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军队文职人员招聘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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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军队文职人员招聘有哪些改变
2017年11月10日,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实施了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条例》的颁布实施,给2018年文职招聘带来了许多新的变化。
1.招聘的人员数量大幅度增加
目前,我军大量的非直接参与作战的任务,一直以来由现役人员承担。干部数量偏大,官比例偏高,力量结构不合理,影响和制约了部队建设的质量和备战打仗水平。今年,根据“发展新型力量,理顺重大比例关系”的改革要求,文职人员数量将大幅增加。2016年之前,全军每年招聘数量不到3000人,这离改革目标甚远,今年将会成倍增加。招聘人员数量的增加,报考的成功率也会随这增大。
2.首次招聘的最高年龄限制放宽
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招聘年龄限制放宽了不少。在招聘处级正职至科级正职或者专业技术八级至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的,年龄放宽了5岁,由40岁放宽到45岁。在招聘局级副职以上或者专业技术七级以上的岗位的,年龄由45周岁调至50岁,也放宽了5岁。招聘科级副职以下或者专业技术十一级以下岗位的,35周岁,这个条件和原来的一样。
3.招聘考试的一般流程更加科学顺畅
2018年对考试的流程进行了规范,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文职人员,一般按照制定计划、发布信息、资格审查、统一考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结果公示、审批备案的程序进行。考试工作由全军统一组织实施。
4.招聘方式增多
以前,只有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这一种方式。2018年将再增加两种招聘方式。2018年及以后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直接引进和现役军人转改相结合的文职人员招录聘用制度。
5.审批权限门槛增高
以前,在招录聘用的审批权限方面,是按照岗位等级确定招聘录用审批权限。新《条例》则区分了层次,一是对于向社会公开招考和直接引进的,由战区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审批;二是对于现役军人转改的文职人员,审批权限与职务等级任免权限保持一致。这样规定,有利于增强选人用人的统一性、严肃性、权威性。文职人员招录聘用结果,应当逐级上报至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备案。
6.文职人员的身份地位提高
以前,对文职人员的身份没有明确,而修订的《条例》对文职人员的身份有了明确:文职人员,是指在军民通用、非直接参与作战且社会化保障不宜承担的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文职人员在军队和社会生活中,依法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这样一明确,使文职人员身份地位和国家公务员有一比。
7.工资待遇更加优厚
工资待遇这个问题是大家最关注的,按照文职人员待遇高于地方同类人员,具有比较优势的思路,新修订的《条例》对相关制度做了全面的调整。其中最大调整就是取消属地化工资的政策,改以现役军官为参照系,建立全军统一的工资制度,扣除保险个人缴费后,工资水平与现役军官相当。小伙伴们目前对现役军官的工资应该有所了解吧,你懂的。
8.社会保险更加充分
用人单位及其文职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所在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纳保险费。参加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办法另行制定。军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文职人员建立补充保险,对文职人员给予医疗补助。文职人员参加军事训练、非战争军事行动和作战支援保障任务期间的医疗保障,实行军队免费医疗。
9.住房选择多样化
文职人员住房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政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房租补贴参照现役军官政策确定的标准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军队可以增发住房补助。文职人员可以租住用人单位的宿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租住公寓住房。
10.福利抚恤与军人相似
文职人员探亲休假、交通补助、健康体检和子女入托等,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文职人员的伤亡抚恤,按照国家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文职人员的优待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