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文职人员招聘与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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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文职人员招聘与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本文对我军文职人员制度实施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初步思考,以军队的利益为核心,从文职人员招聘和管理两个角度提出了改善文职人员制度的合理建议

【关键词】文职人员;招聘;管理

自2005年解放军文职人员制度实施以来,许许多多的社会专业人才已经走进我军诸如院校、医院等单位的岗位,成为强军建设的重要力量,文职人员制度对于军队建设是一个新的机遇,同时由于该制度是一个新生事物,没有过多经验可循,因此在其实施过程中也不断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文职人员在军队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基本履行和现役干部同等的职责,从事着与现役干部同样的工作,但在工资福利、生活待遇方面却有着较大差异,导致军队文职人员出现很大的流失现象,对军队的稳定造成了一定影响。

一、文职人员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文职人员招聘与管理存在不规范的现象

1、军队文职人员制度是个新生事物,知道的人不多。相比国外,《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实施时间不长,且国家对这项政策宣传不多,导致很多优秀人才并不知晓这项制度的存在,从而无法应聘。

2、招聘时有夸大宣传的嫌疑,部分单位为了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往往采取含糊不清的夸大宣传,比如部分单位在招聘时对应聘者宣称“正式的”,“有指标的”,“有保障的”等,使得应聘者不了解真实情况从而加入文职人员行列,甚至放弃了其他选择,在加入军队后,实际情况远不如招聘时所宣称的那样,导致许多文职人员感到后悔。

3、部分单位不重视文职人员的培养,加入文职人员队伍的大部分是应届毕业生,他们的工作经验相对欠缺,而部分军队单位并没有开展岗前培训就让他们直接走上工作岗位,同样部分单位常以“涉密岗位”为由,将文职人员安排到“基础性”、”打杂性”的工作岗位上,导致许多文职人员接触不到较为专业性的工作,得不到专业锻炼,同时部分单位常将文职人员视为“临时军”、“杂牌军”,认为他们只是以军队作为一个跳板,做一两年就走,因此也就不愿投入资源,对文职人员展开定期培训。

(二)文职人员思想不稳定

许多应届毕业生奔着文职人员而来,或许是出于对军队的崇拜与向往,再有就是羡慕军队这样的好单位,想着将来可以稳定一些。但由于我国这一制度刚刚起步,很多方面还不完善,管理上也比较混乱,导致许多文职人员的预期与现实

严重不平衡,从而出现较大的思想波动,甚至人员辞职、流失现象频发。出现这些情况有各方面的原因,也不排除部分人加入文职人员的动机不纯、思想不正,但究其根本原因还是由于文职人员与现役干部从事相同工作,履行类似的职责,做出相同的付出,且文职人员的知识面比较广,能力水平一般也比较高,特别是学历很高,但其所得与现役却有较明显的差距,其具体表现有:

1、同工不同酬,与现役工资待遇存在差距。《条例》第七章第三十五条规定,文职人员工资标准参照当地事业单位工作标准给付。但在具体执行的时候,军队文职人员的工资标准往往偏低,且文职人员还需自行负担日常的一些诸如房租、水电等开销,而现役干部则较少负担这些。再者就是涨工资的问题,2010年军队现役干部大幅上调工资,而文职人员却迟迟不见动静,导致文职人员与现役干部同工不同酬现象愈演愈烈。

2、福利待遇与现役干部存在很大差距。首先是住房问题,现役干部往往有资格以较低价格购买经济适用房,甚至直接分得福利房,而《条例》规定,文职人员的住房实行社会化、货币化的保障,但是单位给文职人员购买的公积金大多以最低标准购买,金额很低,一年可能只有2,3千元,在城市特别是大城市中,一套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比市场价格可能低不止几十万,因此文职人员这点公积金相当于现役干部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福利存在很大差距。近来,中央军委发文提出要解决军队职工的住房问题,使得文职人员又一次成为被忽视的群体。再者,服装问题,现役干部的军装由国家免费提供,而文职人员的制式服装还需自己付钱购买。还有子女教育问题,现役干部子女义务教育享受国家优先政策,而对于文职人员却没有明确规定,另外现役干部还享有一系列优惠政策,如转业工作安置、退伍金、公共交通免票、旅游景点免票等,而文职人员一概不能享受。

3、文职人员地位尴尬、遭受歧视。文职人员在军队工作,但又不是军人,在军队内部,他们往往被视为“临时工”、“杂牌军”,在工作中常常遭到异样的眼光,甚至遭受歧视,经常被安排“脏活累活”,在社会上,文职人员群体还不为人所知,大部分人不知道这一群体的性质,没有人知道他们的价值,只知道他们是军队雇佣的“临时工”,文职人员自身也感到自卑,导致这一群体得不到社会的认可,成为一个“灰色”群体。

4、文职人员的职业前景不明。虽然《条例》规定,文职人员有规范的晋升通道,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文职人员没有军籍,即使他们的能力再突出,他们的奉献再大,也不可能担任领导职位,这也使得许多优秀人才对文职人员职业不得不望而却步,或者只能当做一个职业跳板,同时文职人员在军队所评的职称在他们离开军队后并不能为地方所承认。

二、改进军队文职人员招聘管理的建议

1、进一步规范文职人员招聘工作。《条例》第四条规定“文职人员的聘用和管理,应当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公平抉择的原则”,第十六规定“聘用单位应当成立由聘用单位的政治机关负责人、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和专家组成的文职人员招聘工作委员会”,

第十七条则对招聘工作进行了程序规范。这些都是文职人员招聘工作的标准和要求,必须很好的贯彻执行,而且现在也开始了由军队总部机关统一组织每年的文职人员招聘,但在这过程中必须做好通过媒体统一发布招聘需求、招聘要求,明确文职人员权利与义务,严格面试工作等环节,真正做到公开、透明,真正把热爱军队、具有真才实学、愿意为军队建设积极做出贡献的人员吸纳到文职人员队伍中来。

2、加强文职人员的职业培养。文职人员作为知识型人才在追求自我实现、职业生涯发展上有着更加积极地要求。通过建立培训学习机制,能使文职人员形成对未来的良好预期。就培训而言,应该在单位内建立起有效地培训、再教育机制,为文职人员提供内外两种培训途径。内部培训侧重于适应本岗位业务工作特点的培训;而外部培训则是按照军队系统对于文职人员岗位的整体要求开展的学术性的培训。军队单位还可设立学术成果奖,对科研成果、论著和论文按不同档次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提高文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从事学术研究的动力。

3、加强文职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历来是治军的常胜法宝,任何时候都不能丢。军队在聘用文职人员为军队建设服务的同时,应当根据文职人员的特定,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提高文职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使他们对军队有一个全方面的了解,充分认识到军队工作和生活与地方的差别,自觉遵守军队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于文职人员出现的思想波动,要及时追根溯源,合理解决。

4、完善和丰富文职人员制度。继续出台相关法律文件对文职人员制度进行完善和丰富,合理提高文职人员的福利待遇。在提升工资方面,应将现役干部与文职人员同等看待,同时,既然文职人员与现役干部同样为军队服务,军队也应无偿提供统一服装,并定期更新。另外文职人员子女教育应出台文件明确与现役干部同等对待。总之,减少文职人员与现役干部之间不应有的差别对待,确保军队需要的各类人才聘得来、留得住。通过对文职人员的支持和他们所做贡献的肯定,逐步提高文职人员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认同感。

5、完善职称评定军地衔接工作和文职人员的职业规划。军队和地方应就文职人员军队职称转为地方职称达成共识,出台文件明确规定,解除文职人员的后顾之忧。要进一步加强文职人员的职业规划建设,完善文职人员晋升通道,确保文职人员的职业规划健康良性发展。

我国文职人员制度毕竟是一个新生事物,很多方面还不够完善。但军队有关部门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也正在逐步推出一些更好的方案,如今年全军开始面向社会统一招聘文职人员,且要经过严格笔试,之后再由各用人单位面试,另外也正在统一文职人员的服装等问题。应该说文职人员制度将会越来越合理化,文职人员的明天也会更加美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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