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推优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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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会“推优”工作的

通知

各团总支、学生会、社团联合会、社区等部门:

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加入党组织是中国共青团光荣而又艰巨的使命,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后备军和助手,我们团组织应该做好、做细这项工作,把真正有觉悟、有理想、有责任感、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的团员青年推荐给党组织。为了使“推优”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希望在本次推优工作中,各部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精神和原则,做好好本部门优秀团员的推荐工作。

一、推荐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思想上积极进取,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入党动机端正,充分领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3.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4.能够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工作,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团结他人,群众基础良好;

二、推荐对象:

1.二十八周岁以下,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且表现优秀的学生团员;

2.文化课成绩班级名次未过半,且不合格的团员不推荐(含选修课);

3.没有受过任何表彰或表扬的团员不推荐;

4.综合测评班级名次不过半的且进步不明显的团员不推荐;

5.不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和班团活动的团员不推荐;

6.推荐程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推荐。

三、推荐要求:

1.学生会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基本条件,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全面考察,对基本具备预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团组织应及时向党组织推荐。对于条件不成熟的应继续培养,杜绝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低要求的现象;

2.团员一般在各自所在团支部推荐,但对校级、院级、系级学生干部,在征求有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可由校团委、院系团组织直接向所在

党组织直接推荐;

3.各个团支部开展“推优”工作应在分院党组织领导下,在分院团组织的具体指导下进行。

四、推荐细则:

1、成绩(30分):上学期成绩的平均绩点×7;

2、团学工作(30分):根据以下三方面具体评估如下:

①由干事、副部长以上职务评定(10分):部长(10)、副部长(8)、干事(6)逐级递减

②参加各类活动的签到率(10分):由办公室的签到表为依据签到一次算一分,依次类推。

③第三级:绩效评估(10分):

a、完成各类文件时效情况(办公室统计)

b、活动最终影响度

3、获奖情况(15分):依据本人填报的上学期获奖情况给予评分:

①15分:获得校级一等奖以上;校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等;

②13分:获得校级二等奖以上,或院级一等奖;

③10分:获得校级三等奖以上,或院级二等奖以上;

④8分:获得院级三等奖以上。

注:以上奖项以最高计,不得累计。

4、学生干部评议(10分):由学生会干部民主投票评议,评议得分计算方法为:得票数÷参加投票人数×10(例:参加投票为60人,得35票,得分为35÷60×10)。

5、主席团评议(10分):由主席团成员结合候选对象的日常表现,将候选对象评为四级:一级(10分)、二级(8-9分)、三级(5-7分)、四级(1-5分)。此项评分由主席团成员完成。

6、老师评议(5分):由团总支书记依据候选对象日常工作表现及行为规范为三级:一级(4-5分)、二级(3-4)、三级(2-3分)。

8、其他(5分):特殊贡献:有特殊贡献的学生,可给予适当额外加分。学生特殊贡献包括:

1)在全国各类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

2)参加大学生挑战杯获市级以上奖励的;

3)在全国公开发表期刊上发表文章的;

4)有见义勇为行为,产生广泛影响的;

5) 有其它公认特殊贡献的。

依据最终评议结果,按照评议分数高低确定推荐同学名单。

在上述评议活动中,团总支要及时将阶段性结果公示,综合评议中的分数评定一般需要说明理由,以便同学和上级党组织进行监督。学生会各成员的意见和建议理由充分的,要及时纠正,另在公示期间应完善监督,对于出现对公示同学的举报信息一定要重视并确认,如符合举报事实,则取消该同学推优资格,由原来候选人当中,根据评议总分最高的一位取代。

五、推优流程:

1.组织部公布申请入党的团员名单;

2.各部门在广泛听取团学干部意见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民主测评;

3.组织部会依据各测评结果,结合考察对象日常表现,全面衡量后确定推荐对象;

4.团总支(分团委)把组织部上报名单经过审核后,发到学院的团学工作网站进行公示,最后确定推优名单;

5.推荐对象填写《团员入党推荐表》,经各团总支(分团委)审核后,报校团委审批;

6.校团委审核后确定推荐名单,发文至各团总支(分团委),并抄送党委组织部,由各团总支(分团委)向学生所在党支部推荐。各部门写推优总结,交团总支(分团委)存档;

7.各团总支(分团委)向团委报送推优对象一览表、推优情况一览表、团员入党推荐表、推优总结;

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团总支

2009年10月25日

团员入党推荐表

浙江万里学院****部门()学年()学期推优对象一览表

浙江万里学院****学院****部门()学年()学期“推优”量化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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