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建设施工组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要求更改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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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建设施工组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要求更改的通知
关于工程建设施工组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要求更改的通知国家认监委(CNCA)发布了关于在建筑施工领域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应用的公告(认监委[2010]32号)和关于做好在建筑施工领域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应用的通知(国认可函[2010]114号),要求在建筑施工领域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应用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并对如何实施作了规定。

国家认可委(CNAS)发布了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方案(CNAS- SC152013),对工程建设施工组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作了认可要求。

基于此,本中心对相关认证实施工作作出以下安排
一、自2010年11月1日起,本中心在中国境内对建筑施工企业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依据更改为GB/T 19001-2008/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GB/T 50430-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标准。

具体要求如下1、对于已获得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等)颁发的施工专业资质,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的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的工程建设施工企业,在建筑施工领域质量管理体系认
证时,应依照GB/T19001-2008/ISO90012008和GB/T50430-2007标准执行。

2、对于其他建设类企业,在建筑施工领域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时,可不依据GB/T19001-2008/ISO90012008和GB/T50430-2007 ,但应界定适当的认证范围,避免与工程建设施工企业的认证范围描述混淆,造成歧义。

3、建设施工企业的施工专业资质管理和标准,依据建筑业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82号)确定。

4、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承包、无损检测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仅依照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执行。

二、2010年11月1日前已获得质量管理体系领域28大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组织,监督审核认证依据保持不变(仍为GB/T19001-2008 /ISO90012008),再认证时完成认证转换。

三、2011年7月28日经CNAS转换认可批准,本中心在获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受理带CNAS认可标识的认证依据为
GB/T 19001-2008 /ISO90012008和GB/T 50430-2007标准的认证申请。

已颁发不带CNAS认可标识的认证依据为GB/T 19001-2008 /ISO90012008和GB/T 50430-2007标准的认证证书,本中心将结合监督审核换发仅带有CNAS认可标识(非IAF-MLA/CNAS联合标识)的认证证书。

四、根据CNAS关于CNAS-SC152013及相关实施要求的通知[认可委(秘)(2013)15号],关于依据为GB/T19001-2008/ISO90012008和GB/T50430-2007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不得带有IAF-MLA/CNAS联合标识的规定,本中心具体安排如下1、自2013年1月18日(以本中心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起,本中心受理并颁发的依据为GB/T19001-2008/ISO90012008和GB/T50430-2007标准的建筑施工领域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可以带有CNAS认可标识,但该认证证书不得带有IAF-MLA/CNAS联合标识。

2、已颁发的带有IAF-MLA/CNAS联合标识依据为GB/T19001-2008/ ISO90012008和GB/T50430-2007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本中心将在再认证时换发仅带有CNAS认可标识(非IAF-MLA/CNAS联合标识)的认证证书。

3、根据CNAS-SC152013的规定,已获取
GB/T19001-2008和GB/T50430-2007认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因参与境外招标工作,需要单独取得ISO90012008认证证书时,本中心可向其单独颁发带有IAF- MLA/CNAS 联合标识的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该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及注册号与依据GB/T19001-2008/ISO90012008和GB/T50430-2007标准的认证证书相同,但该认证证书不能在中国境内使用和展示。

五、本中心在2011年复评认可评审时,与ANAB评审组就建筑施工领域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进行了沟通。

根据ANAB的相关规定,ANAB认可范围不包括GB/T50430-2007标准,但CNCA规定在建筑施工领域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应依照GB/T19001-2008和GB/T50430-2007标准执行,综合上述要求,ANAB同意有限制的在建筑施工领域颁发依据GB/T19001-2008和GB/T50430-2007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基于此,本中心具体安排如下1、本中心在建筑施工领域受理带ANAB认可标识,认证依据为GB/T 19001-2008/ISO90012008和GB/T 50430-2007标准的认证申请,但必须在认证证书的认证依据后面注明“ANAB认可范围不包括GB/T50430-2007标准”。

2、根据CNCA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施工领域质量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标志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认可[2012]32号)的规定,已获取GB/T19001-2008和GB/T50430-2007认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因参与境外招标工作,需要单独取得ISO90012008认证证书时,本中心可向其单独颁发带有IAF- MLA/ANAB联合标识的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该认证证书的认证范围及注册号与依据GB/T19001-2008/ISO90012008和GB/T50430-2007标准的认证证书相同,但该认证证书不能在中国境内使用和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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