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对账制度流程

银行对账制度流程
银行对账制度流程

银行对账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严格控制、规范本单位银行账户对账工作,确保货币资金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

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以及存款种类,分

第六条单位出纳人员不得从事银行对账单获取、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等工作,如确需出纳人员办理上述工作的,可指定其

他人员定期进行审核、监督。

第七条审计处指派专门人员,不定期审查单位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存款相关账目。具体的审核内容如下:

(一)银行存款业务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结算凭证是否一致;

(二)银行存款业务的手续是否齐备;

(三)银行存款业务的相关凭证与相关账目是否一致i

(四)银行存款总账与单位相关账目、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是否一

致。

银企对账管理工作经验

银企对账管理工作经验 银企对账是银行在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中,完善内控体系,防范金融风险的有效手段之一。为了切实做好银企对账工作,不断提高对账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客户资金安全,××支行从对账的组织、人员配备入手,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搞好对账的各项工作,对账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有效地防范了结算风险。在2005年银企对账工作获得第一名的好成绩的基础上,今年上半年,该行又以对账率97%(重点账户对账率100%,万元以上账户对账率为100%,非重点账户对账率96.8%)、综合考评95分的好成绩获得××分行银企对账综合考评第一名。该行的主要做法是: 一、建立完善的对账组织体系,本着一个“责”字。 为了保障银企对账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的保障客户资金安全,防范结算风险,该行成立了以主管行长任组长、各网点负责人为成员的对账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专职对账人员,负责日常的对账管理工作,严格实行与前台经办柜员、客户经理、上门收款人员、上门结算服务人员及其他外勤人员相分离。通过完善领导小组岗位责任制,明确对账人员岗位职责,把银企对账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事务性工作,确保了对账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完善银企对账台账的登记,突出一个“全”字。 1(对账台账要素齐全。该行严格按照分行对账中心下发的重点账户台账和非重点账户台账的统一格式,建立了规范化的台账,而且详细备注了企业名称、账号、金额、认定为月均万元以下账户、双呆、核销剥离、网上银行、上门收款、 1 贷款户、单位电话、应对账户编号等有关内容和账户情况,为开展对账工作打下了一个很好的基础。

2(开户单位基本信息全面。各网点建立完善的单位基本情况台账,做到对账人员心中有数,提高了对账工作的主动性。开户单位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单位地址,单位对账人员姓名,单位对账人员的电话及手机联系方式等等。 3(账户的分类齐全。按照银企对账工作的要求,该行不但设立重点账户台账和非重点账户台账外,还建立了月均万元以下账户和双呆账户台账,台账设置清晰,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按月重点账户对账、按季非重点账户的对账心中有数,对账情况在台账中也能一目了然地反映出来。 4(全部签订了结算账户协议。为了建立银企对账工作的规范化,督促企业按时对账,在新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颁布后,该行先后逐步与企业签订结算账户管理协议,明确对账方式。至二季度末,签订结算账户协议户,协议签订率100%。 5(对账单签字、签章齐全。对账时,该行要求企业在银企账务核对相符的同时,除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行政公章、填写财务人员姓名、日期外,注明“核对相符”。从而使对账单更具有法律效力,保证了对账质量,减少以后由于手续不全而引起的纠纷。保障了银行自身的合法利益。 三、银企对账期间,体现一个“勤”字。 银企对账是一项工作量大,比较繁琐的日常性工作,为了扎实有效的做好银企对账工作,提到对账收回率,该行领导小组要求对账人员做到:三勤。 1(勤和企业沟通、联系,主动为企业宣传银企对账的重要性,着重于宣讲 2 政策、增强宣传的渗透力,使客户对银企对账工作给予理解和支持,取得客户的积极配合,变单方对账为银企双方主动对账,使银企对账工作顺利开展。

财务对账管理制度

财务对账管理制度 财务对账管理制度提要:一定要做好对账工作,否则谁也无法保证当期损益完全正确、账务处理完全准确、资产资金存货完全安全、应收应付完全无误。 财务对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账务监控,提高账务数据真实水平,规避和及时发现账务问题隐患,确保账账相符和账实相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账工作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明细账、仓库产品帐、材料账、销售帐、会计账核对、监控账对账、应收款对账、应付款对账及其他往来款项。对账工作由财务部主持,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支持配合。 第三条对账工作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账工作涉及到的企业内部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优先完成。 第四条对账工作涉及到的人员应当在对账前,完成本职工作范围内的账务处理、账务登记,以建立真实可靠的对账平台。 第五条监控账对账、应收款对账、应付款对账应当双方签字或盖账确认,以明确责任和规避管理风险;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资料应当妥善保管和规档。 第六条对账责任人在对账过程中,能够以企业的利益为重,主动、积极、热诚的与对方单位或个人友好配合和沟通,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和企业形象。 第七条应收应付款对账应当以账面余额数据作为双方确认的数据。对于影响双方确认的数据一般在“未达事项”和“确认事项”里进行描述,同时双方应当积极配合,共同对“未达事项”和“确认事项”进行核查到底。 第二章会计账核对 第八条会计账核对,是指每位会计人员在月度终了,要对各自负责的账务进行核对,重点核对具有勾稽关系的数据是否相符和辅助项目核算是否串户。

第九条核对流程: 1、每位会计人员日常做好账务处理,并定期(如:每星期一)通过“查询功能”或“设置检查功能”自我检查具有勾稽关系的数据是否相符和辅助项目核算是否串户,但最迟在次月5日前应当检查完毕。 2、次月7日午主办会计应当对会计账进行全面核对,对存在的差错应当及时要求修正。 3、次月8日在出报表前,主办会计要对会计账再次核对一遍,以避免结账后返工。 第十条会计账账核对主要包括: 1、损益科目方向检查:检查一级损益科目是否记错方向。 2、收入成本数量检查:检查每个品种的收入数量与对应的成本数量是否一致。 3、明细科目检查:检查末级科目在归属二级三级科目时是否有串户。 明细科目串户是经常的事情,比如应收应付款项,如果设置多层分类,容易造成一个单位有几个往来,会影响与客户或供应商的对账工作。所以,应当经常检查。 4、存货移动加权平均价检查:通过日常掌握成本信息和自己的判断力,检查每个品种的移动加权平均价是否合理,尤其是不允许存货出现负数。 5、待摊预提项目检查:检查每月待摊预提项目是否待摊预提。 6、科目辅助项目检查:检查科目辅助项目(末级科目)是否重复设置,尤其是新增的末级科目一定要慎重检查是否重复才能新增。 第三章监控账对账 第十一条监控账对账,是指会计责任人应当定期(如:每星期一)与仓库、车间、销售会计(内勤人员或开票员)、出纳、行政部及各部门核对存货账、销售台账、货币资金账(出纳账)、固定资产台账和各部门费用台账,以确保账账相符。 第十二条监控账的格式设置、编制要求,以及日常的数据变动管理,由财务部统一制定和执行,以便于对账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监控账对账时间:

银行统计整改报告3篇

银行统计整改报告3篇 本次整改我支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重点对金融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管理情况进行了整改了,现将有关金融统计整改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是银行统计整改的报告,欢迎阅读。 银行统计整改报告一: 过这次现场检查,及时的发现了我行在金融统计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宝贵的整改意见和对今后统计工作的要求,这对规范、完善我行金融统计业务有十分积极的意义。根据《执法检查意见书》((平)银检【20xx】13号)要求,我行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统计管理工作 1. 加强统计制度建设,为金融统计提供制度保障 我行制定了统一的内部填报制度和实施细则,特别是强化建立数据****和报表项目之间的对应规则,进一步明确内部报表各科目与金融统计报表项目之间的对应关系,全面梳理统计人员所采用统计方法的正确性,并设置相关核查复合机制。另外,对于我行统计人员自行整理的《统计岗操作流程手册》进行核实和更新,

确保统计工作有规则制度可依,有细则说明可核,确保能够具备对报表质量进行整体评估和复核的操作依据,从制度上对统计人员和统计工作进行约束和指导,为统计工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奠定基础。 2.注重金融统计制度的学习培训 在加强统计人员业务学习方面,由于我行报表大部分需要手工进行填报、处理,统计人员任务重、工作量大,资料统计报送时间又集中在月初,因此为了确保数据统计报送质量,我行加大对统计人员的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加强对金融统计制度的学习,全面提升统计人员的素质,让统计岗位工作人员对报表填报程序和方法有正确理解和掌握,确保统计报表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我行逐步加强金融统计制度的培训学习,加深对报表填报说明的理解,使每一位统计人员都能按要求同口径统计数据,保证报送数据口径统一、准确完整。我行制定了详细的统计培训制度,一是积极参加人行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形成培训笔记及时与相关未参加培训人员交流学习,掌握好金融统计制度变化的重点、细节等,积极应用到报表的填制中;二是不断学习我行制定的相关统计制度、统计工作流程,做到严格按照制度开展统计工作;三是仔细研究学习报表填报说明,明确每一个指标的具体含义,掌握每一个数字的统计口径,做到统计取数的连续性和一贯性,减少填报漏洞提高统计技能和统计数据质量。

银行银企对账管理实施细则

银行 银企对账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银企对账工作管理,有效防范会计风险,保障客户与银行资金安全,根据《银行会计业务基本规定》及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本行银企对账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主要规范本行与单位客户之间核对账务工作,包括单位本外币活期结算账户(含同业存放、保险公司、邮政储蓄等账户)、保证金账户、定期(通知)存款账户的核对等,不含拆放(存放、拆借)同业科目。 第三条银企对账分为定期对账和不定期对账。定期对账包括交易对账单对账和余额对账单对账;不定期对账是根据客户的要求和内部管理需要临时受理或办理的对账工作。

第四条银企对账可采取余额对账和交易对账两种,每种对账均实行总/分行集中发送和集中回收的方式。 第五条本细则适用于全行各分支机构。 第二章组织体系与工作职责 第六条总/分行会计结算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辖内单位客户的余额对账单和交易对账单的对账工作。 第七条总/分行会计结算部职责 (一)负责辖内营业网点单位账户对账工作的管理、监督和考核; (二)负责余额对账单的集中发放和回执的回收、审核及整理归档工作,未达账项或异常情况的查询、核对和回复工作;与外包公司签订代理余额对账相关工作协议及相关管理工作; (三)负责交易对账单的集中分发及未达账项的分析处理;

(四)负责余额对账单对账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和分析; (五)负责收集对账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六)负责向总行信息科技部提出对账单数据下载补充、导入及系统改进的需求。 第八条总行信息科技部职责 负责根据会计结算部提交的申请生成交易对账单和余额对账单、重点账户、非重点账户及久悬账户的账户清单或地址电话等数据; 第九条支行会计部门职责 (一)负责明确与客户的交易对账单发放方式; (二)协助寻找地址变更的客户,并负责客户信息的收集、更新工作; (三)负责受理客户的不定期对账工作; (四)负责协助对账人员对未达账项或异常情况的查询、核对和回复工作。

银行对账管理办法

ⅩⅩⅩⅩ银行对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目录) 第一条为加强ⅩⅩⅩⅩ银行对账工作管理,确保内、外账务数据的真实、准确、一致,有效控制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ⅩⅩⅩⅩ银行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存款人在ⅩⅩ银行各级营业机构开立的结算账户、ⅩⅩ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开立的结算账户,以及ⅩⅩ银行系统内上、下级行之间的资金往来账户之间的对账,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结算账户,是指ⅩⅩ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本、外币资金收付结算的活期存款账户,包括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以及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不含银行卡账户及存折类账户)。 本办法所称其他金融机构,是指与ⅩⅩ银行之间因资金清算或代理结算需要而开立结算账户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其他金融机构及政策性银行。 本办法所称对账,是指ⅩⅩ银行与存款人之间、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以及系统内上、下级行之间,就某一具体日期双方结算账户的账面余额,以及某一时段内双方结算账户明细发生额进行核对的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ⅩⅩⅩⅩ银行各级管理机构与营业机构。 第二章基本规定(目录) 第四条对账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重要性原则:实行账户分类,对余额较大、活动频繁的重点账户,ⅩⅩ银行从对账方式、对账频率等方面进行重点管理和服务。 及时性原则:ⅩⅩ银行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存款人发送对账单据或对账信息,协助和督促存款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对账,并反馈对账结果。

连续性原则:结算账户存续期间,ⅩⅩ银行都与其对账。 全面性原则:结算账户无论余额大小、明细发生额多少,ⅩⅩ银行都与其对账。 第五条对账工作由各级对账中心按照分级组织、集中开展、专业运作、协调配合的方式,统一管理、集中实施。 第六条ⅩⅩ银行要与存款人签订对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责任,约定对账周期,明确对账方式。 第七条发出的对账单据,ⅩⅩ银行要加盖对账专用章及经办人员名章。 对账专用章由一级分行统一刻制,各级对账中心负责保管、使用。 第八条收回的对账单据回执,存款人应加盖约定的专门用于对账的相关印鉴。 第三章组织与职责(目录) 第九条二级分行成立对账中心,其中,未设二级分行的,一级分行成立对账中心。县级支行可根据需要成立对账中心,县级支行以下单位不设立对账中心。 对账中心挂靠同级运营管理部门。后台中心建立后,对账中心纳入监控中心管理。 第十条对账工作由对账中心、营业机构、客户部门及科技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完成。 对账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对账工作;对辖内对账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处理对账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受理客户对账查询;负责对账工作档案管理。 营业机构负责与客户签订对账协议;收集、整理、规范、保存账户信息;配合对账中心处理对账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受理客户对账查询;及时发送账户明细对账单。 客户部门协助营业机构做好账户信息的整理、完善,以及与客户签订对账协议;配合对账中心做好上门对账工作;协助对账中心发送、回收对账单据与回执,对逾期未收回的对账单据回执进行催收。 科技部门根据对账要求,及时提取、分发对账数据,并负责对账管理系统的开发、升级以及运行、维护。

银行备付金账户对账管理暂行办法模版

附件: **银行备付金账户对账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银行会计基本制度》,保障银行内部资金安全,提高备付金账户的对账工作效率和质量,规范对账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备付金账户对账是指上下级清算机构之间备付金账户的核对。本办法仅涉及总行清算中心与下级清算机构(包括总行相关部门及各分行)之间备付金账户的对账管理,各分行需参照本办法制定与辖属机构间备付金账户的对账管理办法。 总行相关部门是指在总行清算中心开立备付金账户、业务独立核算的总行各业务部门。 各分行是指晋阳支行、并州支行、龙城支行、迎泽支行及各异地分行。 第三条备付金账户对账主要采取余额对账方式,包括每日余 - 1 -

额核对和每月余额对账单对账。 每日余额核对是指总行清算中心每日日终核对各机构备付金账户余额;每月余额对账单对账是指总行清算中心按月向各机构发出“余额对账单”(以下简称“对账单”,见附件),收回对账回 - 2 -

执,落实余额对账情况。 第四条总行清算中心指定专人每天核对各机构备付金账户余额,并每月进行各机构备付金账户对账单的打印、下发、收回及定期整理装订等。 第五条总行相关部门及各分行运营管理部指定专人与总行清算中心进行备付金账户余额的核对。 第二章对账管理 第六条每日余额核对 总行清算中心每日日终通过核心业务系统查询、核对“分行存放备付金”账户与下级清算机构的“存放总行备付金”账户余额是否一致,并在《工作日志》上记载核对情况。如核对相符,注明“所有机构备付金账户余额核对正确”;如核对不符,需详细记载对账日期、错账机构、账户、差额、原因,处理时间及结果等。 - 3 -

公司对账管理制度

正佳兴内部对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账务监控,提高账务数据真实水平,规避和及时发现账务问题隐患,确保账账相符和账实相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账工作包括会计账核对、监控与对账、应收应付往来款对账。对账工作由财务部主持,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支持配合。 第三条对账工作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账工作涉及到的企业内部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优先完成。 第四条对账工作涉及到的人员应当在对账前,完成本职工作范围内的账务处理、账务登记,以建立真实可靠的对账平台。对账平台的基本要求,就是每天要在第一时间内完成各自的工作。这需要优化各种票据的报送流程,票据一定要天天送达到所需部门尤其是财务部门,以利于进行账务处理。如果票据不能及时送达所需部门,企业的信息化管理就会断层,就可能不会真实,就会严重影响到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监控与对账、应收款对账、应付款对账应当双方签字或盖账确认,以明确责任和规避管理风险;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资料应当妥善保管和规档。 第六条对账责任人在对账过程中,能够以企业的利益为重,主动、积极、热诚的与对方单位或个人友好配合和沟通,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和企业形象。 第七条应收应付款对账应当以账面余额数据作为双方确认的数据。对于影响双方确认的数据一般在“未达事项”和“确认事项”里进行描述,同时双方应当积极配合,共同对“未达事项”和“确认事项”进行核查到底。一是可以保持对账确认表的数据与会计账面的数据一致,便于事后核查;二是如果会计账上没有的数据也给予确认,事后可能再次核对时会给工作带来复杂和繁琐;三是对会计账没有的资料独立出来,更能够反映对账中问题的焦点,以

便于解决。 第二章会计账核对 第八条会计账核对,是指每位会计人员在月度终了,要对各自负责的账务进行核对,重点核对具有勾稽关系的数据是否相符和辅助项目核算是否串户。 第九条核对流程: 1、每位会计人员日常做好账务处理,并定期(如:每星期一)通过“查询功能”或“设置检查功能”自我检查具有勾稽关系的数据是否相符和辅助项目核算是否串户,但最迟在次月5日前应当检查完毕。如果每位会计各自的会计账核对于次月5日前没有检查完毕,会影响到其他会计人员的工作,如:成本核算和差错账务的调整,同时也会影响到15日出报表。 2、次月10日下午主办会计应当对会计账进行全面核对,对存在的差错应当及时要求修正。 3、次月15日在出报表前,主办会计要对会计账再次核对一遍,以避免结账后返工。 第十条会计账账核对主要包括: 1、损益科目方向检查:检查一级损益科目是否记错方向。 2、收入成本数量检查:检查每个品种的收入数量与对应的成本数量是否一致。 3、明细科目检查:检查末级科目在归属二级三级科目时是否有串户。比如应收应付款项,如果设置多层分类,容易造成一个单位有几个往来,会影响与客户或供应商的对账工作。所以,应当经常检查。 4、存货移动加权平均价检查:通过日常掌握成本信息和自己的判断力,检查每个品种的移动加权平均价是否合理,尤其是不允许存货出现负数。 5、待摊预提项目检查:检查每月待摊预提项目是否待摊预提。 6、科目辅助项目检查:检查科目辅助项目(末级科目)是否重复设置,尤其是新增的

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的通知(汇发[2006]42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进一步完善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依法加强银行结售汇统计管理,规范结售汇统计行为,满足银行结售汇业务监管工作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4号)等法律法规,制定了《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 《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规定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下列法规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 一、1997年7月2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银行结售汇统计月报、旬报及明细表报送规定》([97]汇国函字第205号); 二、1997年8月2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银行结售汇统计联网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97]汇国函字第229号); 三、1997年12月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关于修改银行结售汇统计报表及联网统计系统的通知》([97]汇国函字第332号); 四、1999年3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银行结售汇统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1999]95号); 五、2000年5月1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银行结售汇统计有关问题的规定》(汇国函[2000]11号); 六、2005年10月1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做好银行结售汇统计报表修改准备工作的通知》(汇发[2005]71号); 七、2005年11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全国银行结售汇统计系统培训及试运行的通知》(汇综发[2005]122号)。

银行对账管理制度

银行对账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账目、查明有无错账、遗漏账目,有效防范资金风险,防止舞弊,达到保护资金安全和降低经济损失的目的,集团财务管理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出纳人员每月初(5日以前)负责到公司开户银行领取上月银行对账单或者在网银上下载银行对账单。 第三条出纳人员应于每月15日前将企业上月银行存款明细账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完毕,并出具《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于存在的未达账项应及时查找出原因,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记账或调整。 第四条各分(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于每月20日前完成对银行余额调节表的审核工作,并对报出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第二章银行对账的方法 第五条各分(子)公司出纳每月原则上利用用友软件的“现金银行”业务模块将银行对账单与公司银行存款明细账进行自动对账(但存在无法自动核对的项目时必须辅助以人工核对),核对完成之后,形成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第六条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是在银行对账单余额与公司账面余额的基础上,各自加上对方已收、本单位未收帐项数额,减去对方已付、本单位未付帐项数额,以调整双方余额使其一致的一种调节方法。 第七条《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余额等式如下: (1)企业方:银行存款余额+银行已收,企业未收金额—银行已付,企业未付金额。 (2)银行方:对账单余额+企业已收,银行未收金额—企业已付,银行未付金额。 第八条银行余额调节表编制完成后,如果左侧调整后余额≠右侧调整后余额,则表明银行余额调整表未达到平衡,需要查找是否下列事项:(一)上月未达账项的影响因素;

(二)是否存在未查出的未达帐项; (三)是否存在一方或双方记帐出现差错。 第九条银行余额调节表编制完成后,如果左侧调整后余额=右侧调整后余额,则表明银行余额调整表已达到平衡。平衡之后编制人员还应对未达账项逐一调取凭证核实未达的原因,并落实期后入账情况,标明期后入账的日期及相关凭证号;如非真正的未达,应找到相同金额真正的未达账项。 第十条银行未达账项存在的四种情况及相关处理程序: (1)银行已收、企业未收。财务部银行出纳应及时将银行已记入企业户头的相关票据拿回企业,交相关人员进行账务处理;如发现其中相关款项来源不明的,应与银行进行联系,以查明此款项的来源。 (2)企业已收、银行未收。出纳人员应核实款项是否已存入银行,有无银行入账凭证;如无银行入账凭证,应及时追查是否为错账,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3)银行已付、企业未付。对于银行已在企业户头划款支付的款项,银行出纳应及时从银行拿回相关单据核对后,交相关人员进行账务处理。 (4)企业已付、银行未付。对于企业已付款的银行票据,应及时交银行进行款项的划转。 第十一条差异调整办法: 1.如果是银行方面原因造成未达账的,应要求银行进行调整,企业根据调整后的余额进行核对。 2.如果是企业方面原因造成未达账的,查明原因后要通知相关责任人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如发现出现差款、错款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向财务经理汇报。 第十二条每月银行余额调节表审核无误后,出纳应于当月将银行余额调节表打印出来,并在编制人处签名盖章(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格式如附件1)。 第三章银行对账工作的审核 第十三条各分(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对编制完成的银行余额调节表进行审核,并在每月的20日之前完成审核工作。 第十四条财务负责人对银行余额调节表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如银行对账单为网银下载,应与网银进行核对;在审核银行余额调节表时,应亲自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统计新制度通知

关于2015年统计数据报送的补充说明 24家主要金融机构,各地人民银行: 2015年统计制度文已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5年金融机构金融统计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2014】393号,印发日期:2014年12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统计口径的通知》(银发【2015】14号,印发日期:2015年1月14日)。 现根据大家反馈的问题就数据报送做以下补充说明: 1.报数时间调整:月报一、二批次结转数和1月份数据同时修订,提交修订申请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27日12:00,报送截止日期修改为2015年2月28日。其他报数时间严格按照制度文执行,具体报送日历见数据集中系统公告中“金融统计数据采集时间安排表”。 2.增加部分表单报送结转数:除制度文中提到的需要报送结转数的表单,以下表单也需要报送结转数:中长期贷款按实际投向(A1464,A2464);农村信用社(农商行/农合行)专项统计(A3322)。 3.委托贷款专项统计表(A3411)在月报一批结转报送。 4.为做好存贷比统计监测,增设月报附报各项存款、各项贷款与相关调整项等统计指标。月报附报各项存款、各项贷款均需按照新口径报送(见银发[2015]14号);统计机构范围:报送县及以上分支机构数据,其中调整项建议由总行统一报送;报送内容:境内汇总数据(不含境外分支机构数据)。小额贷款公司不需报送。 5.人民银行金融统计监测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16日晚将按新制度完成调整,17日起大家即可使用,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和我们联系。

6.请各地人民银行注意,因助学贷款(表单:A1461)、下岗失业人员贷款专项统计(表单:A1462)、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统计表(表单:A3321)从2015年开始均调整为季报一批报送。系统将于16号下午对这三个表单合法性等调整到位,如果截止到16号下午17:00前尚未报送12月31日季报的金融机构报送12月31日季报时,系统合法性将会显示少报,请各地人行系统管理员进行维护(即加中止日期)通过;但是务必注意,3月份报送季报一批结转数据时这三个表单照常报送,请各地人行系统管理员进行维护,防止漏报。对截止到16号下午17:00前已报送季报的金融机构则不存在此问题。 7.贷款变动因素专项统计(A3412)部分指标是不用报送数据的(制度中的备注已标明),如果报送了数据,系统校验将不能通过。 另,人民银行总行正在系统中修订2015年报表,相关修订情况将在结转数据报送前公告,请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按后续公告要求做好自身的报表修订等工作。 调查统计司货币统计处 2015-1-16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统计口径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为适应我国金融创新的发展,全面真实地反映金融机构存贷款业务的发展及变化,人民银行决定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统计口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农村商业银行对账工作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对账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对账工作管理,保障本行及客户资金安全,提升对账风险防范水平和对账效率,根据《江苏省农村信用社对账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江苏省农村信用社长期不动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各管理部门和各支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支行”)与客户及金融机构之间的对账工作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对账,是指客户与本行就某一具体日期双方结算账户的账面余额,或以某一时段内双方结算账户明细发生额进行核对的工作。 第四条本行对账工作坚持“质量为先,风险为重,效率第一”的指导思想,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真实性原则:对账结果真实反映会计核算、业务过程和处理结果的信息。 (二)及时性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对账单,协助和督促客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对账,并反馈对账结果。 (三)风险重要性原则:利用对账系统数据分析,实现风险账户分类,对余额较大,风险系统较高的重点账户,从对账方式、对账频率及对账后续工作等方面进行重点管理和服务。 (四)独立性原则:对账机构设置与业务经办部门、基层网点分离。按照岗位不相容要求,不得由业务经办、复核人员进行对账工作,应换人核对。 (五)动态性原则:结算账户存续期间对账数据上下衔接,对账工作应连续、周期性进行。 (六)合作原则:对账工作应上下联动,各基层网点及总行相关部门应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共同负责。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五条财务会计部对账管理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负责制订本行对账工作管理办法、各岗位责任制及考核办法; (二)负责制订对账工作计划和措施,组织和协调全行的对账工作;

银行对账制度

银行对账制度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银行对账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严格控制、规范本单位银行账户对账工作,确保货币资金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以及存款种类,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终了结出余额。 第三条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账户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第四条单位会计人员对银行余额调节表及对账单进行审核,确保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相符。 第五条若银行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不符,应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发现记账错误的,应上报计划财务处负责人,查明原因后进行处理、改正; (二)因收付款结算凭证在单位与银行直接传递需要时间,所造成记账时间上先后的,可通过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第六条单位出纳人员不得从事银行对账单获取、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等工作,如确需出纳人员办理上述工作的,可指定其他人员定期进行审核、监督。

第七条审计处指派专门人员,不定期审查单位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存款相关账目。具体的审核内容如下: (一)银行存款业务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结算凭证是否一致; (二)银行存款业务的手续是否齐备; (三)银行存款业务的相关凭证与相关账目是否一致i (四)银行存款总账与单位相关账目、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是否一致。 第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制度由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年____月日起施行。

往来对账工作总结

往来对账工作总结 往来对账工作总结 篇一: 银企对账工作总结支行加强银企对账管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银企对账是银行在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中,完善内控体系,防范金融风险的有效手段之一。为了切实做好银企对账工作,不断提高对账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客户资金安全,我行从对账的组织、人员配备入手,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地搞好对账的各项工作,对账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有效地防范了结算风险。在201X年第四季度银企对账工作获得第二名的好成绩的基础上,今年第一季度,我行又以对账率9 9.42%(重点账户对账率100%,非重点账户对账率9 9.4 2.×%)、综合考评×分的好成绩获得宁夏银行银企对账综合考评第二名。我行的主要做法是: 一、建立完善的对账组织体系,本着一个“责”字。为了保障银企对账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的保障客户资金安全,防范结算风险,我行成立了以主管行长任组长、各网点负责人为成员的对账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一名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对账人员,负责日常的对账管理工作。通过完善领导小组岗位责任制,明确对账人员岗位职责,把银企对账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事务性工作,确保了对账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完善银企对账台账的登记,突出一个“全”字 1、开户单位基本信息全面。建立完善的单位基本情况台账,做到对账人员心中有数,提高了对账工作的主动性。开户单位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单位地址,单位对账人员姓名,单位对账人员的电话及手机联系方式等等。

2、全部签订了结算账户协议。为了建立银企对账工作的规范化,督促企业按时对账,我行与企业签订《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明确对账方式。 3、对账单签章齐全。对账时,该行要求企业在银企帐务核对相符的同时,除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行政公章外,注明“核对相符”。 三、银企对账期间,体现一个“勤”字银企对账是一项工作量大, 比较繁琐的日常性工作,为了扎实有效的做好银企对账工作,提到对账收回率,我行领导小组要求对账人员做到: 三勤。 1、勤和企业沟通、联系,主动为企业宣传银企对账的重要性,着重于宣讲政策、增强宣传的渗透力,使客户对银企对账工作给予理解和支持,取得客户的积极配合,变单方对账为银企双方主动对账,使银企对账工作顺利开展。 2、勤于整理各项资料,注重单位信息和企业对账人员的变更,及时修改单位信息资料,做到对账期间,能够及时与企业对账人员取得联系,保证对账工作的顺利进行。 3、勤于总结对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次对账对存在未达账项的账户,对账人员及时与企业相互配合,查找原因,直至帐务核对相符。对账结束后,认真记载对账工作记录,总结经验。 四、因地制宜,多策并举,保证银企对账的质量。由于我行辖属范围太大,开户企业地理位置分散,而且各企业经营情况不一,给银企对帐带来非常大的难度,实际对账工作中,我行主要采取5种对帐方式: 1、对日常业务比较频繁,经常来银行的企业单位,实行在柜台提前通知及询问对帐情况。 2、对业务发生比较少,而且企业比较远的单位采取电话通知及咨询对帐情况。 3、在无法及时与企业取得联系,支行出车派专人到企业上门对帐。

银行统计工作制度

农村商业银行统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金融统计水平,及时、准确地完成金融统计工作任务,充分发挥金融统计对本行经营管理决策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相关统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统计是指本行及所属支行以财务会计信息为基础,以内部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对本行及所属支行各项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进行调查、分析、评价和预警,提供统计信息和统计咨询意见,满足监管工作要求,提供经营决策依据。 第三条本行及所属支行在各项金融统计工作中均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统计工作的基本原则是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科学严谨、实事求是。 第五条统计工作要以会计信息为基础,以会计报表为主要依据,调查、收集相关信息数据,确保统计数据来源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各类统计报表及其数据间必须相互核对平衡一致,严禁出现错报、漏报、虚报、估报、瞒报等现象。 第七条统计工作应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实现自动化、系统化和网络化。 第八条统计工作应加强信息透明度建设,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及时、规范地进行信息披露。 第三章统计机构及工作岗位设置 第九条财务会计部是本行统计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本行统计工作的协调与管理。 第十条各职能部室及各所属支行是本行统计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相关统计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 第十一条各统计部门应紧密配合,加强内部协调,严禁出现推诿扯皮现象,保障本行统计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十二条本行职能部门统计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各项统计管理办法和统计制度; (二)督促各支行及时报送各类报表,对报送的各类报表进行数据平衡性、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等方面进行检查,确保不发生报送后错误; (三)负责填报各种统计报表,严格按照上级单位制定的统计指针定义和口径,准确、及时地填报各类统计报表及统计调查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四)经常就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完成统计分析,及时发现统计工作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对账管理制度

对账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一定要做好对账工作,否则谁也无法保证当期损益完全正确、账务处理完全准确、资产资金存货完全安全、应收应付完全无误。企业总经理和财务经理要经常过问或检查对账工作,以确保对账工作落到实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账务监控,提高账务数据真实水平,规避和及时发现账务问题隐患,确保账账相符和账实相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账工作包括会计账核对、监控账对账、应收款对账、应付款对账。对账工作由财务部主持,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支持配合。 第三条对账工作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账工作涉及到的企业内部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优先完成。 对账工作往往涉及各部门,甚至可能涉及个人的利益,所以对账工作不仅需要制度化、以及财务经理的协调沟通,更需要总经理的绝对支持。什么叫“绝对支持”?简单地讲就是要要求相关人员“优先完成”对账工作,把其他客观的因素和工作放后,优先配合做好对账工作。 第四条对账工作涉及到的人员应当在对账前,完成本职工作范围内的账务处理、账务登记,以建立真实可靠的对账平台。 对账平台的基本要求,就是每天要在第一时间内完成各自的工作。怎样才能在第一时间内完成各自的工作?这需要优化各种票据的报送流程,一般来讲,票据一定要天天送达到所需部门尤其是财务部门,以利于进行账务处理。如果票据不能及时送达所需部门,企业的信息化管理就会断层,就可能不会真实,就会严重影响到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监控账对账、应收款对账、应付款对账应当双方签字或盖账确认,以明确责任和规避管理风险;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资料应当妥善保管和规档。 第六条对账责任人在对账过程中,能够以企业的利益为重,主动、积极、热诚的与对方单位或个人友好配合和沟通,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和企业形象。 第七条应收应付款对账应当以账面余额数据作为双方确认的数据。对于影响双方确认的数据一般在“未达事项”和“确认事项”里进行描述,同时双方应当积极配合,共同对“未达事项”和“确认事项”进行核查到底。 为什么对账要以账面余额数据作为双方确认的数据?

商业银行统计制度

商业银行统计工作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进一步提高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村本行)金融统计水平,及时、准确地完成金融统计工作任务,充分发挥金融统计对本行经营管理决策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同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相关统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指点统计是本行及所属支行、部门以财务会计信息为基础,以内部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对本行及所属支行、部门各项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进行调配、分析、评价和预警,提供统计信息和统计咨询意见,满足监管工作要求,提供经营决策依据。 第3条本行及所属支行、部门在各项金融统计工作中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4条统计工作的本原则是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科学严谨、实事求是。 第5条统计工作 。 计培训工作; (七)按规定向本行股东和公众披露本行相关统计信息; (八)做好统计资料整理和存盘管理工作; (九)为满足经营管理工作需要开展其它统计工作。 第13条统计工作职责: (一)保证统计人员基本稳定,若确需调整,应征求本行职能部门意见,新统计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符合上岗条件,方能重事统计工作,统计人员的调整不能影响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督促统计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方式保质保量完成日常统计数据报送工作,按时完成对相关业务的统计分析。

(三)建立健全的,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保证统计资料准确可靠。提供的各类统计资料必须实事求是,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填报统计数字,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统计资料。 (四)报送的各类统计数据、报表应加盖业务章、主要负责人印章和统计员签章。 (五)对临时和专项统计调查工作,各部门应按时完成,对需要各部门协同完成的统计工作,由调统中心统一牵头做好统计协调与分工。 (六)对统计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迥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对如何完善统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七)做好统计资料整理和存盘管理工作。 第4章统计人员 第14条第十四条总行各职能部门以及各支行根据业务类别和统计工作的要求设置统计岗位,配足配齐统计人员,明确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 第十五条本制度所指统计人员是指本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统计工作人员以及各支行行长、会计主管、信贷人员。 第十六条本行各职能部门以及各支行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统计工作负主要责任,对本单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要定期对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调整、优化统计工作岗位的人员配置。对统计工作人员实行ab角,即统计得复核人员。 第十七条统计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对单位领导强令或授意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统计资料的行为,应当拒绝、抵制,依照本制度如实报送统计资料,对所报送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具备执行统计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根据业务发展情况,不断增加自身业务素质,满足统计工作的要求。 (3)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能够按照有关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统计工作。 (4)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能够根据统计资料分析业务经营进展情况,撰写质量较高的统计分析材料。经考核不适宜担任统计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整。

对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对账管理工作,完善内部操作规程,提升对账防范风险水平和对账效率,确保内、外账务数据的真实、准确,防范经营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根据省联社下发的《全省农村信用社对账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和现行财务制度、对账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对账,是指我行通过电子或纸质方式送达或接收对账单据,定期将会计账簿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与往来单位或个人相互核对,以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的实有数字相符,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 第三条总行成立对账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本行的对账工作。对账中心配备一名总经理、两名专职对账员,负责日常对账工作的开展及安排。 第二章对账方式及原则 第四条我行推行电子对账为主、纸质对账为辅的对账方式。电子对账方式主要有网上对账、彩信对账、短信对账等。纸质对账主要有邮寄对账、面对面对账。 电子对账适用于对公结算存款户、贷款户、保证金、保函等的账户核对;纸质对账针对客户需求,发送纸质对账单,适用于财政性存款客户、有纸质对账需求的对公结算账户客户、金融机构客户之间以及系统内上、下级行之间的账户、内部往来账户核对 第五条为确保账务核对工作的全面、真实准确,对账工作应贯彻和坚持“统一标准,分类管理,专职负责、突出重点”的对账管理制度,做到对账工作发、收、管相分离。 第三章岗位职责 第六条对账中心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负责制订对账工作管理办法、工作计划和措施,组织和协调对账工作,促进对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确保本行对账工作质量; 二、负责向客户发送电子对账信息和电子对账全过程的跟踪; 三、负责打印、封装纸质对账单,对收回的对账回执进行扫描、核对,对对账协议、对账单据回执等对账资料进行整理、装订、保管;进行对账统计,对对账不符的进行重新核对;四、做好客户对账回访工作,了解客户对账需求。五、完成行总行交付的其他任务。 第七条营业机构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向客户做好电子对账的宣传、辅导工作;二、与客户商定对账方式、签订对账协议; 三、按照对账系统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将新增客户信息、客户变更信息及时报对账中心进行调整; 四、负责处理辖属对账客户的对账查询,处理未达账项的查询、查复;五、配合对账中心处理对账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第八条信息科技部门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根据对账要求,及时提供业务数据;二、负责对账服务中的信息数据进行监督; 2 三、负责对账管理系统各类硬件设备的运行、维护。第九条审计部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审计部门加强对对账工作的审计与监督,每年不少于一次开展对账情况的全面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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