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办理转学手续须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茂名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办理转学手续须知

一、转学时间

(一)转学手续在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和开学后两周内集中办理,即:开学前两周内,学生家长提出转学申请;开学后两周内,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学审批。转出外市的可在学期结束前申请办理。除因学生家长工作调动等特殊原因外,其余时间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二)学生转学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二、转学条件

(一)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根据粤府教督〔2014〕23号、粤教职函〔2013〕103号文件精神,小学班额达到45人、初中达到50人、高中达到50人的,不得接收转入学生。

(二)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高一上学期和高三年级不接收转学学生。学生休学期间不能办理转学。

(三)学生申请转学必须有正当理由,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提供证明材料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转学:

1、回原户籍地就读,应提供户口簿;

2、家庭迁移,应提供户口簿、房产证;

2、父母工作调动,随亲就读,应提供单位的正式工作调动文件;

3、符合《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的流动人员,应提供居住证、房产证或租赁证、社保证明;

4、其它特殊情况,如按有关法规需要照顾的现役军人、烈士、华侨子女等,按有关规定办理,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件。

学生家长应向转入、转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转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转入、转出学校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备案。

三、转入学校联系人

学籍管理员:,

联系电话:。

四、中小学转学流程

普通高中跨地级市转学:

1、转入:家长到转入学校申请→家长到茂名市教育局直管科申请→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申请

2、转出:家长到转出学校申请→家长到茂名市教育局直管科申请→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申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