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秀岩 在全国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及其创新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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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秀岩在全国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及其创新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宋秀岩在全国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及其创新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1-08-01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国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及其创新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结合妇女发展和妇联工作实际,研究部署妇联组织立足自身职能和优势,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协助党和政府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妇女群众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十二五”目标任务贡献智慧和力量。
社会管理是人类社会必不可少的一项管理活动。
我们党执政以后,历来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始终把它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要内容,进行了长期探索和实践,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适应我国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
确定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着力推进包括社会管理在内的社会建设,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
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给社会管理领域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需深入研究、有效破解。
面对新的形势,党中央统揽全局、审时度势,以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为主题,在中央党校举办了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并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胡锦涛总书记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提出了明确要求。
中央关于社会管理及其创新的一系列重大部署,深刻阐明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对进一步统一全党全国人民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
义。
中央在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行部署时,把群众工作作为社会管理的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工作,把工青妇等人民团体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力量,突出强调要支持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明确要求工青妇组织在党的领导下加强自身改革和建设,完善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责,充分运用党委和政府赋予的工作资源和条件,做好直接服务群众的工作,发挥好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这为妇联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作用,进一步创造性地做好新形势下党的妇女群众工作,指明了方向、赋予了重任。
中央作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决策部署后,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处高度重视,对妇联系统的学习贯彻工作及时作出安排部署。
在至立同志的亲自指导和带领下,党组、书记处的同志分别深入到各省区市基层开展专题调研,邀请全国妇联书记处特聘专家、各团体会员进行专门研讨交流,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连续召开了三次专题学习研讨会,学习领会中央精神,认真研究妇联组织在参与社会
管理创新中彰显优势、发挥作用的新思路新举措。
各地妇联按照全国妇联的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和积极探索实践。
通过一段时间以来的学习思考、调查研究,我们对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形成了四点共识。
一是注重从妇联组织的性质和职能出发,找准定位、发挥优势。
妇联组织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以及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为以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为基本职能的妇女群众组织,其工作的主要内容、领域、手段都属于社会管理的范畴。
可以说,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既是党对妇联等人民团体提出的新任务,也是妇联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
但也要看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工作涉及到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妇联组织不可能面面俱到。
我们要认清妇联组织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中的角色和定位,着眼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牢牢把握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这七项基本任务,从自身职能
出发,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主动地作为,全力以赴做好发挥组织优势、体现妇联特色、务求妇女受益的各项工作,为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作贡献。
二是注重抓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根基所在,重心下移、落到基层。
基层既是社会管理的基石,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点。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中央反复强调要切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把工作精力和注意力更多地放到基层,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地投到基层,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为社会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精神,把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心放在农村和社区这个社会最基层,以配合党和政府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解决妇女儿童“三最”利益问题为重点,把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各项工作真正做到基层和妇女群众身边,使情况掌握在基层、感情融洽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促进妇女发展的任务落实在基层、
妇女工作活跃在基层。
三是注重总结提升以往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探索创新、完善机制。
长期以来,各级妇联把参与社会管理作为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一项重要工作,综合运用源头参与、依法维权、宣传教育、示范引领、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公益慈善等手段,推动出台了一系列普惠妇女儿童的法律政策,探索创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服务平台,协调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与维权中的突出问题,有效化解涉及妇女儿童的矛盾纠纷,创造了许多鲜活经验,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局中发挥了应有作用。
我们要认真总结这些好做法好经验,使之上升为制度和机制,通过创新创造,进一步完善妇女需求了解和分析机制、妇女利益表达和权益维护机制、妇女矛盾化解和情绪疏导机制、妇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组织动员机制以及妇联基层工作保障机制等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打造在妇女中受欢迎、在全社会叫得响的工作品牌,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实现新作为。
四是注重把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与解决妇女实际问题相结合,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中央强调,最佳的管理方式是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
理中体现服务,通过强化社会服务提高社会管理实效。
近年来,在至立同志的亲自倡导和带领下,全国妇联和各级妇联组织以让妇女儿童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为目标,积极争取党和政府的重视支持,大力推进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试点、农村妇女进村“两委”、女性高层次人才成长状况研究与政策推动等重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同时,组织实施了“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关爱行动”、“贫困母亲两癌救助”、“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等实事项目。
各地妇联也大力推动把为妇女儿童办实事纳入当地政府统筹推进的民生工程,尽心竭力为妇女儿童排忧解难。
这些工作既有效解决了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妇女群众之中,又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我们要进一步抓住党和政府更加注重改善民生的契机,坚持不懈地做好这些惠及妇女儿童民生的重点工作,推动更多的实事项目纳入政府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扎实推进直接服务妇女群众的工作,促进广大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
协助党和政府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妇女群众工作,既是妇联组织的使命所系、职责所在,也是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
各级妇联要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的部署要求,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当前我国社会管理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充分认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妇联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党的妇女群众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实际、发挥优势,认真落实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各项工作,重点要在“六个创新”上狠下功夫。
一、创新联系妇女方式,准确把握并及时反映妇女群众的利益诉求
妇联组织作为桥梁纽带,承担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深入调查了解妇女的所思所想所求所盼,在认真梳理分析的基础上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推动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解决好妇女儿童的切身利益问题,这是服务在源头的关键。
实践证明,这些年来我们开展的一系列重点工作,
之所以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能够被纳入政府财政的大盘子,就是因为我们通过调研,切实把握了妇女的需求,摸清了基层的底数,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各级妇联要把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作为常抓常新的重点工作,进一步畅通联系妇女的渠道,拓展与妇女沟通的平台,扎实做好了解和反映妇情民意的工作。
切实加强妇女需求调研。
胡锦涛总书记深刻指出,要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
各级妇联要把下基层开展妇女需求调研的工作制度化,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带头作用,每年都要集中一段时间、拿出一定精力就妇女需求开展专题调研;妇联干部要经常性地深入到基层和不同层面的妇女群众中去,直接听取妇女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妇女的需求和期盼,掌握基层工作情况。
要发挥妇联执委、妇女代表等骨干力量的作用,建立妇女民情调查员、信息员队伍,落实妇女舆情信息直报点制度,通过各种渠道,快捷准确地搜集、传递妇女的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
要充分发挥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的作用,加强统计分析和研判工作,从中发现带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的问题,把握重大典型个案,使之成为了解妇女民情、掌握妇女需求、帮助妇女解困的知情热线、知心热线。
重视运用新媒体了解妇情民意。
要顺应网络时代特点,借助互联网、手机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进一步拓展与广大妇女沟通联系和交流的平台。
要充分利用妇联组织的门户网站、维权网页、心理咨询窗口等,开展调查、问策、咨询、服务等活动,广泛了解妇女的发展意愿、维权需求、生活难题和需要妇联组织提供帮助的事情,使新媒体在搜集分析与妇女有关的信息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及时有效地反映妇女利益诉求。
对属于个案性的妇女诉求,要一对一地做好说服劝导、解疑释惑、排忧解难工作。
对属于带有普遍性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要研究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一方面通过要情和专报等信息载体、向“两会”提交议案和提案、参加各类联席会议等渠道,及时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有关部门呼吁反映,从顶层设计上提出建议,为
制定出台有关法律、政策、规划提供依据,力求从制度安排的源头上落实妇女儿童权益;另一方面要为妇联工作的决策服务,确保我们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
当前,要认真做好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的数据分析和研发工作,推动调查成果最大限度地转化到党委政府决策和妇联组织的工作之中。
二、创新思想工作方法,有效疏导妇女情绪、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在社会管理中,预防是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管理。
而预防的目的,就是要在群众负面情绪还没有导致行动或还没有形成整体态势的情况下,及时进行化解,以免情绪激化、事态扩大,酿成严重后果。
因此,妇联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通过开展有针对性、有说服力、有亲和力的思想工作,把妇女群众的思想和情绪引导好、疏导好,最大限度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教育引导妇女发扬“四自”精神,规范自身行为,争做和谐社会建设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就显得尤为重要。
建立与妇女群众经常性的沟通交流制度。
要组织妇联干部定期、定向、定任务地进村入户,
与妇女面对面、手拉手地问寒问暖、平等沟通,多说妇女群众听得懂的话,多讲妇女群众听得进的道理,多做细致入微的人文关怀工作,多办妇女群众看得见、能受益的实事,在常来常往中实现与妇女群众的“零距离”,增进与妇女群众的感情,使妇女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的温暖,体会到妇联组织的关心。
要发挥建在农村和社区“妇女之家”的“悄悄话室”、“心灵驿站”、“心语屋”等的作用,随时随地为妇女群众化解心理困惑、疏导负面情绪、调适婚姻家庭关系,使妇女姐妹的“难言之隐”有地方诉说、郁闷情绪有地方排解、难办的事情有地方求助。
扎实开展关爱帮扶工作。
在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加大对困难妇女儿童群体的帮扶力度,深化对留守流动妇女儿童的关爱,依法维护失业失地妇女的生存发展权益,关注新生代女农民工的精神文化需求,帮助单亲母亲、老龄妇女等解决生活困难。
对刑释解教人员、艾滋病人、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中的女性,以及孤残流浪儿童、服刑在教人员子女等,要尽妇联组织之所能,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总之,要通过为困难妇女儿童办好事、做实
事、解难事,提高妇女思想工作的实效性。
进一步加大促进家庭平安和谐的工作力度。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当前,我国城乡婚姻家庭领域的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婚姻家庭类问题已占妇联信访的60%左右,给社会的平安和谐发展带来了一定影响。
做好家庭工作是中央赋予妇联组织的重要任务,也是我们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重要切入点。
各级妇联要认真研究城乡家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以保平安、促和谐、创文明为主题,从各地实际出发,着力打造家庭建设工作品牌,明确目标任务,创新活动载体,探索评估标准,大力宣传各类家庭先进典型,注重用丰富多彩的活动凝聚家庭,用文明健康的理念影响家庭,激发广大家庭参与和谐创建的热情,为营造夫妻和睦、代际和谐的家庭氛围,邻里友爱、团结互助的人际关系,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发挥应有作用。
要关心和帮助困难家庭,在农村和社区“妇女之家”多为留守流动家庭开通一些亲情电话、网络视频,多向空巢老人上门提供一对一的爱心服务,多帮助贫困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共同携手建设和谐美好家园。
三、创新维权服务手段,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妇女的切身利益
当前在基层和群众中出现的诸多矛盾,说到底是人民群众的一些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切实尊重和有效维护。
中央明确提出要把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强调要依靠基层党组织、行业管理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发挥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共同维护群众权益,打好维护群众权益的主动仗。
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立身之本,是妇联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推动男女平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任务。
牢固树立大维权的工作理念。
要从稳定是硬任务的全局出发,在党和政府的主导下,坚持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进一步完善妇女儿童维权服务机制,无论是谋划妇联整体工作,还是确定妇联重点工作,设计和实施惠及妇女儿童的实事项目,都要从维权的视角加以审视和考量,切实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基本职能落实到妇联各项工作之中,着力把不同层面妇女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统筹好、协调好,通过维权促进妇女
的全面发展,在支持妇女发展中更好地实现她们的合法权益,让广大妇女群众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切实感受到权益得到保障、心情更加舒畅,从而自觉接受管理、主动配合管理、积极参与管理。
加强维权工作机制建设。
要进一步健全妇女舆情监测机制、维权预警机制、矛盾排查机制和应急干预机制,及时捕捉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努力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
要高度关注网络信息中的妇女儿童舆情,认真做好搜集、分析和反馈工作,争取在第一时间对有关妇女儿童的网络热点议题、舆论关注事件作出反应,以迅速和有效的工作主动引导舆论、化解消除矛盾。
要依托“妇女之家”,切实把妇女儿童维权站(点)建在农村和社区,就近就便为妇女提供咨询投诉、法律帮助服务,使妇女群众从身边就能找到解决问题、维护权益的渠道。
要用足用好妇女儿童维权联席会议平台,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合作,发挥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的作用,壮大妇联干部和妇女骨干担任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土地仲裁员和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的队伍,吸纳更多的专业和热
心人士参加到巾帼维权志愿服务队伍中来,提高维权工作的能力与水平。
探索妇联信访工作新方法。
当前,信访人员中女性占有相当比例,这几年妇联系统每年的信访总量都在40万件次左右,有些妇女群众存在不会访、盲目访和越级访等现象,不仅加重了信访工作负荷,而且妇女合法权益也难以得到有效维护。
如何依法科学有效地做好妇女信访工作,一些地方妇联做了很好探索,积累了成功经验。
各地要结合实际,学习、借鉴这些经验和做法,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探索和推广妇女信访代理制和协理制,推动将妇女信访代理、协理工作纳入党委工作部署,将妇女信访代理、协理的重点案件纳入同级信访联席会议,发动那些熟悉法律政策、善于协调沟通、热心为妇女群众服务的基层妇联干部、法律工作者、退休党员干部、妇女骨干等担任妇女信访代理员、协理员,根据妇女信访的不同内容、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提供服务,既为妇女反映诉求畅通渠道,也努力把涉及妇女的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为构建依法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秩序,为从源头上维护妇女合法权
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创新妇女参与模式,促进妇女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
在推动完善新型社会管理格局中,妇联组织肩负着双重使命。
一方面,作为人民团体,妇联组织自身要发挥好社会协同作用,履行好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职能,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
另一方面,社会的有序管理与和谐发展,是包括广大妇女在内的全体人民的共同事业,既要让人人受益,更需要人人参与。
因此,妇联组织还承担着动员组织妇女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任务。
引导妇女增强参与社会管理的主体意识。
在这方面,各级妇联组织有许多创新,探索了多种形式与渠道,也取得了显著成效。
要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尊重妇女的自主选择,强化妇女的参与意识,鼓励妇女的创新实践,引导广大妇女更加自觉、更加广泛地投身到社会管理中来,依法理性地参与,积极主动地作为,在参与中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切实履行公民义务,在服务他人和社会中彰显“半边天”作用、促进自我价值实现,以实际行动为形成社会管理
人人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作贡献。
拓展妇女参与社会管理的平台。
要通过进一步推动女性进农村和社区“两委”,发挥女性在基层群众自治中的作用。
要大力推广妇女议事会、理事会等制度,把农村和社区各类妇女骨干组织起来,定期议事、一事一议、要事随议,共同为农村和社区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出谋划策、献计出力,提高妇女有序政治参与的热情和民主管理的意识。
要以农村村民小组为单位,以经济合作组织及其他组织为依托,以就近就便、自愿互助为原则,把分散着的农村留守妇女通过互助小组的形式组织起来,让姐妹们生产上互相帮助、技能上互相交流、生活上互相关心、精神上互相安慰、安全上互相关照,有效解决留守妇女发展生产难、日常生活难、教育子女难、家庭关系调适难等实际问题,使留守妇女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村级事务管理的主人翁、家庭生活的主心骨。
大力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
目前活跃在城乡社区的巾帼志愿服务队伍,既是妇联组织在基层开展工作的重要依靠力量,同时也是妇女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