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年度报销取暖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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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年度报销取暖费的通知
一、申请报销取暖费的人员,系我校全民男职工、男
合同工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
1、渤海大学在职和离、退休的已婚全民和合同制男职工;
2、单职工家庭(离异、丧偶、法定婚姻年龄以上单身职工);
3、离异的女职工;
4、配偶为现役军人的女职工;(现役军人家庭,其部队不在锦州集中居住的)
5、男方在异地工作的已婚女职工;
6、男女双方均为学校职工,男方故去的女职工;
7、男方失业或下岗的女职工;
8、女方职务职称级别高于男方,男女双方享受住房标准差额部分的取暖费由女方单位承担。
注:房产证只登记女方姓名的我校男职工还需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审核报销时所需携带相应的证件。
1、所有符合报销条件的职工必须带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贷款抵押的需携带抵押贷款单位盖章后的产权证及复印件,博大雅居带购房款收据及复印件。
2、法定婚姻年龄以上单身职工,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离婚的女职工带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配偶为现役军人的,带配偶军官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男方在异地工作的,带异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不报销取暖费证明;
6、男方失业(或下岗)的,女方带失业证(下岗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7、携带供热单位出具的收款发货票。
8、女方报差额的,需带男方单位报销取暖费享受面积的证明。
9、经查有弄虚作假,虚开证明,一经查实,将取消报销取暖费资格并进行通报。
三、报销标准(根据锦州市文件规定取消职工个人承
担15%热费比例)。
1、校级领导、正高级职称、博士为140平方米;
2、正处、副处、副高级职称为105平方米;
3、中级职称和科级以下(含科级)职称为85平方米;
4、合同工实报60平方米;
注:为方便教职员工,计财处将此款打入工资卡内。
四、审核时间、地点。
1、老校区离、退休审核时间:11月2日上午8:10—11:30,下午1:30—4:00,地点:老校区离、休工作处;(星期一)
2、西区离、休职工审核时间:11月3日上午8:10—11:30,下午1:30—4:00,地点:新校区学团楼三楼309会议室;(星期二)
3、在职职工审核时间:11月4日至11月10日(周
六、周日正常休息)上午8:10—11:30,下午1:30—4:00,地点:新校区学团楼三楼309会议室;
4、请各位老师和职工在规定时间内报销,以后不再办理取暖费报销事宜。
5、未尽事宜,请与渤海大学后勤集团经营收费中心联系,联系电话:3400140.
渤海大学后勤集团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