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现代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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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现代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

(2021)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030

浅谈现代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2021)

矿山开采,虽然是在自然界不安全因素众多的环境里劳动,客观存在水、火、瓦斯、顶板等危险源,但开矿毕竟是一种人为活动,不安全因素有一定的科学规律性,能够借助一定的科学技术手段对矿山灾害事故进行预测和预防。然而,今日矿山行业,屡屡发生的矿山灾害,从其造成灾害事故的原因看,虽有人类认识的局限性和科学技术手段的不完善性等因素存在,但更主要的是矿山行业人的不良作业行为——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所表露的安全管理失效造成的。因此,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灾害事故发生的几率,除了继续大力开展矿山灾害学理论及矿山灾害防治技术的研究外,还应更多地进行矿山安全管理科学的研究及运用矿山安全管理手段引导和控制矿山作业者的作业行为。

1矿山安全管理的概念

根据管理学的概念,矿山安全管理就是管理者对矿山安全生产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一系列活动,以保护矿工在矿山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不受损失,提高矿山企业的生产效益,保障矿山建设的顺利发展。也就是说,矿山安全管理是以矿山安全为目的,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方面的活动,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分析预测和消除矿山生产过程中的各种危险,防止发生事故和职业病,避免各种损失,保障矿工的安全与健康,推动矿山企业生产的顺利进行。

2矿山安全管理模式与手段

2.1管理模式

1)管理组织学模式。即,矿山安全组织机构要有合理的设置,安全机构职能应有科学的分工,做到安全管理体制协调高效,管理能力自组织发展、安全决策和事故预防决策的有效和高效。

2)专业人员系统模式。即,①遵循专业人员资格保证机制:通过发展学历教育和设置安全工程师职称系列的单列,对矿山安全专

业人员进出要有具体严格的任职要求;②建立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网络系统:矿山企业内部从上到下(班组),要设置全面、系统、有效的安全管理组织网络。

3)安全投资结构模式。即,在矿山安全管理过程中,要研究矿山安全投资结构的关系,正确认识预防性投入与事后整改投入的关系,尤其要研究矿山安全的“减损效益”(减少人员伤亡、职业病负担、事故经济损失、环境危害等)与矿山安全的增值效益(即安全的“贡献率”)之间的关系,用安全经济学理论指导矿山安全管理系统的优化。

4)国家安全管理模式。即建立国家——企业——职工三方的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构建国家监察——行业协调——企业自律——工会监督的矿山安全管理体制。

5)相互协作模式

矿山安全管理的最终目的就是减少矿山灾害的发生,降低矿山灾害事故的危害。由于世界各国矿山存在的矿山灾害是共同的,因此,只有进行广泛的国际协作和多矿区、多矿种之间的相互联系,

才能更好地掌握矿山安全管理的有效模式及方法。此外,在矿山安全管理模式研究的协作过程中,Internet网络技术也将给矿山安全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2.2管理手段

1)、行政手段

行政手段是指国家(矿山)行政机关利用权力对矿山开采及矿山安全管理活动进行行政干预的措施,它包括规划(计划)、禁止、许可、申报、登记、限期治理、划定管理区域等措施。实践证明:行政手段能比较有效地对付矿山安全开采这一高度敏感的问题。

2)、法律手段

法律手段是使人们知道“必须怎样做”,着重解决效力和公正问题,是强制性措施。通过制定一系列禁止性规范和限制性规范,相关的权利和义务,使其符合法律法规的法定要求。

我国在矿山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方面,从无到有,从单一到全面,初步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符合我国国情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规范,基本上可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例如,1992年11月7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自1993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就是一部专业技术性法律规范。它具有技术规则的科学性与法律规范的强制性双重特征。它是采矿业的安全大法,是矿山安全法律体系的母法,人们可以依此制定矿山安全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矿山安全的规定、规章、规程等。

3)、经济手段

经济手段着重解决“怎样做更好”及效率问题。通过适当的经济惩罚,可以促使各级采矿作业人员更好地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和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从而杜绝一切不应有的矿山灾害事故的发生。

从国际上看,经济惩罚也是现代各国安全法规中通用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美国《职业安全卫生法》对违犯法令的雇主等的处罚分为若干类,对严重违法,可以导致人员死亡或身体伤害的违法行为,每次处以10000美元以内的罚金;对故意违法,处以(10000~20000)美元的罚金或监禁6个月;对重复违法,凡被查出第二次违

犯法规、条例、规定等,则处以10000美元罚金;如果在规定期限内不纠正违法行为,每延迟一天,处以1000美元罚金;违犯张贴要求可判1000美元以内罚金;攻击安监人员或对抗、恐吓、干预安监员执行公务者,处以5000美元以下或3年以下的监禁。在发展中国家的安全法规中,也有同样的罚则,只是罚金数目小一些而已。相比而言,我国的安全法规关于罚则的内容较粗,有待完善。

4)、安全教育手段

通过安全教育使人们知道“应该做什么”,着重解决认识问题。可以说,安全教育是矿山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一方面,安全教育能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矿工对安全生产方针的认识,增强矿山安全生产的责任感,提高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规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另一方面,安全教育能使广大矿工掌握矿山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提高安全操作的技能,为矿山安全创造条件。

经验和教训告诉我们,矿山安全教育有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它同做人的思想工作一样,既要坚持常抓不懈,又要内容生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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