运行体制。
中心常务副主任负责中心日常管理工作。在学术委员指导下全面负责学科建设、学术创新、实验室等建设,岗位考核等工作。其他副主任根据分工,配合常务副主任做好科研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中心下设电子商务、农产品溯源与供应链管理和农业信息三个研究所和一个综合管理办公室。
研究所具体承担中心学科建设、学术创新、团队建设、人才培养和实验室建设等科学创新研究工作。
综合办公室负责与中心理事会、学术委员会、协同创新各方的联络工作,以及中心内部的各项日常管理行政事务。
第三章任务导向
第九条任务导向:以嘉鱼地区农业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切入点,开展农业重大需求调研,围绕农业电子商务、农业信息化及农业产权管理、农产品溯源与供应链管理3大研究方向,及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农产品网上交易、农村信息化社会服务与企业和种植大户、水产品养殖大户、农场主、农业专业合作经营组织、农业经纪人等建立联系,进行深度合作协同,发展战略性新型现代农业,建设***网,以点带面,推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第十条学科建设:依托***省工商管理重点(培育)学科和***省重点(培育)电子商务专业,申报获准1-2个国家级科研项目,若干省部级科研项目,发表一批高水平科研论文,建立***省电子商务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电子商务教学示范中心,省级人文重点学科基地等平台、完成省级工商管理重点学科和省级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