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行政处罚文书(殡葬管理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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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特征
备注
证据持有人(签名):
承办人(两人以上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注:此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被证据持有人,一份附卷。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虞民扣〔 〕第 号
案由 被扣押物品、 文件持有人
住址 被扣押物品、 文件持有单位
住所地
编号
名称
办案部门
性别
出生日期
书
份、 送达回证 份,请你局收到后 日内代为送达,并
及时将送达回证寄回我机关。
附:1、 2、送达回证
书份 份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年月日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强制执行申请书
虞民执申〔 〕第 号
申请人
, 住所地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委托代理人
,单位职务
,
住址
,联系电话:
。
被执行人
,住址
,
联系电话: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职务
。
被执行人
一案,申请人于 年 月
日作出虞民罚〔 〕 号行政处罚决定,并于 年 月
日向被执行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但被执行人在行政处罚决定书
确定的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未提起诉讼,又不履行义务。据
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特申请贵院强制执
规格
虞民扣〔 〕第 号
数量
特征
备注
承办人(两人以上签名):
领取人(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备注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注:此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扣押物品、文件持有人,一份附卷。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虞民罚告〔 〕第 号
(被告知人): 你(单位)因 违反了
根据
的规定,
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
处罚。
对本机关拟作出的上述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地
案发地
案件来源
简要 案情及 立(销)
案理 由
21、送达公告
22、履行行政处罚催告通知书
23、委托送达函
24、强制执行通知书
25、强制执行申请书
26、立(销)案审批表
27、
审批表(通用)
28、申请回避审批表
29、结案表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案件受理登记表
编 号:
受理时间
姓名 报
告
现住址
人 工作单位
接报机构
案件来源 性别
出生日期
联系电话 接报人
案由
送达文书 名称及文号
受送达人
送达地点
送达时间
受送达人 签名或盖章 代收人 签名或盖章
送达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备注
填发人
注:1.送达法律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 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 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主持,
参与评议,
(当事人及其它听证参加人)出席参加了听证。
二、当事人及听证参加人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
其他利害关系人
委托代理人
办案人员
三、听证陈述和辩解情况
四、听证查明的事实
五、处理意见及理由
六、案件评议会/党组讨论意见
听证主持人: 年月日
案件评议笔录
案由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行政处罚格式文书样式
1、案件受理登记表 2、不予受理决定书 3、案件移送函 4、询问笔录 5、现场勘查笔录 6、检查笔录 7、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 8、扣押物品、文件清单 9、扣押物品、文件发还凭证 10、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1、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笔录 12、听证通知书 13、听证笔录 14、听证报告 15、案件评议笔录 16、行政处罚决定书 17、当场处罚决定书 18、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19、责令停止违法违规建设通知书 20、送达回证
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
辩和要求听证。如果有陈述和申辩意见或者要求听证的,你(单位)
应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 3 日内(节假日顺延)向本机关提出,逾期
视为放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年 月日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笔录
告知单位
告知人
被告知人
被告知单位
法定代表人
2.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法律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 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 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
一案,因无法采取其它
方式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
向你(你们)公告送达
(法律文书)。
(
简要说明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
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年月日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履行行政处罚催告通知书
(被处罚人):
我局于 年 月 日向你(单位)下发了《绍兴市上虞区
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处罚内容)
迄今为止,你(单位)尚未履行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现催告你(单位) 自收到催告通知书 10 日内将履行行政处罚,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 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在
年 月 日前整改完毕,并将
结果函告我机关。在期限届满之前,你单位必须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绍兴市民政局
或者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直接向绍兴
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年月日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责令停止违法违规建设通知书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处罚地点
处罚时间
办案人员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年月日
被处罚人(签名): 注:本决定书一式两份,一份交被处罚人,一份交所属机关备案。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虞民整〔 〕第 号
:
根据
规定,我机关工作人
员
、 于 年 月 日对
进行检查,发
现存在下述违法行为:
根据
报告内容
受理意见
接报机 构意见
备注
承办人:
年 月日 年 月日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不予受理决定书
虞民受字〔 〕第 号
(报告人):
对你于
年月
一案,我们经审查认为
据
日报称的
。根 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年月日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案件移送函
虞民移〔 〕第 号
(有权处理单位):
我机关于
年 月 日受理了
年月日
现场勘查笔录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点
勘查人员姓名、职务
记录人
勘查过程及结果
现场勘查人员(签名) 记录人(签名) 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
检查笔录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地点 检查人员姓名、职务 记录人 检查过程及情况
时分
检查人(签名) 记录人(签名) 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年月 日
听证笔录
第 页共 页
案由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点
是否公开:
旁听人数:
听证主持人
听证员
记录人
听证申请人(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
利害关系人(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
本案办案人员
职务
听证内容记录:
(听证主持人核对听证参加人基本情况;宣布听证主持人、听证
员、记录人名单;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
行下列事项:
1、
2、
………………………………
此致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附:1、行政处罚决定书 2、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复印件 3、申请人法人代表证明书、委托书 4、被执行人身份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材料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年月日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立(销)案审批表
姓名 或名称
当 性别
出生日期
事 联系电话 人
一案,经审查发现
故该案不属于我机关管辖,根据 规定,现将该案移送你单位处理。
附:1、 2、 3、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年 月日
询问笔录
第 页共 页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地点
询问人
、
记录人
被询问人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职业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联系电话
问:我们是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虞民保〔 〕第 号
案由 证据持有人
住址 证据持有单位
住所地
办案部门
性别
出生日期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决定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对下列物品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地点
。 在保存期间内未经本机关批准,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避。)
第 页共 页
听证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利害关系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本案办案人员(签名)
听证主持人(签名)
听证员(签名)
记录人(签名)
年月日
听证报告
一、案件的由来及听证经过
一案,我机关拟作出
行政处罚决定,被处罚人(当事人)
为此提出听证申
请。我机关受理后,于
年
月
日举行了听证。听
证活动由
评议地点
评议主持人
参加评议人员
列席人员
记录人
案件经办人汇报案情及拟处理意见:
评议记录:
评议人员签名: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虞民罚〔 〕第 号
被处罚人(单位)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对你(单位) 为立案调查。现查明
以上事实有
你(单位)的行为已经违反
行 。 等证据证实。
(说理性描述)
根据
决定给予
告知内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拟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以上告知事项,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答:
2、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对本机关作出的上述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你(单位)有权要求听证。如果要求听证,你 (单位)应在明日起 3 日内(节假日顺延)向本机关提出,逾期视为 放弃听证。 问:对以上告知内容你听清楚了吗? 答: 问:你(单位)有陈述和申辩意见吗? 答:
虞民停〔 : 经检查,你(单位)存在下述违法行为:
〕第 号
根据 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违规建设活动。 如不服本通知书,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绍兴市民政 局或者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直接向绍 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年月日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送达回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你(单 位)收到催告书后有权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 起 3 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则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通知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年月日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委托送达函
虞民委〔 〕第 号
民政局:
我机关办理
一案,现委托你局送达有关法律文书。随函寄去
处罚。
限你(单位)于
前
。
你(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缴纳罚款(开户银
行:
,账号:
)。逾期不缴
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绍兴市民政局
或者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直接向绍兴
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答:以上笔录我已看过,和我说的相符。(实际文本中此类语句
不能写明,要隐去)(当事人书写)
被告知人(签名):
年月日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听证通知书
虞民听〔 〕第 号
(听证申请人):
本机关决定于
年 月 日 时 分在
就
一案举行听证会。本次听证由
担任听证主持
人,
担任听证员,
担任听证记录
人。请你(单位)准时出席,若无正当理由缺席的,本机关将终止听
联系电话
规格
数量
特征
备注
被扣押物品、文件持有人或者见证人 (签名):
承办人(两人以上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注:此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被扣押物品、文件持有人,一份附卷。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扣押物品、文件发还凭证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虞民扣还〔 〕第 号
案由
领取人
住址
扣押清单文号
编号
名称
性别
办案部门 出生日期
或工作证),请过目确认,请问是否需要申请回避?
答:我看清楚了。
问:现我们依法向你询问
一案的有关
问题,请你如实回答。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你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你听清楚了吗?
答:
第 页共 页
询 问 笔 录(续页)
以上笔录我已看过,与我说的相符。(被询问人书写)
被询问人(签名)
年月日
询问人(签名)
年月日
记录人(签名)
年月日
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文内容
绍兴市上虞区民政局 当场处罚决定书
编号:
被处罚人
性别
出生日期
职业
现住址
被处罚单位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被处罚人因
根据
决定给予
处罚。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绍兴市民
政局或者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直接向
证。
参加听证请注意下列事项:
1、当事人如认为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可能
影响案件公正办理,需要回避的,应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 3 日内(节
假日顺延)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2、当事人如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在听证会开始之前,向本机关提
交载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的授权委托书。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