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科学家的社会责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论科学家的社会责任
作者:王姝
在中国“赛先生”概念诞生一百周年之际,潘建伟、饶毅、韩启德共同署名发表的文章——《科学的担当》引起关注。文中明确提出,“发展科学文化、为社会传播科学、帮助公众提供专业判断、启迪青少年的好奇心和科学梦想,是科学家的社会责任。”
研究显示,具备科学素质公民对科学技术持更加积极的态度,对科技的发展、科技与自然的关系的态度更趋理性。只有让公众了解科学,才能理解科学,从而正确地支持科学向前发展。从这一角度来说,科学传播作为一项职责,是由科学家职业本身的特点决定的。
科学家作为进行科学探索和技术研究的专业人员,是科学知识的发现者,科学方法的实践者,科学思想的保有者,以及科学精神的传承者。相比于科学知识的易于传播,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因其抽象性,在众多的传播方式中,常常会随着对科学内容的突出而遗失,然而它们又恰恰是科学的本质所在,是科学的核心内容,更是科学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说哪个群体最适合进行科学传播活动,科学家当仁不让。
现阶段,提高我国公民科学素质的必要性,已经不仅仅停留在增加知识量、开阔眼界、减少愚昧、防止受骗这些层面。著名知识经济学家保罗·罗默(Paul Romer)指出:知识的生产、应用和扩散的效率与知识的积累以及人力资本正相关,而正是在这两点上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换句话说,公民科学素质的水平决定着建成创新型国家、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人力资源基础。伴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劳动和知识的结合将达到新的水平。国民素质,特别是国民的科学素质,已成为现代社会发展进步的最根本的制约因素。
据中国科协公布的资料显示,2018年我国具备科学素质公民的比例为8.47%,对比2010年的3.27%,以及2015年的6.20%,可以得知我国公民科学素质在稳步提升。但与
2020年公民科学素质达到10%的目标仍有距离,而10%是世界公认的跨入创新型国家的基本门槛。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键时期,提高我国公众的科学素质,不仅是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更是一项意义深远的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科学家不能缺席。而公众对科学技术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将成为国家科技发展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