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管理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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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解决的问题
什么是重大危险源? 如何确定重大危险源? 怎样对重大危险进行管理?
一、重大危险源相关概念
1、危险源及其分类 ➢ 危险源 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是具有可能意外释放
的能量和(或)危险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设施 或场所。 ➢ 危险源分类: 从导致事故和伤害的角度,分为I类危险源和II 类危险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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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大危险源辨识
1、主要标准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 --《指导意见》(56号文) 比较:两者的异同 2、其它参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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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大危险源监管
重大危险源监管系统
重大危险源
登记建档
检测、监控
申报
(登记、 普查)
评估 (事故 严重 度、可 能性)
分级 监测 (国家、 (国家、 省、市 省、市 企业四 企业四
源辨识进行试点的情况,提出了国家标准
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
辨识标准—GB18218-2000
1)范围 规定了辨识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适用于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贮存和经营
等各企业或组织。 不适用于: a. 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
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军事设施; c.采掘业; d.危险物质的运输。
有如下共同的特征:
➢ 危险物质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 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 毒的危险。
➢ 单元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 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 置、设施或场所。
➢ 临界量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 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 大危险源。
6 叠氮化钡
7 叠氮化铅 ··· ···
临界量/t
生产场所 0.1
贮存区 1
0.1
1
0.1
1
0.1
1
0.1
1
0.1
1
0.1
1
···
···
表2 易燃物质名称及临界量
序 号
类别
物质名称
1 闪 点 己烷
2
<28℃ 的 液体
戊烷
3
石脑油
4
环戊烷
5
甲醇
6
乙醇
7
乙醚
8
甲酸甲酯
临界量/t
生产场所 贮存区
2
20
2
一、重大危险源相关概念
I类危险源:指可能发生能量意外释放而伤害人员和 破坏财产的能量源、能量载体或有毒、有害、危险物 质。
物质危险源 能量危险源 II类危险源:是导致I类危险源失控,即造成I类危险 源的屏蔽失控、失效或破坏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如硬 件故障、人员失误或环境因素。
危险源与事故的关系
人、机、环问题
20
2
20
2
20
2
20
2
20
2
20
2
20
表3 活性化学物质名称及临界量
序 号
1 氯酸钾
物质名称
2 氯酸钠
3 过氧化钾
4 过氧化钠
5 过氧化乙酸叔丁酯(浓度≥70%)
6 过氧化异丁酸叔丁酯(浓度≥80%)
7 过氧化马来酸叔丁酯(浓度≥80%)
临界量/t
生产场所 2
贮存区 20
2
20
2
20
2
20
1
10
一、重大危险源相关概念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 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
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 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 和设施。
物质危险源 能量危险源
一、重大危险源相关概念
《安全生产法》 长期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贮

Q 1,Q 2Q n—与各危险物质相对应的生产场所或
贮存区的临界量(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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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识标准—56号文
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和《中华 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指导意见规定把重大 危险源申报登记的范围如下:
1.储罐区(储罐) 2.库区(库)
3.生产场所
4.压力管道
➢ 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单一品种

则该物质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物
质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
定为重大危险源。
辨识标准—GB18218-2000
➢ 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多品种时
➢ 则按下式计算,若满足下面公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q1 q2 qn 1
Q1 Q2
Qn
➢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量(t)。
级) 级)
监控 应急
(组织 (厂内、 管理、 厂外应 安全技 急计 术) 划)
国家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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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识标准—GB18218-2000
1、主要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
参考国外同类标准,结合我国工业生
产的特点和火灾、爆炸、毒物泄漏重大事故
的发生规律,以及1997年由原劳动部组织实
施的重大危险源普查试点工作中对重大危险


事故


II危险源
能量
I危险源
危险危害因素
结论:事故是I危险源和II危险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重大危险源相关概念
2、重大危险源 《预防重大工业事故公约》(174号公约)
不论长期或临时地加工、生产、处理、搬运、 使用或贮存数量超过临界量的一种或多种危险 物质,或多类危险物质的设施。 (不包括核设 施、军事设施及设施现场之外的非管道的运输)
5.锅炉
6.压力容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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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煤矿(井工开采) 8.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9.尾矿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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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8218与56号文的异同
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 过临界量的单元。
一、重大危险源相关概念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
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 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 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2)重大危险源分类 重大危险源分为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贮
存区重大危险源两种,按以下四类物质的临界量 加以确定:
a.爆炸性物质; b.易燃性物质; c.活性化学物质; d.有毒物质。
表1 爆炸性物质名称及临界量
序 号
1 雷汞
物质名称
2 硝化甘油
3 重氮二硝基苯酚
4 二甘醇二硝酸酯
5 脒基亚硝胺基脒基四氮烯
1
10
1
10
表4 有毒物质名称及临界量
序 号 1氨 2氯 3 碳酰氯 4 一氧化碳 5 二氧化硫 6 三氧化硫 7 硫化氢
物质名称
临界量/t
生产场所 40
贮存区 100
10
25
0.30
0.75
2
5
40
100
30
75
2
5
辨识标准—GB18218-2000

单元内存在危险物质的数量根据处
理物质种类的多少区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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