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与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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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与代理》
题型:1、选择10分;2、判断改错20分;3、名词解释12分;4、简答18分;5、案例分析40分。
一、名词解释:
1、辩护制度P136--是指法律规定的关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
关于辩护权的行使、辩护的种类、辩护的方式、辩护人的范围、辩护人的责任、辩护人的权利义务等一系列规范的总称。
2、辩护词P157、154--是辩护律师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为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而针对起诉书发表的辩护意见。
3、律师的行政诉讼的代理范围P207
答:律师代理的行政诉讼的案件范围应是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行政审判的案件范围即受理范围。
可以代理的行政案件:①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的行政案件。②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③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涉外行政案件。
可以代理诉讼的对象范围(接受哪些人的委托):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
代理行政诉讼的程序范围:行政诉讼程序分为行政案件审判程序、行政侵权赔偿诉讼程序和行政诉讼执行程序三种。
4、转委托代理(转托代理)P182--(经委托人授权,律师取得代理权后,一般应亲自参加诉讼活动,完成代理任务,而不得单方面终止委托代理关系。)如遇到某些特殊情况,可依法转委托代理,即第一代理人将被代理人委托的代理权权限的一部分或全部转托第三人代理。接受转托的第三人称为转托代理人。
5、特别(授权)代理P182
答:指律师有权对涉及实体权利的重大诉讼行为作出明确表示的代理。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6、民事诉讼代理P173
答:是指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代理人接受人民法院的指定或者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一方当事人并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诉讼行为的活动。可分为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和委托代理。
7、刑事附带民事诉讼P170
答: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为处理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
8、关于代理词(民事、行政以及刑事附带民事)P190
答:是律师开庭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基本总结,是律师对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所持观点和理由的书面概括,从而也是律师实现诉讼代理职能的重要手段。
9、律师拒绝代理权P177
答:拒绝代理权是律师代理民事诉讼享有的重要权利,律师接受委托后,对于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有权拒绝代理,与委托人解除代理关系。
10、辩护权P136
答:是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辩解和反驳,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诉讼权利,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中的核心。
11、自诉案件的律师代理P164
答:是指律师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或反诉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所进行的诉讼活动。
12、侦查阶段的律师法律帮助P132
答:刑事法律帮助是指在刑事诉讼的侦查阶段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等活动。
13、律师的代行上诉权P77--律师参加诉讼活动,在认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有错误时,经当事人同意或授权可以代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
14、民事诉讼代理P173—是指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代理人接受人民法院的指定或者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一方当事人并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诉讼行为的活动。一般分为: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委托代理。
15、涉外刑事诉讼的主权原则P160--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由我国司法机关管辖,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16、仲裁代理P229--是指律师接受争议当事人的委托,以代理人的身份,代理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参加仲裁活动,以维护委托人利益的一种法律活动。
17、辩护人P137--是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
18、律师的继受权利P72--从律师权利的范围来看,可以分为法定权利和继受权利两类。继受权利是律师在业务活动中由当事人授予的权利。其因是当事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授予,所以具有不确定性。
19、涉外仲裁代理P239--是指律师接受涉外纠纷当事人的委托,以代理人的身份,代理当事人向涉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参加仲裁活动,以维护其合法利益的一种法律活动。
20、申诉代理P221--是指律师接受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当事人等的委托,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为确有错误,依法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
二、简答
1、律师在接受委托前应当注意审查并弄清的问题?P
答:①委托人与本案有没有利害关系,有没有诉权;委托事项是否合法。②该案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应与当事人明确。③该案是否超过诉讼时效。④是否属于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⑤是否属于应由仲裁解决的案件。⑥是否属于已经裁判解决的案件。
2、辨识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承担的诉讼义务?P145
答:①根据事实和法律,忠于职守,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②对于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以及当事人的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③按时出庭,遵守法庭规则,服从法庭指挥。
④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藏、毁灭有罪、罪重证据,伪造无罪、罪轻证据或者帮助其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真正证言或者作伪证。
⑤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检察官、法官,不得向其请客送礼、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⑥不得私自接受当事人的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接受当事人的财务。
⑦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严格遵守监所的有关规定。
3、在法庭辩论阶段律师应当注意什么?P194
答:①依据事实。②互相尊重。尊重对方当事人、代理人。③讲求效果。辩论发言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