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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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目前,人口和计划生育(以下简称“人口计生”)工作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挑战与机遇并存。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群众的婚育观念也在发生深刻甚至根本性的变化。从这个意义上讲,人口计生工作难度应该越来越少,基层人口计生工作者的压力也应该越来越小。但是,广大基层人口计生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却刚好相反,甚至感到很困惑,觉得新形势下的人口计生工作要求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无从下手,无所适从,一片茫然。我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已经历了从控制人口增长、到稳定低生育水平、再到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三个历史性阶段的变迁。为此,我局通过开展科学发展大调研活动,现以“实践”的角度对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以“发展”的高度粗浅提出解决办法,供各级党委政府决策参考。

一、当前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也是广大农民群众最为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之一。纵观多年人口计生政策和环境,剖析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归纳起来,突出表现为“八大矛盾”:

矛盾一:考核目标过高与实际工作低水平的矛盾。一是考核指标定得高。计划生育率(符合政策生育率)是人口计生工作目标考核中的一个核心指标,直接反映一个地方的人口计生工作实际水平。而这个指标在我省、我市多年来一直处于高位运行,

在2005年前一直都以92%以上的指标对各区(县)和各乡(镇)进行考核,与各地的实际工作水平有较大差距,不符合农村农民和基层的实际。尽管近两年我省、我市人口计生委求真务实,对符合政策生育率这一考核指标在原来基础上主动下调了3—4个百分点,但仍然与各地的实际水平存在一定差距。由于党和国家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执政理念的深入落实,据不完全统计,如今我县、我市乃至我省、我国的相当一部分农村,可以说是“自觉主动只想生育一孩的少了,想方设法还想生育二孩的多了,多孩生育的现象又开始有些抬头了”。由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主体考核指标的不科学,因此,各地的人口计生工作在“一票否决”的压力下,只能前行,不能后退,上报数据一年比一年高,与实际工作水平差距渐行渐远。二是考核要求太严。人口计生考核总体分为“定量”、“定性”两大块。现在我省、我市在推进人口计生改革中,推行“三线”考核,即党政领导线、人口计生业务工作线和部门综合治理线。考核内容大大小小涉及近百项,且每一项内容都有严格的考核标准。尤其在“定性”资料方面原则很多,如X年,X县在接受省定性资料年终考核时,在县委中心学习组学习人口计生相关政策的记录里只有几个领导的发言纪录,就被省考核组扣了分,事实上,这个县的县委中心学习组切切实实地组织学习了人口计生相关政策,也进行了讨论,只不过是大部分领导的讨论意见基本一致,没有异议,就没有讲了。难道这也要扣分,这个县的领导有口难言。目标过高,标准太严,不符合农

村农民和基层实际,虽然付出了较大代价,但目标仍然不能实现,于是,在考核指标的强大压力之下,基层干部为了完成工作任务,难免不出现重政策、轻法律,重目的、轻手段,重实体、轻程序,重权利、轻义务,以权代法,以言代法,有的甚至采取简单粗暴,以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手段去换取完成工作任务。因为,人口计生“一票否决”无时无刻不在提醒各级领导干部,完不成目标任务,就要受处分,甚至丢官免职。在这样一个政治压力下,部分或者说很大一部分基层干部不得不在指标数据上铤而走险,弄虚作假,蒙混过关。我可以直言不讳地讲,当前人口计生弄虚作假的问题在我国、我省、我市、我县不是某个地方的个别现象,而是一个比较普遍的重灾区,长此下去,于党于国于民都将产生极大的危害。

矛盾二:依法行政与群众落后的思想素质的矛盾。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是一个地方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依法治国方略的一个具体要求。人口计生工作方法由过去的暴风骤雨、到和风细雨、再到现在的春风化雨,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逐步在人口计生工作者的头脑中扎根。国家、省人口计生委也出台了一些以人为本的措施,如人口计生“七不准”、“十禁止”等,使人口计生行政执法逐步走向了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殊不知,在农村,部分群众认为过去不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干部可以拆屋、押物……等等,确实怕,不敢超生;现在计划生育有“七不准”、“十禁止”这些所谓的“尚方宝剑”护着,我们不去参加妇检、不落实节育措

施,甚至违法生育,干部不能把我们不怎么样?也不敢把我们怎么样?这确实在基层工作中得到了很好的印证。如X县X乡X村一个违法怀孕对象躲在家里,看见乡村干部上门来了,立即把门锁上,乡村干部只好做思想政治工作,要她把门打开,到乡里去落实补救措施,可她就是不开门,乡村干部也没有办法,忍饥挨饿、苦口婆心地与之磨了两个昼夜,硬是等到她把门打开,首先还是做思想工作,动员她去落实补救措施,可她还是思想顽固,乡干部见她不去,就准备强行拉她走,她于是就有意倒在地上,手指上出了一点血,组里群众迅速赶过来,对乡干部进行围攻,进而发生人口计生群体事件,结果这2名乡干部因作风粗暴而受到了处分。还如,X县X乡X村有一对夫妇违法生育,家里经济条件在当地算是一个小富翁,身家上百万,违法生育后长期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人口计生部门上门去要求该夫妇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时,该夫妇居然从衣兜里摸出一大把一大把的钱在工作人员眼前晃来晃去,并挑衅地说:“老子有的是钱,但我不交,你们有本事把我抓了嘛?”说完,还把家里的门全部打开,又挑衅地说:“我家里的东西多得很,抽屉里还有很多钱,你们进去拿就是了”,说完便大摇大摆地走了……这样的事例举不胜举。无可否认,现在农村群众的民主和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但他们过分强调权利,而对应履行的义务普遍淡化,特别是履行人口计生义务意识十分淡薄。因此,在工作中极不配合、不支持,使基层人口计生工作者苦不堪言,有时象“老鼠钻风箱——两头受气”。

针对社会抚养费普遍征收难的问题,国家也出台了可以通过采取法院强制执行的措施。但在实际征收社会抚养费中,并不是法院也可以完全征收到位的,何况,法不治众,并不是每个违法生育对象都可以交给法院去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加之,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制度尚未建立和完善;少数地方信访机制不健全,对群众来信来访处理程序不规范,查处不到位,个别地方群众诉求没有得到及时解决;对违法生育案件,强制执行难度大,非诉讼案件执行成本高,影响了案件执行到位率,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人为因素,从而造成有钱的“能生”、无钱的“赖生”、落后的“想生”、外出的“躲生”等现象十分突出,后果是“有钱的不怕罚,没钱的罚不怕”。

矛盾三:改革措施与人口计生政策不兼容的矛盾。随着社会经济发生深刻变化,为适应新形势,各个领域、各个行业也在不断改革创新。但是,大多数的改革措施没有把人口计生政策统筹考虑进去,使人口计生工作成了一个“孤岛”,甚至起到反导向作用,给人口计生工作带来巨大冲激。最突出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婚姻登记管理改革。现在的婚姻登记归口集中到民政部门办理,不再需要村(社区)或乡(镇)有关部门出具任何证明,男女双方只要持有效身份证及户口簿就可以办理结婚证书。由于没有经村(社区)、乡(镇)两级把关和监管,以致对新婚夫妇管理难以到位,直接产生四种后果:1、不能及时掌握初婚情况;2、不能及时掌握一孩怀孕和生育情况;3、不利于人口计划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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