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各业务科室机构设置和职责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检察院各业务科室机构设置与职责1.反贪污贿赂局

负责办理发生在本辖区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

2.反渎职侵权局

反渎职侵权局就是检察机关打击渎职侵权犯罪的机构。

渎职侵权犯罪就是指国家机关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违背公务职责的公正性、廉洁性、勤勉性,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公民的人身、公共财产、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它有下列四个显著特点: (一)侵害的就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公民的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行为。可以表现为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利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与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多数罪由故意构成,少数罪由过失构成。

(四)必须情节严重或后果严重。

3.监所检察科

一、对监狱、瞧守所、拘役所执行刑罚与监管活动就是否合法实行

监督;

二、对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就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三、对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活动就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劳动教养机关的执法活动就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对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监督监外执行罪犯活动就是

否合法进行监督;

a)对刑罚执行与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开展职

务犯罪预防工作;

b)对罪犯又犯罪案件与劳教人员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

对立案、侦查与审判活动就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控告申诉科

一、接待来访群众,做好接待、登记控告举报材料及时上访群众进

行说服、教育、息诉工作。

二、对来信进行专人审查、登记、报批,并按管辖进行分流工作。

三、对性质不明、难以归类、情况紧急及检察长交办的控告、举

报线索进行初查、及时分流、消化线索。

四、对举报副处级以上人员涉嫌犯罪的要案线索实行要案线索备

案,并分析研究、报批、转交、督办。

五、对控告、申诉案件进行查办、转办、督办。

六、对信访、上访等有关工作进行协调处理。

七、对已经查实需要对当事人、署名举报人反馈案件情况进行接

待、反馈。

八、组织、协调、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

九、开展密码举报与组织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工作。

十、负责院控申举报工作首办责任制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检察长接待日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办理刑事赔偿案件。

5.法警大队

一、负责本院直接查办案件的警务保障工作;负责保护现场;执行

传唤、提解、押送、瞧管犯罪嫌疑人成被告人,送达法律文书,参与搜查,执行拘传与协助执行其她强制性措施,协助追捕逃犯,负责本院安全保卫工作。

二、两录办案工作区的管理。

6.公诉科

一、对公安机关与本院侦查部门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提出就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意见。

二、对公按机关与本院侦查部门的侦查活动就是否合法进行监

督;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就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其中的违法

行为提出口头建议或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并负责督促检查

落实。

三、对公安机关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的案件,在审查中发现

有漏诉的,依法予以追诉。

四、对县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进行审查,对确有错误的判

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意见,经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后,

履行抗诉职能。

五、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

轻微犯罪中的初犯、偶犯依法从宽处理,适用刑事与解政策。

六、结合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做好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

防以及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

七、结合刑事检察业务,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负责承办上级院公诉部门及本院领导交办的其她事项。

7.侦查监督科工作职责

一、审查逮捕

审查逮捕包括审查批准逮捕与审查决定逮捕。审查批准逮捕就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等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就是否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一种诉讼活动。审查决定逮捕就是指导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决定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就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的一种诉讼活动。

二、刑事立案监督

刑事立案监督就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的立案活动就是否合法进行的监督,或者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的立案活动所实施的制约。具体来说,包括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案件的监督;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

案件的监督,以及侦查监督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应当报请立案侦查而不报请立案侦查案件的制约。

三、侦查活动监督

侦查活动监督就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监督。具体包括:对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与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监督,对收集证据的监督,对强制措施的执行情况的监督等等。

8.检察技术科

一、检察技术鉴定工作

现有业务分布:(1)法医检验鉴定(2)司法会计鉴定(3)文件、痕迹鉴定(4)检察机关各部门需要或交办的鉴定(5)其她司法机关委托的鉴定

二、检察技术文证审查工作

主要就是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案件中的技术鉴定、文书材料鉴定,相互监督,公正执法。

三、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建设与维护检察机关三级专线网络,为检察机关自动化办公、办案服务,提高工作效率。

9.民事行政检察科

一、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与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与司法权威,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二、受理公民、法人与其她组织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或裁定的申诉案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