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共服务的发展趋势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时期公共服务的发展趋势

张丽娇

摘要:本文通过界定公共服务的基本内涵与主要分类,进一步厘清并分析了我国新时期公共服务的发展趋势。

一、公共服务的内涵界定

公共服务(public service),是21世纪公共行政和政府改革的核心理念。关于公共服务的内涵界定,不同学者有不同的看法。有些学者认为公共服务不仅表现于物质条件上,还反映在工作人员的文化素质、精神面貌和服务态度上,主要包括公共政策、公共设施、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等。也有学者认为按联合国政府职能分类体系,政府公共服务应包括普通公共服务与公共安全,社会服务,经济服务,未按大类划分的支出等。可见,对于公共服务的界定与分歧主要体现在对公共服务的范围认识的不同。

概括地讲,公共服务是用以解决公共问题,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主要手段,也是一种资源配置,其目的是为解决每一独立的市场主体所不能单独解决的许多公共问题。除去狭义意义上的公共服务,即不包括国家所从事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一些职能活动,公共服务基本上包括公共政策、公共设施、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等。

二、公共服务的主要分类

公共服务可以根据其内容和形式分为维护性公共服务,经济型公共服务,社会性公共服务。基础公共服务是指那些通过国家权力介入或公共资源投入,为公民及其组织提供从事生产、生活、发展和娱乐等活动都需要的基础性服务,如提供水、电、气,交通与通讯基础设施、邮电与气象服务等。经济公共服务是指通过国家权力介入或公共资源投入为公民及其组织即企业从事经济发展活动所提供的各种服务,如科技推广、咨询服务以及政策性信贷等。公共安全服务是指通过国家权力介入或公共资源投入为公民提供的安全服务,如军队、警察和消防等方面的服务。社会公共服务则是指通过国家权力介入或公共资源投入为满足公民的社会发展活动的直接需要所提供的服务。社会发展领域包括教育、科学普及、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以及环境保护等领域。社会公共服务是为满足公民的生存、

生活、发展等社会性直接需求,如公办教育、公办医疗、公办社会福利等。

按照大的专业属性,还可以如下分类:国防建设、国内与国际公共救助与灾害援助、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文化经济产业开发建设、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信息化建设、标准化建设、工业化建设、城镇化建设、特色产业建设、金融保险与消费建设、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发展等。

按照工程专业属性还可以分为:国防工程、公用设施工程、民生工程、安居工程、法治工程等。

三、公共服务的发展趋势

(一)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

所谓“公共服务型政府”,主要为社会提供市场不能够有效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制定公平的规则,加强监管,确保市场竞争的有效性,确保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是我国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必然选择,是新时期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目标,也是社会转型和知识经济时代社会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温家宝总理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研究班结业式上的讲话鲜明地提出“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指出公共服务“就是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社会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发布公共信息等,为社会公众生活和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

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是我国政府建设努力的目标。具体的做法就是:1.树立重在服务的管理观及以提供公共服务为目标的政府观;2.建设规范透明、灵活高效、廉洁自律的公共性政府;3.创新治理机构,建立完整合理的公共服务体系.

(二)加强公共服务的社会化和市场化改革

在新时期,加强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和社会化改革是实现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转化,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核心内容。

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化主要是指将原来由政府承担的一些公共服务职能,大量地转移给非政府组织和私人部门,即从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完全由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提供转变为政府利用社会力量由社会自治和半自治组织以及私营企业

向公众。公共服务市场化是指政府在公共服务业发展中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依托社会组织以克服政府垄断经营弊端的一种管理模式,即将原来由政府承担的一些公共服务职能大量地转移给非政府组织和私人部门,即从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完全由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提供转变为利用社会的力量由社会自治和半自治组织以及私营企业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

无论是公共服务的社会化其实质都是把竞争机制引入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实现服务的最佳供给和资源的高效配置。具体做法是:1.规范机制,维护经营者的利益。2.加强法制,强化政府有效监管的能力。3.提供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力量参与。

(三)发展中介组织

让中介组织分担政府原有的一些公共服务职能是新时期公共服务改革的方向。中介组织也叫市场中介组织,一般是指那些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培训、经纪、法律等各种服务,并且在各类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之间、政府与企业、个人与单位、国内与国外企业之间从事协调、评价、评估、检验、仲裁等活动的机构或组织。

西方发达国家在行政改革过程中,十分注重发展中介组织,这类组织在英法等国相当于政府机构的2/3或3/4,它们有效地分担了政府原有的公共服务职能,协助和参与了政府的公共服务项目。他们的经验表明,社会中介组织是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具有政府行政管理不可替代的作用。中介组织大多属于民间性机构,有的还具有官方色彩。它们都要通过专门的资格认定依法设立,对其行为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我国中介组织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因此从做法上:1.吸取国外中介组织成熟的运作模式,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具体模式与做法;2.加强行业监管,规范执业行为;3.完善制度化建设,促进行业自律。

参考文献:

[1] 孙荣,徐红编著.行政学原理[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年8月第1版

[2]李文良.中国政府职能转变问题报告[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年1月第1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