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幼儿园中师幼关系的现状及对策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分析幼儿园中师幼关系的现状及对策摘要:作为贯穿于幼儿一日生活中最核心的人际关系——师幼关系构成了幼儿园教育最基本、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一种宝贵的教育资源,对幼儿的身心发展具有多重意义。本研究选取曲靖市几所比较有代表性的幼儿园中的师幼关系现状进行了调查与分析,发现其中普遍存在着师幼关系不和谐的现象,并针对曲靖市属公立幼儿园中师幼关系存在的问题,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师幼关系的成功经验,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对策,以期进一步促进幼儿园师幼关系良好和谐地发展。

关键词:师幼关系现状对策

一、选题起因及研究意义

师幼关系是幼儿园中教师与幼儿的人际交往关系,是幼儿园人际关系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更为真实的幼儿园情境中,笔者观察了解到幼儿园师幼关系的和谐度远不如幼儿教育理论中所描述和要求的那么完美,而是存在诸多问题,并且问题的关键更多地在于教师。研究和创设和谐的师幼关系,有利于营造良好的心理氛围,易于教师向幼儿传递知识技能,还有利于教师指导幼儿学习社会知识和社会行为,更有助于促进幼儿的心理健康,满足幼儿的心理需要,并形成良好的个性特征。为此,笔者随机选取曲靖市三所市

属公立幼儿园中不同年龄班的90位教师作为对象进行问卷调查,发放问卷90份,回收问卷78份,回收率为%;问卷主要考察幼儿教师在良好师幼关系的认识、行为表现及与家园联系的关系等方面的一些情况,以此来更为准确地了解幼儿园师幼关系的现状。经过对问卷的统计分析和与幼儿教师的交流记录,分析当前师幼关系中存在的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

二、曲靖市属公立幼儿园中师幼关系的现状分析

(一)教师认识与行为存在偏差,没能把自身放到可与幼儿亲近的位置上。

幼儿教师的角色是指幼儿教师在幼儿的生活和学习中做一个什么样的人,其实质反映了幼儿教师的儿童观、教育观。如果幼儿教师把自己当做是幼儿的伙伴,那么他们就会在教育过程中把自己当做幼儿的朋友、亲人来倾听幼儿的心声;如果教师把自己当做儿童的保姆,那么他们就会在教育中不自觉地把幼儿当做保护的弱者;如果幼儿教师把自己当做是长辈,那么幼儿就是晚辈,他们就会在教育中充当一个教育者、引导者的角色。因此,树立正确的教师角色观是每一个幼儿教育工作者做好工作的观念前提。[1] 由表1可以看出,有%的幼儿教师认为在与幼儿相处时应充当的角色是朋友,说明在幼儿教师的思想意识中,都会

注意与幼儿平等相处,热爱幼儿,把自己放到易于让幼儿亲近的位置,认识到幼儿并不是在教师教导下被动发展的,幼儿有自己的权利与尊严,如表2可见,有%的幼儿教师认为在跟幼儿交流时应与其处于同一高度(蹲下来或弯下腰),降低视觉上的高低差异,以此来尊重幼儿,与幼儿平等相处,让幼儿充分感受到教师的信任,使幼儿从被塑造、被教育中解放出来,以独立、丰富、平等的主体人的姿态面对教师,这说明教师已能充分意识到与幼儿平等相处的价值。而只有%的幼儿教师习惯充当师长角色,通常认为自身与幼儿是“上”对“下”的“授”与“受”的关系,说明了教师处于绝对支配地位,在这种传统的师幼关系中,幼儿的主体地位仍然得不到保障,其从属地位依然没有改变。从以上分析得知大部分教师能充分认识到幼儿与自己在人格上完全平等,然而笔者观察到大多数的幼儿教师在行动上还是比较习惯于充当一种师长角色,处于主导地位,而幼儿则处于从属地位,使得师幼之间不存在完全意义上的平等。

(二)教师对幼儿缺乏了解,师幼交往中不能一视同仁。

由于幼儿受到家庭环境的影响,造成幼儿性格上的千差万别,而曲靖市属公立幼儿园的教师对幼儿的家庭背景、性格特征了解甚少,他们很少对幼儿进行家访和与家长交流(见表3)。

由表3可以看出,进行家访的教师不到1%,近二分之一

的教师是在接送幼儿时与家长进行交流,但在那短短的几分钟内根本不可能充分地了解幼儿,最多只能是了解一些表面的东西,对幼儿在家的表现和个性不能充分了解,虽然有%的教师通过平时与幼儿的交谈能了解到幼儿的一些情况,但由于幼儿语言能力的限制,该方法尤其对小班幼儿不适用。在教师不能充分了解幼儿的情况下,教师往往对其眼中听话乖巧的幼儿关注度要高一些,占到%,对聪明好学的幼儿关注度占到%,而对调皮捣蛋的幼儿关注度仅占%,见表4。这表明教师在对幼儿的关注度上存在着较大的不平等。对于教师给予较多关注的幼儿往往会更喜欢亲近教师,使师幼关系较为融洽;而对于那些不容易被关注的幼儿则会对教师产生疏远感,同时也会对教师存在恐惧感,不喜欢亲近教师,如此恶性循环更容易导致不和谐的师幼关系。

(三)教师不能正确对待犯错的幼儿。

幼儿好奇心强,对周围的事物都充满好奇,整天问这问那,摸摸这个碰碰那个,难免会犯错。如果教师对其采取严厉的批评,甚至体罚、恐吓,就容易使幼儿变得沉默寡言,失去探究的兴趣和热情,对教师产生畏惧,有的甚至会产生逆反心理,以后再犯类似错误、搞恶作剧的频率就会增大。其实,幼儿犯错也是幼儿学习、了解周围世界的一种方式,幼儿是在不断犯错、不断认识中成长的。教师应该允许幼儿犯错,且当幼儿犯错时,还应给予必要的同情、理解和尊重,

这样才有助于师幼关系的和谐发展。

通过对表5数据的分析可以看出,%的幼儿教师在幼儿受挫或受到批评时都选择了理解幼儿,帮助幼儿振作起来,这说明教师能认识到要充分理解、尊重、接纳每一个幼儿,使幼儿在一种安全、平等的环境中生活、学习,进而使师幼关系更加和谐。然而从表6中可以看出,当幼儿犯错时,仍然有%的幼儿教师对待犯错的幼儿采用罚站、呵斥等方式作为惩罚手段,表明有三分之一左右的幼儿教师是用权威的形式使得幼儿畏惧,甚至厌恶教师。以上两个不同的结果说明还有一些教师在实际工作中认识和行为存在一定的偏差,以致师幼关系得不到改善。

三、构建和谐师幼关系的对策

和谐的师幼关系对幼儿的发展具有多方面的价值,教师应当提高建立平等、和谐师幼关系的能力。在建立平等、和谐师幼关系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尊重幼儿在师幼关系中的主体地位,以“合作者”的身份加入幼儿“活动”。

师幼关系是在师幼互动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但由于教师和幼儿在年龄、知识、经验、能力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教师与幼儿在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教师常常是教学活动的发动者,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幼儿认识的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