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副伤寒沙门菌生物危害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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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细菌的传播与致病
伤寒、副伤寒沙门菌感染主要是通过消化道传播,少部分也可通过微生物或感染性材料的胃肠道外接种传播。

伤寒由伤寒沙门菌引起,副伤寒由副伤寒甲、乙、丙沙门菌引起。

沙门菌还可引起胃肠炎和败血症。

伤寒沙门菌进入消化道后,未被胃酸杀灭的细菌进入小肠,在肠腔内碱性环境、胆汁和营养物质的适宜条件下繁殖。

伤寒沙门菌入侵肠黏膜,经淋巴管进入肠道淋因组织及肠系膜淋巴结继续繁殖,再由胸导管进入血流,引起第一次菌血症。

此阶段属潜伏期,患者无症状。

伤寒沙门菌随血流进入肝脾、胆囊、骨髓等组织器官内继续大量繁殖,再次进入血流引起第二次菌血症,释放内毒素,产生临床症状(相当于初期)。

病程第2~3周,伤寒沙门菌继续随血流播散全身,经胆囊进入肠道,大量细菌从粪便排出。

来自胆囊的伤寒沙门菌,部分通过小肠黏膜,再次入侵肠道淋巴组织,使原已致敏的肠道淋巴组织产生严重炎症反应,加重肠道病变。

在所有肠道病原感染中,伤寒沙门菌(Salmonella typhi)感染是最严重的,伤寒沙门菌内毒素是重要的致病因素。

但伤寒持续发热的发生机制则主要是由于病灶中的单核-吞噬细胞和中性粒细胞释放内源性致热原所致。

随着机体免疫反应,尤其是细胞免疫作用的发展,细胞内伤寒沙门菌逐渐被消灭,病变亦逐渐愈合,患者随之恢复健康。

少数患者在病愈后,由于胆囊长期保留病菌而成为慢性带菌者。

副伤寒致病机制与伤寒类似。

从临床表现上看伤寒的潜伏期为7~23d,一般为10~14d。

病程第1周,起病大多缓慢。

发热,常伴全身不适、乏力、食欲减退、咽痛和咳嗽等。

病情逐渐加重,体温呈梯形上升,可在5~7d内高达39~40℃。

病程第2~3周常出现伤寒的典型表现,如高热、稽留热持续10~14d;出现明显食欲不振、腹部不适、腹胀、便秘、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尚可出现精神恍惚、表情淡漠、呆滞、反应迟钝、听力减退等神经系统症状,重者可出现谵妄、昏迷、病理反射等中毒性脑病表现;常有相对缓脉或有重脉;肝脾肿大;部分患者于病程7~13d皮肤出现淡红色玫瑰疹。

肠出血、肠穿孔等并发症较多在本期出现。

病程第3~4周体温出现波动,并开始逐步下降。

病程第5周体温恢复正常,食欲好转,通常在1个月左右完全康复。

副伤寒甲、乙潜伏期为2~15d,一般在8~10d。

起病时可有急性胃肠炎症状,如腹痛、呕吐、腹泻等。

2~3d后出现发热等伤寒临床表现,胃肠炎症状减轻。

弛张型发热较多见,每天波动大,热程较短(副伤寒甲平均3周,副伤寒乙2周),毒血症状较轻,但胃肠症状明显(副伤寒乙尤为多见)。

玫瑰疹出现转早、较多、较大,颜色较深。

副伤寒丙临床表现复杂,起病急,体温上升快,不规则热型,常伴寒战。

主要表现为败血症型,其次为伤寒或胃肠炎型。

热程一般约2~3周。

二、细菌的生物学特性
伤寒、副伤寒甲乙丙均属于肠杆菌科、沙门菌属,为革兰氏阴性直杆菌,大小
0.7~
1.5μm×
2.0~
5.0μm,多具有周鞭毛,能运动,无芽胞无荚膜。

兼性厌氧,最适的生长温度为35~37℃,Ph
6.8~
7.8。

它们对营养的要求不高,普通培养基即可生长出圆形、光滑、湿润、半透明边缘整齐的菌落,但沙门菌经人工传代后会从光滑型菌落逐步过渡为粗燥型菌落。

不发酵乳糖,在SS琼脂平板上形成的菌落中心呈黑色。

伤寒和副伤寒甲乙丙具有的抗原结构包括菌体抗原(O)、鞭毛抗原(H)及表面抗原。

O抗原具有耐热性,能耐受100℃
2.5h,它是分群的依据,其刺激机体产生的抗体以IgM为主,能够与相应的抗血清反应表现出颗粒状凝集;H抗原为不稳定的蛋白质抗原,加热或用乙醇处理均会被破坏。

沙门菌的H抗原有两个相,第一相特异性较高,在种间不同。

第二相为非特异相,为沙门菌属共有。

H抗原是定型的依据,其刺激机体
产生的抗体以IgG为主,与相应的抗血清反应表现为絮状沉淀;表面抗原包括Vi、M和5抗原三种,Vi抗原不耐热,加热60℃30min或经石炭酸处理即可破坏,经人工培养基传代后也易失活。

新分离的伤寒以及副伤寒丙沙门菌常带有此抗原,它位于菌体的最表层,有抗吞噬及保护细菌免受相应抗体补体的溶菌作用,
当Vi抗原存在时可用于分型,但它也可阻止O抗原与相应抗体的凝集反应,必须在血清学鉴定时加以注意;M抗原又称粘液抗原,虽不能用于分型,但它的存在也可阻止O抗原与相应抗体的凝集反应;5抗原可被1mol/L的盐酸所破坏,属于一种表面抗原。

沙门菌的抵抗力都不强,加热60℃15~20min即被杀死。

在水中可存活2~3周,粪便中可存活1~2个月,它们对胆盐和煌绿等染料有抵抗力,可以此制备选择性培养基。

三、细菌的实验室检查及其它检查
1.血常规白细胞数一般在(3~5)×109/L,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减少或消失。

嗜酸性粒细胞计数随病情好转而恢复正常,对伤寒的诊断与病情评估有一定参考价值。

2.病原菌培养血培养为最常用的确诊依据。

伤寒病程第1~2周的阳性率最高(80%~90%),第3周约为50%,第4周后不易检出。

由于骨髓中巨噬细胞丰富,含菌多,骨髓培养阳性率高于血培养,阳性持续时间亦较长。

粪便培养于伤寒第3~4周的阳性率较高。

尿培养早期常为阴性,伤寒病程第3~4周有时可获阳性结果。

十二指肠引流胆汁培养操作不便,病者不适,很少应用。

玫瑰疹吸取物培养亦可获伤寒沙门菌,但不作为常规。

3.肥达(Widal)反应通常在病后1周左右出现抗体,第3~4周的阳性率可达70%以上,效价亦较高,并可维持数月。

有少数患者抗体阳性较迟出现,或者抗体效价水平较低。

约有10%~30%患者肥达反应始终为阴性。

“O”抗原为伤寒沙门菌
4.和副伤寒甲、乙、丙杆菌的共同抗原,血清中检出高效价“O”抗体不能区别四种不同的病原菌感染,但四者的鞭毛抗原(“H”、“A”、“B”、“C”)不同,可从四者的特异性抗体效价上升来判断感染的菌种。

对未经免疫者,“O”抗体的凝集效价在1:80及“H”、“A”、“B”、“C”抗体在1:160或以上时,可确定为阳性,有辅助诊断价值。

通过每5~7日复检1次,若效价逐渐上升,价值较大。

若只有“O”抗体上升,而“H”、“A”、“B”、“C”抗体不上升,可能是发病早期;若相反,只有“H”、“A”、“B”、“C”抗体上升而“O”抗体不增高可能是因其他发热性疾患所致的非特异性回忆反应。

沙门菌D群与A群有部分的共同抗原,后者的感染可产生“O”与“H”抗体的交叉反应。

5.其它检查:
一些新的免疫学诊断方法检测伤寒沙门菌抗原、抗体,有助于早期诊断。

PCR 技术检测伤寒沙门菌核酸,快速、敏感,但临床常规应用还有很多问题有待解决。

四、细菌的防治
重点是加强饮食,饮水卫生和粪便管理,切断传播途径。

病人和带菌者按肠道传染病隔离,直至停药后一周,每周作粪培养,连续两次阴性为止。

沿用已久的死菌疫苗保护作用不理想,口服减毒菌苗还在试用中。

1.一般治疗:
患者应严格隔离,严格卧床休息,排泄物应彻底消毒。

注意观察体温、脉搏、血压、腹部情况及大便性状的变化。

注意保持口腔及皮肤清洁,还要注意变换体位,预防褥疮和肺部感染。

应给予易消化、少纤维的营养丰富饮食。

发热期可给予流质或半流质饮食,多进水份,必要时静脉输液以维持足够的热量与水电解质平衡。

恢复期患者食欲好转明显,可开始进食稀饭或软饭,然后逐渐恢复正常饮食。

饮食恢复必须循序渐进,切忌过急。

饮食不当,有可能诱发肠出血、穿孔。

高热时酌用冰敷、酒精拭浴等物理降温方法。

烦躁不安者可用安定等镇静剂。

便秘时以生理盐水低压灌肠,或开塞露人肛,禁用泻药。

腹胀时给予少糖低脂肪饮食。

毒血症状严重的患者,在足量、有效的抗菌治疗同
时,可加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减轻毒血症状,如地塞米松静脉滴注,2~4mg,每日一次,疗程1-3d,腹胀明显者慎用。

2.病原治疗:
喹诺酮类对伤寒沙门窗(包括耐氯霉素株)均有强大的抗菌作用,敏感率高,应列为首选药物。

氧氟沙星(ofloxacin)的用法为每次剂量200mg,每日3次口服;左旋氧氟沙星每次
0.2g,每日2次口服;或环丙沙星(ciprofloxacin),每次
0.25g,每日3~4次。

亦可使用诺氟沙星(norfloxacin),每次口服
400mg,每日3~4次。

体温正常后应继续服用10~14d。

孕妇不宜应用。

氯霉素对氯霉素敏感的非多重耐药伤寒沙门菌株仍为有效药物。

用法为每天
1.5~2克,分3~4次口服,退热后减半,再用10~14d,总疗程约为2~3
周。

氯霉素治疗期间,应密切观察血象的变化,尤其是粒细胞减少症的发生。

第三代头孢菌素在体外有强大的抗伤寒沙门菌作用,临床应用也有良好的效果,孕妇亦可选用。

头孢哌酮或头孢他啶每日剂量2~4g,分2次静脉注射,疗程10~14d。

ⅲ.并发症治疗肠出血者应严格卧床休息,暂禁饮食或只给少量流质。

严密观察血压、脉搏、神态变化及便血情况。

适当输液并注意水电解质平衡。

使用一般止血剂,视出血量之多少,适量输入新鲜全血。

肠穿孔应早期诊断,及早处理。

禁食,经鼻胃管减压,静脉输液维持水电解质平衡与热量供应。

加强抗菌药物治疗,控制腹膜炎。

视具体情况及时手术治疗。

五、细菌的生物安全防护
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人间传播的微生物名录(待颁布)伤寒沙门菌以及副伤寒甲乙丙沙门菌都属于三类BSL-2。

主要应防止病原菌通过皮肤、黏膜和消化道的感染,若具有良好的微生物学技术和普遍的预防措施,可在开放的实验台上安全地操作含有病原体的临床标本。

1.菌株的管理对检测出伤寒和副伤寒沙门菌的标本,还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及《病原微生
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与要求对分离到的伤寒、副伤寒菌株进行保存、运送与管理。

每分离出一株细菌,即建立菌株保存档案,详细记录菌株的来源,分离的时间和地点及取材病人的基本信息和流行病学基本特征;同时准备2支半固体培养基,每管倾注
3.5ml半固体培养液,用接种针挑取菌落接种至半固体,37℃培养18小时。

管内加入石蜡使隔绝空气,室温或4℃避光保存。

一管保存在当地实验室,另一管附菌株档案送到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心经过复核鉴定后按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工作要求上送菌株,每次移交均填写交接记录。

另外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室内质控。

2.其他防护要求:
在实验室管理方面,对于有高风险的人员如免疫缺陷者,要严格限制进入;对于无特异性免疫力者应预防接种。

对于针头和锐器要有警示,要用专门存放锐器的容器盛装。

(1)实验室应有进、出实验的规定程序,应张贴生物危害的警示标识,要制定生物安全手册和处理病原暴露事故的制度。

(2)在个人防护上,要求穿隔离衣,出实验室时应将隔离衣脱下;在可能接触病原时要戴一次性使用的手套;
(3)在BSC外面进行操作时,要进行面部保护,如套口罩、眼罩、面罩等。

(4)在实验室设施和结构上要求有可锁的门,要有泡手消毒缸和洗眼台,还要有高压消毒器,实验室的位置应远离公共专场所;气流进入实验室后应不再循还到非实验室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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