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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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经济学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信息经济学
摘要
信息学经过了几十年的蓬勃发展,它已逐渐成为现代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研究方法。
它不仅可以应用于生产和经济研究,甚至可以运用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去,对现代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主要研究的是委托—代理模型,通过建立一个委托—代理的博弈树模型,来分析出如何在委托人不掌握一些信息的情况下保证代理人按照委托人的利益目标行动,本文研究的主要是通过激励机制来解决此问题。
激励理论的主要分析框架是在委托代理关系模型中做出的,在这种关系中存在一个委托人和一个或多个代理人,由于代理人有委托人所没有的专业知识或独特信息,或者仅仅因为委托人自己没有时间、精力处理某些事情,委托人就委托代理人来处理原本属于他的权力或者责任范围内的某些事务。
最后,文章运用激励理论简单分析了在健康保护组织机构(HMO)中最初保健护理医生的报酬问题。
关键词:信息经济学委托—代理激励理论
一、信息经济学
(一)、信息经济学的定义
信息经济学是研究信息经济的基本理论、运行机制、运作方法和发展规律的一门学科。
(二)、信息经济学的发展
1959年美国着名的经济学家马尔萨克(J.Marschak)发表了“信息经济学的评论”一文,使用了“信息经济学(economics of information)”一词,标志着信息经济学的诞生。
但应该说信息经济学作为正式的学科概念是美国着名经济学家乔治·丁·斯蒂格勒(C.Stigler)1961年在美国《政治经济》杂志上发表的着名论文《信息经济学》中提出来的。
随后,美国马歇尔·约维兹(M.Yovits)、日本增田米一、英国威尔金森(J.Ilkeson)分别发表的同名着作《信息经济学》和美国保罗·霍肯(P.Hawken)的《下一代经济》等相继问世,其中诺贝尔奖金获得者、美国着名经济学家肯尼斯·
(三)信息经济学的学科属性
对信息经济学的学科性质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察与分析。
1.从其研究对象所属的领域来考察,信息经济学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
从信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来看,信息经济学研究的是信息经济,而信息经济是一种社会经济形态,信息经济活动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社会实践活动。
可见,信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只涉及到社会运动这一方面,而不涉及自然界。
信息经济学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不能将其归入综合性学科中。
2.从其形成方式来考察,信息经济学是一门边缘性学科
信息经济学是信息科学和经济学相互交叉渗透的结果。
一方面,信息科学的原理与方法对经济学的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信息科学方法是一种
抽象思维与经验处理相统一的方法,它在经济学中的应用已产生了效果。
另一方面,经济学的原理与分析方法,特别是其中的经济原则与费用效益分析方法,运用信息科学研究,也起到了明显的作用,它加速了信息与信息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过程。
信息经济学是在原有信息科学和经济学的基础上,应用信息科学理论与方法研究经济活动中的信息问题,应用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研究信息活动中经济问题所形成的学科。
因此,信息经济学是一门边缘学科。
3.从其与实践的密切程度来考察,信息经济学是一门理论性与应用性相结合的学科
在信息经济学的研究过程中,一些学者按其研究的性质,讲其分为理论信息经济学研究和应用信息经济学研究。
理论信息经济学的研究成果正在走进现实生活,如委托—代理理论已被广泛地应用于制度设计中;应用信息经济学的研究也在不断形成各种理论,如信息产业理论、信息市场理论、信息经济理论等。
通过以上的分析,信息经济学的研究成果能直接用于指导信息经济的运行和发展,所以信息经济学是一门理论性与应用性相结合的学科。
(四)、信息经济学的研究方向
根据相关专家的对国外信息经济学研究的分析,可以讲信息经济学看成是一种透视法,即观察经济现象和规律的一种方法。
国外学者主要从五个角度分析信息经济现象。
第一个角度是以不完全信息和非对称信息的假设出发分析经济现象;第二个角度是从统计决策的角度出发,研究如何利用信息实现最优
信息经济;第三个角度是企业管理和信息管理角度研究信息经济现象;第四个角度是从信息产业角度分析信息经济现象;第五个角度是从信息经济的统计测算角度分析信息经济现象。
根据上述五个研究角度,可将国外信息经济学研究范畴分为八个领域。
第一个领域为微观信息经济学的核心领域,包括委托—代理关系、激励机制及市场安排、不利选择、道德风险和市场信号五部分内容;第二个领域为微观信息经济学的非核心领域,包括信息的四种形式的模型及影响研究、拍卖与投标、信息市场理论等内容;第三个领域为宏观信息经济学的核心领域,主要是信息经济与知识经济理论研究;第四个领域为信息系统经济学;第五个领域为企业的组织理论;第六个领域为信息的产业组织理论,也称为信息产业经济学或信息技术经济学研究;第七个领域为网络经济学;第八个领域为国际信息经济学。
二、案例分析
(一)委托—代理简介
委托一代理关系的概念来自法律。
在法律上,当甲授权乙代表甲从事某种活动时,委托一代理关系就发生了,甲称为委托人,乙称为代理人。
一般的委托一代理关系泛指在任何一种涉及不对称信息的交易(合同、协议)中参与者之间的经济关系。
掌握信息多、处于信息优势的一方称为代理人,掌握信息少、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称为委托人。
简单地说,“知情者”是代理人,“不知情者”是委托人。
构成委托一代理问题的基本条件有三个:
第一,委托人和代理人是两个相互独立的利益主体,双方都以自身效用最大化为追求目标。
代理人为委托人工作,并且可以选择自己的行动;委托人付给代理人报酬,并且可以决定报酬的给予方式。
第二,委托人和代理人都面临不确定性和风险。
代理人工作的最终成果是由代理人的行动和其他一些随机因素共同决定的,这些随机因素不为任何一方所观测和控制。
由此可知,代理人不能完全控制自己行动的最终结果,而委托人不能根据最终结果获得代理人行动的确切知识。
第三,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信息(代理人选择的行动)不对称,代理人的信息优势可能影响委托人的利益。
委托一代理关系广泛存在于人类社会的各个方面,如病人委托医生治疗病情,当然更广泛的还是在经济关系中,从企业内部组织到企业对外关系,委托代理关系都无处不在,最典型的就是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关系,企业所有者与专业管理人员的分离正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核心特征。
在委托代理关系中由不对称信息带来的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如何在委托人不掌握一些信息的情况下保证代理人按照委托人的利益目标行动。
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委托人往往不能完全检查代理人的全部绩效,正如董事长不可能详细审问总经理做出的每一项决策一样,这个时候应该如何保障委托人的利益呢
激励就在这时应运登场。
换言之,委托人给予代理人以激励,让他们按照委托人的利益目标行动。
激励理论的主要分析框架是在委托代理关系模型中做出的,在这种关系中存在一个委托人和一个或多个代理人,
由于代理人有委托人所没有的专业知识或独特信息,或者仅仅因为委托人自己没有时间、精力处理某些事情,委托人就委托代理人来处理原本属于他的权力或者责任范围内的某些事务。
总的来说,委托代理关系是描述一类现象的理论模型,激励是解决其核心问题的一种手段,表现为设计一种有效的机制来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二)委托—代理模型
委托—代理模型可以用以下的博弈树来表示。
在绘制博弈树时,我们限于一个简单的情况,其中代理人只能在两个行动中进行选择以及代理人的每一个行动有三个结果。
对于e
H
Prob.(g)=0.6,Prob.(m)=0.3和Prob.(b)=0.1
对于e
L
Prob.(g)=0.1,Prob.(m)=0.3和Prob.(b)=0.1在博弈树的根,委托人对有关提供给他的代理人的激励种类做出决策。
例如,公司业主必须决定提供给他的经理一定的报酬。
看到这个激
励方案后,代理人在两个选择e
H 和e
L
(分别表示努力的高与低)之间,
选择她的行动;术语“努力”包括如何卖力工作,为公司选取什么项目(以及,也许是否寻找另外的工作)。
代理人的行动对于委托人来说是不能观察的。
由于代理人是在委托人之后选择,代理人的决策节形成了博弈树的第二个阶段。
代理人的行动决定了公司的盈利。
三种可能的利润水平表示好、中、差,且g>m>b。
利润测定是不确定的,即代理人的每一个行动导致利润方面的一个概率分布。
重要的是在代理人的行动和公司的利润之间
没有一对一的关系;要不然,行动完全从所产生的利润中得到推断。
不确定性为推断中的不完全性留有余地;根据看到的利润水平g,委托人不
能肯定代理人采取行动还e
L 是e
H。
现在考虑委托人的盈利。
如果委托人观察到的利润为g,他支付给
代理人w
g ,对于利润m则支付w
m
;而如果利润仅仅等于b,则支付给代
理人的是w
b。
委托人只能根据他所看到的盈利支付酬金。
因此,每当毛
利为g是,委托人的纯利润是g-w
g ;在中等情况下,,纯利润是m-w
m
;
而在差利润情况下,则为b-w
b。
我们将假设委托人只关心纯利润。
代理人从她的报酬,同时也从她付出的努力中得到盈利或效用。
例
如,如果她得到报酬w
m ,并且采取了行动e
H
,那么她的在总盈利是
u(w
m )-d
H
,其中u(w
m
)是来自报酬w
m
的效用以及d
H
是e
H
的耗费。
我们将假
定报酬的效用u(·)是递增的凹函数,即,代理人宁愿要较多的钱而不
要较少的钱,并且不愿意有风险。
最后,e
H
表示不利因素较大的高努力
程度,即,他的耗费较大,d
H >d
L。
(三)激励方案的若干例子
纯工资方案
一个可能的报酬方案是把代理人作为有固定薪金的雇员,不管公司
的盈利如何,他拿固定的薪水。
因而,提供薪金水平w,w
g =w
m
=w
b
=w。
这种情况中代理人的盈利,如果她采取行动e
H ,则为u(w)-d
H
(不管
利润水平是多少);而取e
L 时的盈利为u(w)- e
L。
由于耗费d
H
高一些,代
理人乐意采取行动e
L,
,即愿意不付出搞努力。
这个结果不应该引起惊
异;如果她的报酬不依赖于结果,那么代理人将宁愿采取她最喜欢的行动而不愿采取有利于委托人(和公司)的行动。
纯特许经营方案
极端对立的是纯特许方案。
在该方案中,代理人支付给委托人一定数量的钱——特许经营费用,或营业执照费用——而不管利润有多少。
在这种情况下,代理人承受所有的风险并像一个“二老板”。
记特许经
营费用f。
因此w
g 等于g-f,同样的,w
m
等于m-f,以及w
b
等于b-f。
如果代理人采取行动e
H,
她的盈利是不确定的;以概率0.6,盈利为
u(g-f)-d
H ;以概率0.3,盈利为u(m-f)-d
H
;以及以概率0.1.,盈利
为u(b-f)-d
H。
于是,她的期望盈利是:
[0.6×u(g-f)]+[0.3×u(m-f)]+[0.1×u(b-f)]- d
H
通过类似的推理,她采取行动e
L
的期望盈利是:
[0.1×u(g-f)]+[0.3×u(m-f)]+[0.6×u(b-f)]- d
L 代理人喜欢采取两个行动中的哪一个,不再是马上就可以看出来
的。
虽然e
H,
看起来更沉重一些,但是他有较高的概率使代理人的所得为g-f而不是b-f。
中间方案:工资加奖金
在头两个方案中,要么委托人,要么代理人承受所有的风险。
在纯工资方案中,不管利润怎样,代理人得到同样的薪金;而在纯特许经营方案,委托人得到同样的特学经营费用(再一次地,不管利润水平究竟
如何)。
在中间方案中,风险是分担的;代理人得到一份基本工资w
b
,这与利润水平没有关系。
只有在得到较高的利润水平m或g时才付给她
奖金。
在第一种情况中,奖金的大小是w m -w b ;而在第二种情况中,则为
w g -w b 。
代理人承担了一些风险,因为两份奖金中至少一份是正的(并且
不等于0),而委托人承担一些风险,因为奖金少于利润的增加。
如果代理人采取行动e H ,她的盈利是不确定的。
以概率0.6,其盈
利等于u (w g )-d H ;以概率0.3,盈利为u (w m )-d H ;以及以概率0.1,盈
利为u (w b )-d H 。
因此,她的期待盈利为:
[0.6×u(wg)]+[0.3×u(wm )]+[0.1×u(wb )]-d H 由相同推理,代理人采取行动e L 的期望盈利是:
[0.1×u(wg)]+[0.3×u(wm )]+[0.6×u(wb )]-d L
当且仅当
0.5×[u(wg)-u(wb )]≥d H - dL
时,代理人将采取行动e H .
行不通的方案:基于努力程度的工资
如果不出现道德风险,即,如果委托人可以观察到代理人的努力表现,她就可以直接依据这个表现付给代理人报酬。
作为基准对照,让我们看一下在那个例子中所发生的事情。
以w H 和w L 表示两种工资水平。
当且仅当 u (w H )-d H ≥u (w L )—d L
代理人将采取行动e H 。
(四)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在HMO 中最初保健护理医生的报酬
通过健康保护组织机构(HMO )管理护理,已经成为美国保健的一道风景。
经济上,在更加传统的健康保险协议下,保健费用急剧上升,HMO
被视作遏制费用的最有效的希望。
我们将简略的讨论HMO机构及其与在册登记的健康保险医生之间所达成的财务协议。
在其核心部分,这些协议处理道德风险,并且以较多的与我们的工资——奖金激励方案粗略相似的方式构成。
传统上医生和医院要求保险公司为所提供的服务支付费用。
由于病人仅支付费用的一小部分,因此他们很少有积极性到处搜寻最廉价的服务提供商,他们也不太有积极性去获取不太复杂的手术,纵然他是切实有效地。
无需惊奇,恰恰是那些仅仅因实施手术而付费,从而有一切动机去做这些事的医生和医院,终止了病人的过度用药。
保险公司虽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复杂性,部分由于道德风险方面的原因从而不能处理。
毕竟,手术是否真正有必要,只有医生才知道。
成为HMO中的一员----本故事中的委托人。
一个HMO所作的第一件事是同许多医生签约;医生通过拥有固定的基本顾客而减少自己的收入风险,而且HMO能够签署激励方案以直接处理道德风险问题和控制价钱。
HMO的花费由治疗病人产生,即来自于治愈病人而必须支付给医生的花费。
费用有两个来源---首先,例行的程序,包括实验室实验和免疫接种;其次,是特别转诊和住院治疗。
最初保健护理医生操作例行访问---我们将限于有关激励的讨论。
如果生病的人以最少的花费得到治愈,那么HMO的花费将达到最小化。
迎合这个目的意味着,当一种实验足够处理问题时则不提供两种,以及在病情恶化并不得不以更多的费用去治愈之前去确信它已获得处理。
代理人---最初保健医生---是实际治疗的人,是他们决定必须做多少试验以做出诊断或者为了治愈所有病情而决定必须做什么手术。
在那个不能观察的“必须处理”中存在着显然的道德风险;而且,总存在一些不确定性,不总是能从病人得到康复这一事实得出结论认为医生的手术是不必要的。
简言之,我们有一个看上去像前面的模型中的委托—代理关系。
在HMO与最初保健护理医生之间我们看出什么种类的激励契约呢?
最普通的契约有连个基本组成部分---人头费和扣留/奖金。
人头费是HMO为每个成员支付给医生的固定费用。
这笔费用用来支付在那段时期内任何一种处理,它意指包括了任何诊所的出诊和诸如免疫接种这种例行手术的开支。
显然,从未来到医生办公室的健康成员是医生的最好朋友,而最坏的则是要求探视的相当虚弱的病人。
总的来说,人头费很像医生在那段时期的薪水,或者基本工资,它不依赖于完成看病的次数。
扣留/奖金操作如下。
对于医生护理中的每一个成员,HMO留出一笔钱—扣留—以应付专家费用和医院费用。
由于从最初保健护理医生那里转诊而引起的专家或医院的费用向各自的专款索取。
如果总费用超过了两项专款中的扣留数,将从最初保健护理医生的人头费中扣除超出部分;反过来,如果费用少于扣留数,那么根据这个差,医生获取奖金。
扣留阻止了最初保健护理医生太多的转诊,并且还鼓励他们在病情加剧和要求送进医院治疗并得到专家照料之前处理有关事宜。
激励方案的这部分看来很像奖金!
(五)结论
1.当经济代理商—代理人,向另一个经济代理商—委托人采取行动时,出现委托—代理问题。
当委托人不能确定代理人的行动时,委托—代理问题包含了道德风险。
2.道德风险原先产生于保险行业,但是实际上它们相当普遍。
3.为了于道德风险斗争,委托人可以提供各种激励方案---以纯工资为手段的、以特许经营权为手段的,以及工资加奖金的方案。
4.通常委托人需要提供奖金以使代理人不采取对委托人最不利的任何行动。
这种讲法也蕴含着在道德风险情况下委托人绝对更糟糕。
5.HMO向最初保健护理医生在他们的签约单上提出人头费—扣留方案,它看上去像工资—奖金方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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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河北科技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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