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提单性质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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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运提单性质和作用?
○货物收据。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证明承运人已经收到或接管提单上所列的货物。
○物权凭证。提单是一种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在法律上具有物权证书的作用,船货抵达目的港后,承运人应向提单的合法持有人交付货物。提单可以通过背书转让,从而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条款明确规定了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的权利,责任和豁免,一旦发生争议,双方据此进行解决。
2.简述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区别?
○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船,货损失;共同海损,则不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损失,而是为了解除或减轻共同危险人为地造成的一种损失。
○承担损失的责任方不同。单独海损的损失一般由受损方自行承担;而共同海损的损失,则应由受益的各方按照受益大小的比例共同分摊。若被
保险人已投保海运保险,则由保险人按合同规定承担对被保险人分摊金
额的赔偿责任。
3.按《2010通则》简述CIF和FOB区别?
1.术语含义不同,CIF英文是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inser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指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插入指定目的港);FOB英文表示是
Free on Board (insert named port of shipment)指船上交货(插入指定装运
港)
2.责任不同
在CIF术语下卖方有义务订立运输和保险合同;在FOB术语下,卖方无
订立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的义务
3.费用划分不同
在CIF术语下,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费和相关费用及保险费由卖方承担;
在FOB术语下,买方承担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费,若办理保险,买方支付保险费用。
4..交货义务的完成方式不同
CIF为象征性交货,而FOB为实际交货。
在CIF术语下,卖方将货物运到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口,并交到自己安排的船只的船上,或者以取得货物已装船证明的方式完成其交货义务。在FOB
术语下,卖方将合同中规定的货物运到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口,并交到买方指派的船只的船上,完成其交货义务。
4.什么是托收,托收支付方式的特点?
托收是委托收款的简称。国际商会指定的《托收统一规则》对托收作了如下定义:托收是指由接到托收指示的银行根据所收到的指示处理金融单据和/或商业单据,以便取得付款/承兑,或凭付款/承兑交出商业单据,或凭其他条款或条件交出单据。简言之,托收是指债权人(出口人)出具债权凭证(汇票等)委托银行向债务人(进口人)收取货款的一种支付方式。
托收的性质是商业信用,对卖方来说是先发货后收款,如果是远期托收,卖方还可能要在货到后才能收回全部货款,这实际是向买方提供信用。而卖方是否能按时收回全部货款取决于买方的商业信誉。对买方来说,由于付款交单强调了货物单据化的重要性,有可能在买方付款赎单提货后发现货物与合同不符,或者伪造单据骗取买方的钱财,从而使买方同样遭到钱货两空的危险。总之托收对卖方有较大的风险,而对买方却较为有利,可以减少其费用支出,有利于资金融通,所以在出口业务中采用托收,有利于调动买方采购货物的积极性,从而有利于促进成交和扩大出口,故许多卖方往往把采用托收支付方式作为推销库存和加强对外竞争的手段。P201
5.简述溢短装条款的内容?
“溢短装条款”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最常见的规定数量机动幅度的条款,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即数量机动幅度的范围、溢短装的选择权和溢短装部分的作价办法,数量机动幅度的范围通常用百分比表示。在机动幅度范围内是多交货物还是少交货物,该选择权一般由卖方来决定。单在采用海洋运输的情况下,由于交货的数量与载货船舶的舱容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因此溢短装的选择权应由安排货物运输的一方掌握。至于溢短装部分的作价办法,如果合同中没作相反的规定,一般按合同价格计算。但也有的合同规定按装船日或卸货日的市场价格计算,其目的是防止有权选择溢短装的一方,为获取额外利益而有意多交或少交货物。
值得注意的是,在合同未明确规定数量机动幅度的情况下,卖方应严格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数量履行交货义务。但如果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除非信用证中规定货物数量不得增减外,在支取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情况下,货物数量
允许有5%的机动幅度。但此规定对交货数量以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的商品不适用。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上述解释,凡是散装货物的买卖,即使信用证中未规定数量机动幅度,但只要支取金额不超过信用证规定的金额且信用证中未规定数量不得增减,那么卖方交货的数量就可以与信用证规定的数量有不超过5%的差异。如果是以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的商品交易,卖方交货的数量必须与合同规定的数量完全一致。
6.按《2010通则》CIF和CIP有何区别?
1.术语含义不同,CIF英文是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inser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指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插入指定目的港);CIP英文是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insert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2.风险转移地点不同。
在CIF术语下,卖方在装运港完成其交货义务时,货物损坏或灭失的风
险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在CIP术语下,卖方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
之前的风险,买方承担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控制之后的风险。
3交货义务的完成方式不同
CIF为象征性交货,而CIP为实际交货。
在CIF术语下,卖方将货物运到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口,并交到自己安排的船只的船上,或者以取得货物已装船证明的方式完成其交货义务。在CIP 术语下,卖方将合同中规定的货物交给卖方自己指定的承运人或第一承运人,完成其交货义务。
4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
CIF适合于水上运输方式;CIP适合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公路,铁路,江河,海洋,航空运输以及多式联运。
7.构成国际多式联运的条件?
1.必须有一个多式联运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和托运人之
间的权利,义务,责任和豁免。
2.必须是国际间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
3.必须使用一份包括全程的多式联运单据,并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
输负总的责任。
4.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
5.必须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总的责任。
6.必须是全程单一运费费率,其中包括全程各段运费的总和,经营管理费
用和合理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