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数据清理整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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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数据清理整合方案

泸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二〇一五年一月

目录

1 建设背景 (1)

2 建设目标 (1)

3 清理流程 (2)

4 工作内容 (4)

4.1 数字化 (4)

4.1.1 图像扫描 (4)

4.1.2 数据录入 (5)

4.2 数据处理 (5)

4.2.1 数据采集 (5)

4.2.2 数据抽取 (5)

4.2.3 数据预处理 (6)

4.2.4 划宗组幢 (6)

4.2.5 案例挂接 (7)

4.2.6 房地关联 (8)

4.3 质检入库 (8)

4.3.1 质量检查 (8)

4.3.2 数据装载 (8)

1建设背景

2014年12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发了第656号国务院令,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该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是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推进简政放权、整合部门职能职责、减少多头管理,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方便企业和群众的有效举措。

根据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的总体要求与工作安排,泸州市作为不动产登记示范城市,高度重视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的建设,将其作为推动不动产登记制度实施的重要抓手,制定了明确的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和时间表,计划于2015年3月1日在全市范围内启用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系统。为了有效的反映泸州市不动产登记单元的业务历史和产权现势状况,保证不动产登记信息的真实可靠,需要对泸州市历史的不动产登记数据进行有效的清理整合,形成完整、准确的不动产基础数据库,为即将启用的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提供数据支持。

2建设目标

此次需要进行清理整合的数据主要包括土地数据和房屋数据。其中,土地数据又包含土地登记数据(土地登记系统中的属性数据、纸质档案扫描图像和CAD格式的宗地图)和土地测绘数据(地籍调查和测量形成的成果数据,包括属性、图形和图像数据);房屋数据包含房屋登记数据(房屋登记系统中的属性数据、纸质档案扫描图像)

和房屋测绘数据(测绘报告和CAD格式的房屋分层分户图)。

根据以上泸州市不动产登记的数据现状,需要分别将土地和房屋的纸质档案、在线业务系统数据、测绘图形进行清理与整合,最终实现土地与房屋的关联。

3清理流程

本次泸州市不动产数据清理整合工作总体上可分为数字化、数据处理和质检入库三个阶段共十个步骤,工作流程如下:

数据清理整合工作流程图

4工作内容

4.1数字化

在数据清理整合工作正式开始前,首先需要将土地和房屋的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为进一步的数据清理做准备。目前泸州市的房屋档案和大多数的土地档案均已完成数字化,此次只需要对土地登记和权属变化情况表进行图像扫描和数据录入。

4.1.1图像扫描

扫描方式:高拍仪拍照;

图像处理:对通过拍照取得的档案图像进行处理,如:旋转、去噪、去边、去污、调整亮度和对比度等,确保数字化图像资料不重复、不遗漏、清晰无边、不倾斜、无污点、与实物档案保持实质性一致,适合屏幕显示和原样打印的清晰识读。

存储及压缩方式:存储格式为JPEG(采用中度压缩)或TIFF(G4压缩)。

扫描完成后,将扫描的档案图像,逐一检查,将检查完成后需要补扫的档案逐一补扫,补扫档案必须达到成品品质要求,并记录补扫信息(对漏扫、不合品质规定的扫描图像需重新补扫)。

图像核查:按照要求,将高速扫描完成的档案图像,逐一检查,去除扫描软件没能自动处理的黑边、纠斜、脏点,记录补扫信息(对漏扫、不合品质规定的扫描图像要求重新补扫);

图像补扫:按照要求,将检查完成后需要补扫的档案逐一补扫,补扫档案必须达到成品品质要求。

4.1.2数据录入

根据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数据要求和数据关联需要,参照已扫描完成的档案图像,使用录入工具软件进行数据录入,从而保证数据的完整性。

4.2数据处理

4.2.1数据采集

采集相关土地、房屋登记数据、测绘数据、影像数据、地图数据等,为数据清理做好准备。

具体内容包括:①选择某一时点,对各单位现有业务系统数据库进行全库备份。②统计、整理现有存储设备中的各类档案图像数据。

③搜集整理各个时期测绘机构提交的各类纸质、电子测绘成果数据(如测绘报告)④准备GIS基础图形数据。

4.2.2数据抽取

在当前进行土地登记和房屋登记的管理工作中,由于各单位在建设业务系统时,所采用的业务系统不尽相同,使用的数据库管理系统也各有差异,从而导致当前各部门的数据在结构上具有一定的差异性,为了实现在线业务系统中的数据与即将建设完成的不动产统一登

记系统的数据结构保持一致,需要参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的数据结构进行标准化处理,而首先需要完成的工作就是从当前的在线业务系统中将数据抽取出来。

导出数据:从当前各部门的业务系统中将数据导出。

建立清理库:建立数据清理库,此中间库的数据结构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的数据库在结构上和内容上保持一致,为进一步的数据预处理做准备。

抽取数据:根据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的数据结构和不动产登记内容要求,将从在线业务系统导出的数据中,抽取不动产登记所需的数据,并导入到中间库中。

4.2.3数据预处理

在数据抽取完成后,按照事先制定的清理整合数据标准对清理库中非法、重复、遗漏、不一致的案例信息进行规范化、补漏、去重、一致化等预处理,对档案数据本身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验证。保证每一宗土地和每一套房屋在数据库中的唯一性和真实性。此外,还需将CAD格式的宗地图形数据转化为SHAPE格式的宗地图形数据。4.2.4划宗组幢

4.2.4.1土地划宗

根据清理数据库中整合完成的土地登记信息,结合土地测绘数据,对土地进行分宗,在划宗完成以后,为每一宗土地编制唯一的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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