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
【法规类别】计量违法行为处理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3号]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1999.03.12
【实施日期】1999.03.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
(第3号)
《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已于1999年3月10日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局长:李传卿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二日
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商品量的计量监督,惩治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国务院赋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职责,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商品量,是指使用计量器具,对商品进行计量所得出的商品的量值。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生产、销售、收购等经营活动中,必须保证商品量的量值准确,不得损害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