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职称认定和评审的条件及操作流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州职称认定和评审的条件及操作流
程
广州职称认定和评审的条件及操作流程
经到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业务直报点咨询以及在“广州职称”网了解到,广州职称认定、评审的条件及操作流程如下:
一、申报方式
根据国家、省市职称政策的规定,广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经过考核认定、评审等方式取得相应级别(初、中、高级)、专业的技术资格。
二、办理条件及操作流程
(一)大中专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
1、对象范围
在广州市各种所有制的企、事业单位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达到考核认定相应系列(专业)档次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2、申报条件
申报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和其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其中申请考核认定卫生系列以及工程系列中的建筑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其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对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与所学专业不相近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予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
申报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具备下述各级别档次相应的学历、资历等条件:
级别学历资历论文业绩成果
员级
中专毕业后
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
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职中或技工毕业
后
助理级
大专毕业后
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
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本科毕业后
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
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获得双学士学位
后
研究生班毕业后
中级获得硕士学位后
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
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按照相应的中级专业技术
资格条件提交论文、成果
业绩
获得博士学位后
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
业技术工作3个月以
上
高级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人员,经考核合格
3、材料要求(详情可登陆广州职称)
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
(以下简称“申报表”)(须经过评审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
⑵《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信息录入表》(须经过评审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
⑶《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须经过评审系统生成并下载打印),所贴照片须与上传评审系统的个人相片一致。
⑷身份证复印件。
⑸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⑹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者,须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⑺在需要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者,须提交相应的上岗(从业、职业、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⑻硕士研究生认定中级资格者须对照相应专业中级资格条件提交论文、成果业绩及证书、证明材料。
⑼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出站人员认定高级资格者须提交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出站考核合格材料、博士后证书原件、复印件。
⑽直报人员、正常申报或未经过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申报的人员,均须提供如下材料:
a.国家或我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b.与工作单位(法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以及社保缴费证明。
c.工作单位(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
4、办理程序:(如下图)
(二)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办事指南
1、适用范围
本办事指南适用于广州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受理的高、中、初级(市直单位)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
2、确认范围
经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进入广州市和个人来穗自主创业择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确认条件的,可在广州市申请确认其在来穗前已取得的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申请确认的资格应与其在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专业、级别相同。
3、确认条件
★申报确认省外专业技术资格,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原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是按照国家的职称政策规定经评审、认定经过并被核准的专业技术资格。
(2)来穗后,在广州市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与现工作单位依法签订了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在现工作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或承担并阶段性完成了专业技术工作一项以上,并按规定缴交了社保。
(3)经单位考核表明其具有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相应档次的任职能力和水平。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确认:
(1)来穗后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与原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