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现代外交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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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宗藩体制?
是指宗主国对其进贡国享有的一项权力,宗主国通常在一定程度上拥有进贡国的外交权,但进贡国仍有独立的自治权力。较有权的一方为宗主。
二什么是闭关政策?
鸦片战争前清政府限制和禁止对外交通、贸易的政策。限定广州一口通商,外商来华贸易须通过清政府特许的公行商人,活动限于指定范围,进口货征收高税额,出口货限制品种和数量。它是落后的封建自然经济的产物,对近代中国社会的发展起了严重的阻碍作用。清朝政府在对外关系中所执行的控制贸易及隔绝与外国交往的政策。
三什么是协定关税?
四什么是领事裁判权?
一国通过驻外领事等对处于另一国领土内的本国国民根据其本国法律行使司法管辖权的制度。这是一种治外法权。它的存在,形成对国家属地优越权的例外或侵犯。
五,简述清末国家外交机构的近代化过程。(10分)
答:在清代,中国同藩属国和其他外国的关系分别由礼部和理藩院来处理。(2分)
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清政府设立五口通商大臣,由两广总督兼任,负责通商口岸需要同外国人打交道的事务。(2分)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中国开放口岸增加,中外交涉事务也更加频繁,清政府遂于1861年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同时设立三口通商大臣(后改名为北洋通商大臣),原有的五口通商大臣也改名为南洋通商大臣。(4分)
中法战争和中日甲午战争之后,中国传统的宗藩体制完全瓦解。当义和团运动也在八国联军的枪炮中被绞杀之后,根据《辛丑条约》,清政府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位列六部之前,近代意义上的外交机构由此正式形成。
六什么是琉球事件?
日本为侵略中国台湾和清藩属国琉球而制造的事件。日本在1868年明治维新后,开始走上军国主义道路,积极向海外侵略扩张。1871年(同治十年)12月,琉球国一渔船在海上遇飓风漂至台湾,与当地高山族居民发生冲突,50余名琉球渔民被杀。日本借此宣称琉球渔民为日本管属之民,派遣日军3000人于1874年5月在台湾南部登陆,发动侵台战争,后来通过中日谈判达成《北京专条》肯定了琉球居民是日本人,1879年把琉球改为冲绳县。八,简析《烟台条约》的内容
条约主要内容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关于马嘉理案件的处理,中国赔偿被害人员家属恤款和英方办理此案的经费,并派使到英国道歉。
第二部分,是关于商务和其他特权。(1)赔偿欠款20万两;(2)增开四处口岸,开放六处停泊码头;(3)缴纳租税;(4)规定了“观审制”即原告人为何国之人,其本国官员只可赴承审官员处观审;(5)所有开放口岸都要划出租界。
第三部分,是关于云南边界开放通商一事。规定由英国政府派官员与清政府商议云南与缅甸边界开放通商的具体规定。
九,分析《马关条约》及其后果
答,进一步破坏主权完整,刺激了列强瓜分中国的野心;贷款控制了经济命脉,加剧了负担;深入内地,扩大权益;资本输出,分割社会大大加深了半殖民半封建程度。
后果(影响):1,《马关条约》是继《南京条约》和《北京条约》后中国签订的最屈辱的不平等条约;
2,改变了远东格局,为日本提供大量资金,促进日本经济发展;
3,列强开始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强占租界地投资修建铁路。
十,分析“以夷制夷”的外交政策在中日甲午战争中的运用
尽量避免战争,求助英国,求和谈判与三国干涉还辽。
十一分析清政府“以夷制夷”的外交政策
“以夷制夷”是一种外交策略,即利用国际关系上的矛盾,联合利用或者依附某国来对抗另外的国家,谋取实现本国的外交目的。
1、中国近代以来所提出的一项明确的外交政策;
2、面对日本开始对朝鲜扩展,清政府向朝鲜政府提出政策建议:以敌制敌之策;
3、甲午战争中“以夷制夷”政策的运用及失败;
4、三国干涉还辽;
5、联俄制日;
6、联美拒日;
7、定性评价:前门驱狼,后门进虎,与西方的均势政策不同。
近代中国外交,是在敌强我弱、敌众我寡的背景下展开的。本质上讲,是一种防御性外交。以夷制夷的策略,既是中国历代王朝对付内部少数民族或边境的传统思想的继续;又是近代西方均势理论影响中国的反映,更是近代中国在列强的隙缝中的求生之道。
近代以来以夷制夷策略的实施有其合理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清朝权力衰落,军事力量薄弱,统治者不得不在“最惠国条款”名义下,实行“门户开放、利益均沾”原则,接纳一切列强势力进入中国,从而提供实行以夷制夷的必要性;列强共同支配中国,它们争夺在华权益的矛盾和对华政策的差异,又为实行这种外交策略提供可能性。
晚清李鸿章在职掌外交大权30年间,极力主张让各国都来华占有特权,利用他们的矛盾相互牵制。然而,它没有给中国带来保护自己的利益,阻挡列强的侵略。正如梁启超所说:“观其于法越之役,则嗾英德以制法;于中日之役,则欲嗾俄英以制日;于胶州之役,则又欲嗾俄英法以制德。卒之未尝一收其效,而往往因此之故,所失滋多。”
进入民国后,由于中国的虚弱地位和各国共占中国的基本格局并无变化,李鸿章的外交策略先后为北京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所继承。
在北京政府时期,袁世凯在与日本交涉“二十一条”时,一方面屈服于日本的军事威胁和外交讹诈,另一方面又有意将消息泄露给英、美驻华公使,利用美、英的抗议来迫使日本做出让步。虽然最后以北京政府的屈辱签约告终,但英美的干涉也迫使日本放弃了“二十一条”第5号条款,使北京政府初见“以夷制夷”之策的效果,并逐步形成了联合欧美、抵御日本的外交方针。以后,北京政府在巴黎和会和华盛顿会议上,以及后期张氏政权在东北事务上大致都奉行这个方针,甚至不惜主动引进欧美资本来阻挡日本的进攻。
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九一八”事变后,蒋介石在外交上依赖国联主持公道,坚持不与日本直接交涉,希望通过欧美列强的力量来恢复东北原状。在这一努力失败后,又采取了一系列的外交活动,如恢复中苏邦交,主动向欧美各国开放中国市场,发展与德、意间以军火贸易为主的经济合作等,逐步形成比较明确的“联合欧美、抵御日本”的外交方针。抗日战争爆发后,国民政府制定“南联英美,北结苏联”的总方针,组成国际反日统一战线。太平洋战争期间,国民政府为了提高盟国对远东战场的重视程度和争取更多的外援,又常常以对日进行谋略性和谈为手段敦促美英加强援华。
由于国际形势的变化,中国国际地位的上升,民国时代实施该策略的实效已与晚清有所区别,但它作为弱国的防御性外交的本质没有发生变化。
“以夷制夷”的外交策略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发挥了一定的效果,但国家的积贫积弱和列强共同的侵略野心决定了它的局限性。第一,帝国主义国家在侵华问题上尽管存在矛盾,但“一体均占”往往使他们勾结在一起,使“以夷制夷”的政策很难施行。第二,“以夷制夷”的实践中,统治者盲目相信外国侵略者,一味依靠外力,造成制夷不成反被夷制的情况。第三,列强的对华政策完全是从自身出发,往往以牺牲中国的利益来换取列强间的相对和平,绝不会站在中国的立场。因此,近代以来的“以夷制夷”策略是统治者对外国侵略者的态度从疑忌转向依赖的发展过程中的产物,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抵制外国势力,但其被动性决定了它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