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籍图的基本知识分解教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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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籍图的基本知识分解
3、分类 (1)按表示的内容可分为基本地籍图和专题地籍图。 (2)按城乡地域差别可分为农村地籍图和城镇地籍图。 (3)按图的表达方式可分为模拟地籍图和数字地籍图。 (4)按用途可分为税收地籍图、产权地籍图和多用途地 籍图。 (5)按图幅的形式可分为分幅地籍图和地籍岛图。 我国现在主要测绘制作的有:城镇地籍图、宗地图、农 村居民地地籍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所有权属图等。
连接在一起。
地籍图上主要表示的标识符有:地籍区(街道)号、 地籍子区(街坊)号、宗地号、界址点号、利用分类 代码、控制点号、房产编号等。
宗地或地块是“谁的”、“怎么样”等等。
3、地籍图的基本内容 (1)地籍要素
①界址:包括各级行政界址和土地权属界址。不同 等级的行政境界相重合时只表示高级行政境界,境界 线在拐角处不得间断,应在转角处绘出点或线。当土 地权属界址线与行政界线、地籍区(街道)界或地籍 子区(街坊)界重合时,应结合线状地物符号突出表 示土地权属界址线,行政界线可移位表示。
(2)具有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划分意义或划分参考意义 的各种地物或地貌,如田埂、地类界、沟、渠、建筑 物底层的投影线等。
(3)土地上的重要附着物,如水系、道路、构筑物、 建筑物等,这些地物都是地籍图具有地理性功能的重 要要素。
(4)在土地表面下的各种管线及构筑物,在图上 不表示,如下水道、自来水管、井盖等。
分幅方法采用有关规范所要求的方法,便于各种比例 尺地籍图的连接。
当1:500、1:1000、1:2000比例尺地籍图采用正方形 分幅时,图幅大小均为50cm×50cm,图幅编号按图廓 西南角坐标公里数编号,X坐标在前,Y坐标在后,中 间用短横线连接。
如:689 - 593
当1:500、1:1000、1:2000比例尺地籍图采用矩形分 幅时,图幅大小均为40cm×50cm,图幅编号方法同正 方形分幅。
若测区已有相应比例尺地形图,地籍图的分幅与编号方 法可沿用地形图的分幅与编号,并于编号后加注图幅内较 大单位名称或著名地理名称命名的图名。
四、地籍图的内容 地籍图上应表示的内容,一部分可通过实地调查得
到,如街道名称、单位名称、门牌号、河流、湖泊 名称等,而另一部分内容则要通过测量得到,如界 址位置、建筑物、构筑物等。
②地籍要素编号:包括街道(地籍区)号、街坊 (地籍子区)号、宗地号或地块号、房屋栋号、土地 利用分类代码、土地等级等,分别注记在所属范围内 的适中位置,当被图幅分割时应分别进行注记。如宗 地或地块面积太小注记不下时,允许移注在宗地或地 块外空白处并以指示线标明。
③土地座落:由行政区名、街道名(或地名)及门牌号 组成。门牌号除在街道首尾及拐弯处注记外,其余可 跳号注记。
2、 我国地籍图的比例尺系列
世界上各国地籍图的比例尺系列不一,目前比例尺 最大的为1:250,最小的为1:5万。
根据国情,我国地籍图比例尺系列一般规定为:城 镇地区(指大、中、小城市及建制镇以上地区)地籍 图的比例尺可选用1:500、1:1000、1:2000,其基本比 例尺为1:1000;农村地区(含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 所有权属图)地籍图的测图比例尺可选用1:5000、1:1 万、1:2.5万、1:5万,其基本比例尺为1:1万。
为了满足权属管理的需要,农村居民地及乡村集镇 可测绘农村居民地地籍图。农村居民地(或称宅基地) 地籍图的测图比例尺可选用1:1000或1:2000。急用图时, 也可编制任意比例尺的农村居民地地籍图,以能准确 地表示地籍要素为准。
三、地籍图的分幅与编号 地籍图的幅面通常采用50cm×50cm和50cm×40cm,
1、 地籍图内容的基本要求 (1)以地籍要素为基本内容,突出表示界址点、线; (2)有必需的数学要素; (3)必须表示基本的地理要素,特别是与地籍有关的 地物要素应予表示; (4)地籍图图面必须主次分明、清晰易读,并便于 根据多用户需要加绘专用图要素。
2、地籍图内容选取的基本要点 (1)具有宗地划分或划分参考意义的各类自然或人工 地物和地貌,如墙、埋设的界标、沟、路、坎、建筑 物底层的投影线等。
二、地籍图比例尺
地籍图需准确地表示土地的权属界址及土地上附着 物等的细部位置,应选用大比例尺。
1、 选择地籍图比例尺的依据 (1)繁华程度和土地价值:城镇的商业繁华程度主要 是指商业和金融中心。
(2)建设密度和细部粗度:比例尺越大,房屋的细微 变化可表示得更加清楚。
(3)地籍图的测量百度文库法:数字地籍测量方法,比例尺 可适当小一点。
④土地权属主名称:选择较大宗地注记土地权属主 名称。
(2)地物要素
①作为界标物的地物如围墙、道路、房屋边线及各 类垣栅等应表示。
②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房屋以外墙勒脚以上外围轮 廓为准,正确表示占地状况,并注记房屋层数与建筑 结构。装饰性或加固性的柱、垛、墙等不表示;临时 性或已破坏的房屋不表示;墙体凸凹小于图上0.4mm 不表示;落地阳台、有柱走廊及雨篷、与房屋相连的 大面积台阶和室外楼梯等应表示。
③工矿企业露天构筑物、固定粮仓、公共设施、广 场、空地等绘出其用地范围界线,内置相应符号。
④铁路、公路及其主要附属设施,如站台、桥梁、 大的涵洞和隧道的出入口应表示,铁路路轨密集时可 适当取舍。
⑤建成区内街道两旁以宗地界址线为边线,道牙线 可取舍。
⑥城镇街巷均应表示。
⑦塔、亭、碑、像、楼等独立地物应择要表示,图上 占地面积大于符号尺寸时应绘出用地范围线,内置相 应符号或注记。公园内一般的碑、亭、塔等可不表示。
(5)地面上的管线只表示重要的,如万伏以上高 压线、裸露的大型管道(工厂内部的可以根据需要 考虑)等。
(6)另外,还有界址点、控制点等点要素。 这部分要素回答了宗地或地块在“哪里”、是 “多少”的问题。
(7)注记部分,也就是地表自然情况的符号表示,如 房屋结构和层数、植被、地理名称等。
(8)标识符,它在地籍图上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它 是对地面客体(如土地权属单位、地块)的标识,以 便使地籍数据集、地籍簿册和地籍图形集之间有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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