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统计学院分团委学生会联合会管理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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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分团委学生会联合会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1、为了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会的管理体制,保障学生活动的

顺利开展,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各成员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办法。

2、在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党总支的指导下,倡

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协调解决同学们在思想、学习和生活上遇到的实际问题,努力为同学服务。

3、发挥作为党的政策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国

家和人民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和表达同学的正当权益和具体权益。

4、组织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健康向上的

校园文化活动和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帮助同学拓展素质,成长成才。

第二章责任制度

1、团委副书记

负责按照团委的工作职责,协助团委书记处理日常工作,书记不在时,主持团委工作;了解各团支部组织建设情况,注意考察团干部,对团的活动、组织生活安排、团组织的加强、调整、充实等提出计划和建议;抓好团员教育和团课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健康有益的

文体活动,活跃校园生活,组织好学生的科技创新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配合校党委宣传部做好宣传工作;负责指导和帮助院学生会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掌握团员思想动态,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规律;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

2、行政主席

负责院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开院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各部长会议;学生会本体成员大会,讨论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决定布置各项工作;及时向院团总支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参加有关校务会议;代表院学生会向上级汇报工作,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指导帮助检查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积极配合校学生会开展工作。

3、执行主席

负责学期初结合学期工作特点督促各部门拟定好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安排好工作内容、活动进度等;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有关工作;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明确责任分工,直接抓坚持参加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向主席和学生会主席会议汇报自己分管的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的工作任务。

4、学生会各部门实行部长、副部长负责责任制,各部部长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及全方位监督,并于学期开始时向主席团递交学期工作计划,在学期末对工作进行总结。

5、工作中干事工作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由部门负责人负责,在全体会议上向主席团和团委说明。

6、工作中部门负责人工作不力或出现重大失误,由分管副主席负责,在全体会议上向主席团及团委说明。

7、部门负责人若无紧急事件须在活动现场全程负责,分管副主席应该督促和指导工作。

第三章人事制度

1、院学生会每年举行一次纳新活动。招新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和组织部完成。

2、在学生会换届之前各学生会部长必须对本部门委员进行重点培养,换届时须把本部门所有工作资料及时交给新一届部长,保证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转。

3、院学生会干部、委员请求辞职时,将辞职信交至各部门负责人(分管主席),后由部门负责人(分管主席)报请主席团审核后经主席同意后方可离开;辞职信由办公室保存归档。

4、对拒不参加会议、不执行上级工作,严重失职渎职的学生干部、委员情节严重者予开除处理。具体由主席团调查后召开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办公室拟学生会文件,经主席签字后,于全体委员大会中宣布通过。

第四章例会制度

1、主席团与各部部长定期召开委员会议,各部部长须向大会

汇报本部即将要开展活动的情况。

2、主席团成员每次需提前10分钟到会,各部部长、副部长

及委员需提前5分钟到会。

3、学生会定期召开全体委员大会,对近期时间的工作进行总结,同时落实阶段工作的安排。

4、各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迟到者需现场接受适当惩罚。每次会议实行签到制度,凡不能参加会议的成员须持请假条向上级干部签字后交予办公室,会前办公室须向大会报告到会情况。

5、各部部长保证每周组织一次部门例会(各部可酌情处理),确保部门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做好干事鼓励工作,关注成员成长。

第五章活动开展制度

1、活动前期,活动策划方须制定详细策划(策划书须包括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主题、背景、目的、时间、地点、活动内容,及经费预算细则;活动中每项任务需责任到人);将策划书报请主席团审核后方可上报学院审批,经常委会通过之后方可执行;活动开始前一日召开活动组委会。

2、活动审核通过后,须按策划书内容执行,如果需要其他部门协助,其他各部部长及干事不可推诿,尽一切努力协助开展好活动。

3、活动过程中,若存在本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时,与分管主席联系解决,仍无法解决方报主席团寻求解决。若为活动中突发事件,活动负责人可直接报请主席团解决。

4、活动结束后两日内完成物品归还登记,经费报销,召开部门总结会议,并做成材料(电子版、书面板各一份);同时于活动

结束后当日撰写新闻稿。

5、活动结束后两日内由活动组织方明列详细费用清单及相关票据,报请分管主席审核后上报学院报销。

6、各策划书、活动总结应一式三份,并上交电子文档,一份交至办公室存档,一份上交院团委,另一方本部门保存。

第六章财务制度

一、财务管理体制

1、学生会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2、生活部作为学生会的总财务机构,在生活部部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生会的各项财务工作。

二、各部门预算管理

预算编制原则:学生会编制预算必须坚持合理的总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等原则

三、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学生会开展全院性活动、学生会内部活动及其他日常性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2、学生会支出包括:全院性活动支出,即学生会开展全院性大型活动的支出;全院性活动支出的内容主要包括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学生会内部活动支出;其他日常性活动支出,如学生会内部各部门组织会议打印复印资料等支出。

四、资产管理

1、资产是指学生会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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