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重点企业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有关问题的知

关于国家重点企业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有关问题的知
关于国家重点企业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有关问题的知

关于国家重点企业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经贸委

文号:环发[2001]3号

发布日期:2001-01-05

执行日期:2001-01-05

失效日期:1900-01-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和经贸委::

近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与国家经贸委就部分国有大型企业工业污染源实现达标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和深入探讨。经研究,现就国家重点企业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的要求,认真做好辖区内国家重点工业污染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工作,切实作到一厂一策,实施分类指导,分类管理。

1、对已经达标或依法关闭停产的企业,要加大现场监督力度,防止超标反弹或死灰复燃,确保企业稳定达标。

2、对治污设施已经进入调试阶段的企业,要抓紧作好达标验收的前期准备工作。

3、对正在组织施工的企业,要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要求,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和完工时间。

4、对正在进行方案设计和没有采取治污措施的企业,要一家一家落实,属于国家政策淘汰范围的要坚决淘汰。

5、对新的生产设施已经投产、被替代的老生产设施仍在生产并超标排污的企业,环保部门和经贸部门要联合建议政府依法关停被替代的老生产设施,不允许此类生产装置继续使用。

二、鉴于国家重点企业的历史原因及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为处理好企业环保达标与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的关系,对既不能按期完成达标任务又难以实施停产治理的国家重点企业,各地可以根据治污工程或技术改造工程的具体情况,定出企业达标计划,限期达标。申请限期达标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属于国家经贸委确定的520户国家重点企业。

2、治理设施已经开工,资金已落实、技术可靠;年底前主要超标污染物治理工程仍未开工建设的企业不予考虑。

3、采用的是国际或国内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或与技术改造相结合的措施。

三、各地环保部门和经贸部门要严格根据上述要求,认真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审批。

1、由企业提出限期达标申请,定出缓期达标的实施计划。企业的达标方案应有明确的资金来源和可靠的技术保证措施,企业的达标目标不再是目前的主要污染物基本达标,而应是所有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同时,承诺实施在限期达标期间减少污染物排放的限产措施或实施清洁生产的减排措施。申请书和达标方案经当地环保部门和经贸委同意后,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经贸委审核。

2、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经贸委逐家审核企业上报情况,核定达标期限和企业的各项减排措施。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限期达标企业统一汇总后,向省级政府作出报告。

3、经省级政府同意后,由省级政府报国务院,同时抄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经贸委。

4、省级环保部门要依据环境保护法履行相关的法律程序,对获批准的企业再次作出限期治理决定,规定企业的最后达标期限。限期达标的期限,以正在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完成

时间为限,原则上不超过2002年12月31日。

四、在未得到国务院批准之前,各企业仍应执行辖区内地方政府的要求,不得以此为理由拖延执行当地政府的各项决定。

各级政府的有关部门在企业限期达标计划批准后,应加强对此类企业的监督管理,重点放在减排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治污或技改工程的进展情况。对到规定期限后仍不能达标的企业,要坚决依。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经贸委

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自行评估报告

所属行业:热力生产和供应 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自行评估报告 ******** 201*年*月*日

目录 前言 0 一、目的及意义 0 二、评估依据 0 (一)法律依据 0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1) (三)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和控制指标 (3) 三、企业概况 (4) (一)企业基本信息 (4) (二)企业排污许可证情况 (7) (三)2015年以来公众投诉、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及执行情况 (7) (四)信息公开情况 (8) 四、主要设备和生产工艺 (8) 五、主要污染源及环保设施 (12) (一)废气 (12)

(二)废水 (14) (三)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16) (四)噪声 (16) (五)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 (17) 六、污染物达标排放评估 (19) (一)监测情况 (19) (二)监测结果 (19) 七、污染物排放总量达标评估 (21) 八、评估结论 (22) 九、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3)

前言 为贯彻落实环保部《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吉林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评估办法》等相关要求,我单位编制了《******有限公司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自行评估报告》,评估报告采用我单位经省环保厅批准的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检测数据对目前运行的*-*#锅炉进行达标评估,此次自行评估报告所提交的材料均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一、目的及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落实环保部《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吉林省环保厅《吉林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评估办法》要求,提高我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努力推进我单位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 二、评估依据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20问 (第一批)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20问 (第一批)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1号)。为全面做好政策解读,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20问》,现予以播发。 1、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未做规定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管理类别是否可以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来确定。对于已有规定的行业,地方是否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管理类别提出调整建议,该如何操作? 答: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名录》)第八条明确,未做规定的排污单位,确需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其排污许可管理类别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报生态环境部确定。对于《名录》中已经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严格按照《名录》管理类别要求执行。 2、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是以生产能力区别,这个生产能力以环评批复为准,还是实际生产规模为准? 答: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生产能力界定是以实际生产能力为准。强调一下生产能力、生产量的区别,生产能力是能生产多少,生产量

是生产了多少,生产量通常小于或者等于生产能力,所以不要把生产量或者是生产力混淆了。 3、对于《名录》中第61类中,实行简化管理的橡胶制品业291,提出的年耗胶量2000吨及以上的,是仅适用橡胶板、管、带制造2912,还是同时也适用橡胶零件制造2913以及291 4、291 5、2916? 答:《名录》规定的行业判别,如果中间使用顿号隔开的,定语是从前一直管到最后的;如果是逗号隔开,定语就是截止的。所以这种对于年耗胶量2000吨及以上的都是适用的,即不仅适用2912,同时还适用2913、2914、2915、2916。 4、《名录》第七条(六)“其他单项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大于3000 的。污染当量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规定计算。”请问污染当量怎么核算,是否需要税务部门出具手续? 答:污染当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进行计算,无须税务部门出具手续。 5、《名录》第七条COD大于30吨的需重点管理,这30吨指的是排环境的量还是纳管量? 答:30吨是指排出企业厂界的量。

云南省重点排污企业污染源监测情况

云南省重点排污企业污染源监测情况 2019年第一期 2019年4月 -1-

一、监测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等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要求,以及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环通〔2019〕50号关于印发《2019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2018年12月至2019年03月全省共389家云南省重点排污企业开展了监督性监测工作。 二、监测结果 2018年12月至2019年03月云南省重点排污企业共监测389家。其中11家超标,达标率为97.13%。超标企业及 超标项目见下表。 -2-

2018年12月至2019年03月监测超标企业情况明细表 序号行政区 名称 企业名称及监测点位 超标项目/超标倍数 (浓度/标准) 监测日期备注 1曲靖市师宗煤焦化工有限公司焦炉烟囱 SO 2 /1.46 (123mg/m3/50mg/m3) 2019.03.18 2玉溪市玉溪北控城投水质净化有 限公司 废水排口 粪大肠菌群/0.37 (13733个/L/10000个/L) 2019.01.10 3楚雄州华新水泥(楚雄)有限公司原料烘干废 气排口 SO 2 /1.46 (1478mg/m3/600mg/m3) 氮氧化物/0.59 (635mg/m3/400mg/m3) 2019.03.19 该厂是 粉磨站 4楚雄州云南一鑫玻璃制品有限公 司 废气排口 氮氧化物/0.62 (1134mg/m3/700mg/m3); 颗粒物/1.24 (112mg/m3/50mg/m3) 2019.02.15 已更名为: 南华云玻 新型建材 有限公司 5红河州河口县污水处理厂废水排口 氨氮/0.45 (11.6mg/L/8mg/L) 2019.01.15 6红河州元阳英茂糖业有限公司废水排口 总磷/3.2 (2.11mg/L/0.5mg/L) 2019.01.29 7红河州云南红塔蓝鹰纸业有限公 司 废水排口 BOD 5 /0.15 (23mg/L/20mg/L) 2019.01.17 8红河州云南华电巡检司发电有限 公司 锅炉废气排 口 NOx/1.21 (221mg/m3/100mg/m3) 2019.03.20 9红河州云南南磷集团弥勒磷电有 限公司 锅炉废气排 口 颗粒物/2.2 (64.0mg/m3/20mg/m3) SO 2 /3.56 (228mg/m3/50mg/m3) NOx/0.11 (222mg/m3/200mg/m3) 2019.03.20 10大理州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 限公司 2#窑头排口 颗粒物/2.61 (108.3mg/m3/30mg/m3) 2019.01.22 11临沧市双江南华糖业有限公司废水排口 总磷/1.12 (1.06mg/L/0.5mg/L) 总氮/0.5 (22.5mg/L/15mg/L) 2019.03.22 -3-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9 年版) 第一条为实施排污许可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国家根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 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 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或者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大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较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对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很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 登记管理。 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应当 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 — 3 — 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 施等信息。 第三条本名录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 划分行业类别。 第四条现有排污单位应当在生态环境部规定的实施时限内申

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 报排污登记表。 第五条同一排污单位在同一场所从事本名录中两个以上行业生产经营的,申请一张排污许可证。 第六条属于本名录第1 至107 类行业的排污单位,按照本名录第109 至112 类规定的锅炉、工业炉窑、表面处理、水处理等通用工序实施重点管理或者简化管理的,只需对其涉及的通用工序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不需要对其他生产设施和相应的排放 口等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第七条属于本名录第108 类行业的排污单位,涉及本名录规定的通用工序重点管理、简化管理或者登记管理的,应当对其涉及的本名录第109 至112 类规定的锅炉、工业炉窑、表面处理、水处理等通用工序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对其生产设施和相应的排放口等申请取 得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 (一)被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二)二氧化硫或者氮氧化物年排放量大于250 吨的; (三)烟粉尘年排放量大于500 吨的; (四)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大于30 吨,或者总氮年排放量大于 10 吨,或者总磷年排放量大于0.5 吨的; (五)氨氮、石油类和挥发酚合计年排放量大于30 吨的;

工业污染源重点调查单位调查表

(一)工业污染源重点调查单位调查表

0 3 9 6 6 2 3 9 8 1 3 6 2 3 9 8 1 3 4 6 3 9 0

注:标注*的能源,硫份为选填;产品的生产能力保留整数;主要原辅材料实际使用量、以“%”为计量单位的指标允许保留一位小数;以“mg/m3”为计量单位的指标保留三位小数;其他指标允许保留两位小数。 单位负责人:审核人:填表人:李天文填表日期:2011 年 10 月 10 日

单位名称(公章): 河南永骏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代码: □□□□□□□□-□(□□) 工业用 水、排水 情况 调查表 2010年 表号:G103表 制表机关:环境保护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文号:国统制[2010]113号 有效期至:2011年12月

表 号:G104表 制表机关:环境保护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文 号:国统制[2010]113号 有效期至:2011年12月 处理设施基本情况 废水处理设施 3.总投资额(万元) 4.设计处理能力(吨/日) 5.运行费用(万元) 1.编号 2.名称 SZ —01 终端污水处理 2410 1500 110 SZ — SZ — 处理设施基本情况 6.运行小时 7.耗电量(万千瓦时) 废水实际处理量 8.处理本单位量 9.处理外单位量 7200 57.6 440460 处理方法及主要污染物 1.废水处理设施编号 处理的废水类型 处理方法 10.名称 11.代码 12.名称 13.代码 SZ —01 氮肥制造废水 2 6 2 1 A/O 工艺 4 3 2 SZ — SZ — 处理的主要污染物 14.名称 15.代码 16.处理效率(%) 17.名称 18.代码 19.处理效率(%) 20.名称 21.代码 22.处理效率(%) 化学需氧量 1 0 1 1 83.33 氨氮 1 0 6 0 92.5 注:①如表格不够填写,请自行复印。 ②运行小时和以“吨/日、吨”为计量单位的指标保留整数;以“万元、%”为计量单位的指标允许保留一位小数;以“万千瓦时”为计量单位的指标允许保留两位小数。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表人:李天文 填表日期:2011 年 10月10 日 单位名称: 河南永骏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代码:□□□□□□□□-□(□□) 废水处理设施调查表 2010年

工业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技术规定

工业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技术规定 为规范全国工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工业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制订本规定。 一、目的 (一)规范工业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工作,保证普查工作质量。 (二)确定工业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的具体对象、技术路线、方法、内容和步骤。 (三)指导工业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表式的设计和普查软件的开发应用。 二、普查对象 (一)普查对象 工业源的普查对象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 )中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 个门类39 个行业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普查对象为各类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包括(1)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工业企业生产单位;(2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实际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有或可能有污染物产生的产业活动单位。 (二)普查对象的确定 1、工业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一律按照属地原则确定普查对象,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划分属地的基本区域。

(1)大型联合企业所属二级单位,一律纳入该二级单位所在地普查。 (2)同一企业分布在不同区域的厂区,纳入各厂区所在区域普查。 (3)大型公共供暖企业按照企业各生产场所或生产设施(锅炉)所在区域,纳入区域普查。 2、至2007年12月31日以前新建已验收的企业纳入本次普查;投入试生产、试运行,已造成事实排污累计30天及以上的新建项目,纳入本次普查;试生产、试运行不足30天的新建项目,不纳入本次普查。 2007年12月31日以前投入运行、试运行的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包括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危险废物处置厂和医疗废物处置厂),不论是否通过验收,均纳入本次普查。 3、在2007年度停产的产业活动单位,纳入本次普查。 4、2007年12月31日以前关闭的产业活动单位,不纳入本次普查。 三、普查范围 (一)工业源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工业源的规模、排污特点和排污量,本次普查将工业源划分为重点污染源(详见表1)和一般 污染源(除表1外其他工业行业的产业活动单位),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 表1重点污染源行业分类

重点污染源排污量的调查报告范文

重点污染源排污量的调查报告范文 重点污染源排污量的调查报告范文为贯彻落实节能减排的方针,摸清重点污染源实际排污总量,更好地掌握实际情况,为下一步落实节能减排的措施奠定基础,我调查小组于10下旬对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重点企业进行调查,现调查活动已结束,形成本报告。本次调查以个人意见为主导,不构成权威数字,只有参考价值. 一、调查基本框架及思路本次调查范围为区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重点企业,调查主要污染指标为,调查时间为10月下旬。调查技术思路为根据局内各企业资料进行估算;现场调查询问取水管、废水回收、正常产量情况;测算企业实际排水量;取各重点企业监测数据;汇总总结。 二、调查结果本次调查范围内的企业共24家,其中造纸行业16家,漂染行业6家,其它类企业2家,因此调查结果分别进行叙述。 1、造纸行业本次调查的16家造纸厂中,盐鸿镇一家纸厂目前已停产,目前实际排污总量符合;;总量控制指标的造纸厂有4家。其中莲下镇一纸厂为生产规模较小而排污量较小的造纸企业,其余厂家分别为溪南镇三家纸厂,均是近期落实节能减排措施的企业。

莲上镇和溪南镇各有一家纸厂为已有节能减排措施而尚不能符合;;总量控制指标的造纸厂。其中莲上的一家纸厂经实施循环和回收等节能减排措施后,用水量可节约为未落实节能减排措施前的60-70,但由于其处理后废水浓度较高,排污总量仍然超过控制值。经过推算,如果该厂能加大回收力度,用水量控制到比原来节约80以上,并同时保证处理效果,可以达到控制指标的要求。溪南一家纸厂主要问题在于其节能减排措施运行尚未到位,用水量未见明显降低,而且废水处理效果不佳,如能保证循环和回收措施的运行时间并保证废水处理设施处理效果,达到控制指标的要求应该不成问题。 除上述7家纸厂外,其余9家纸厂的排放总量均超过;;总量控制指标,最高为莲上造纸厂,实际排污总量超过控制计划685吨,最低为振业纸品厂,超过3.7吨。以上造纸厂家排污总量超过控制计划的原因除了其排水量大、回收率低而造成排污量大之外,主要在于其污染处理效果差,处理后废水中浓度大多超过相关排放标准。 2、漂染行业本次调查漂染厂共6家,其污染物排放总量从27.2吨到2.6吨不等,年实际排污总量均符合;;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其中信泰毛纺染织有限公司从今年开始,已经尝试应用德国环保型;德斯达;煮炼酶除污渗透剂和改造污水处理循环利用等节能减排计划,节水量可达到36.9,其它漂染厂尚无节能减排计划。

海南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附件2 海南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 评估报告编制大纲

一、目的及意义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力度,提高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推进升级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 二、评估依据 (一)环保部《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环环监[2016]172号) (二)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验收报告 (四)排污许可证 (五)排放污染物监测报告 三、企业概况 (一)企业基本信息 简要概述企业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地理位置、行业类别、企业规模、建设时间、投产时间、生产经营现状、主要产品、设计能力、年度实施生产能力、环境管理工作等情况。 (二)企业排污许可证情况 说明企业排污许可情况(以表格形式为主)。 表3 排污许可规定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新排污许可证未发放的工业企业,按环评批复的标准执行;行业排放标准已修改的按最新标准执行;有特征污染物排放的企业的排放标准和排放量按最新国家标准执行;排放总量按排污许证许可总量执行。 (三)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演练)情况 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应急物资贮备等情况,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企业要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应急预案。 (四)2015年以来公众投诉、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及执行情况 2015年以来发生的环境纠纷、环境信访、群众举报的处理整改情况;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情况(包括主要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处罚文件、整改落实情况)。

全国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方案

全国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方 案 篇一:全国污染源氮氧化物监测工作方案 全国污染源氮氧化物监测工作方案 NOx排放源通常可以分为固定源(含生活源)、移动源两部分。其中固定源主要包括各种工业炉窑、民用灶具和某些生产过程等,移动源主要是指城市机动车。 根据XX年全国分行业NOx排放清单,60.8%为固定源排放,故本次监测只限于固定源监测。包括民用灶具在内的生活源和移动源NOx排放监测将另列题研究,其结果将及时提供给各地,以便测算生活和移动源排放量。鼓励有条件和能力的地区,根据自己的特点研究出更加符合实际的NOx排放量监测统计方法和排放参数。 1.监测目的 1)通过本次(为期一年)全国范围内污染源氮氧化物的监测,摸清我国各地区(省、市、县)NOx排放量基数,为制定“十一五”规划目标及总量控制计划提供相关数据支持; 2)通过对各行业企业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计算出比较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行业NOx排放系数。 2.监测范围 各级监测站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

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业(制酸、氮肥等)、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水泥、玻璃等)、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黑色(有色)金属冶炼业等行业的企业进行监测。同时,要求在选择行业企业的过程中应尽可能考虑其代表性,即能够反映该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生产工艺、生产规模、NOx处理措施和燃料类型。 3.监测内容 包括NOx排放浓度、排放量、有关燃料参数以及企业基本情况等,具体指标见附表。 4.监测方法及频次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原有污染源监测计划,如月、季度例行监测、“三同时”竣工验收监测、企业委托监测以及其他对污染源的监测开展本项工作。监测方法见附件2,监测频次不低于2次(按季度监测)。 5.监测报告 1)企业监测数据:按记录表填写并汇总; 2)各地区NOx排放量估算:根据固定源监测数据及其他源测算分析,合理估算出XX年本地区NOx排放量。 6.数据报送方式 各省级监测站于XX年12月10日前将基础数据(以软件形式)和监测报告(含生活和流动源)报送我站。 污染源氮氧化物监测记录表

08重点污染源管理办法

重点污染源管理办法 1目的 为防止发生污染事故,控制和减少排污总量,特制定重点污染源管理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重点污染源和污染物的管理。 3职责 3.1各责任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重点污染源的控制。 3.2环保管理部负责监控公司重点污染源的管理。 4管理要求 4.1铅烟尘、硫酸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气体污染物排放管理。 4.1.1项目建设时,项目责任单位应按要求选用适于净化产生有害气体浓度的除尘净化设施。多台生产设备使用一台除尘设施的,应在生产设备的抽尘风口上方设置闸板,避免风量损失。 4.1.2上述各种气体污染物的处理通过公司购置的各种除尘净化器进行处置。各车间对除尘净化器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公司《特种设备、环保设施、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管理程序》执行。 4.1.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或闲置除尘净化设施;确有必要拆除或闲置的,应书面通知环保管理部,由环保管理部征得上级环保部门同意,并到设备管理部门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进行。 4.1.4除尘净化设施出现重大隐患而引起污染物超标排放,环保管理部立即对使用车间下达整改通知书,使用车间接到整改通知书后应迅速组织人员抢修设备、消除隐患。 4.1.5对产生各类废气的设备(设施)必须设有集气、除尘或回收装置,集尘或除尘罩应设关闭闸板,减少风量损失,以确保废气排放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4.1.6除尘净化设备的运行、维护与保养按照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规定执行。 4.1.7环保管理部监测组按规定周期对公司废气排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检测。 4.1.8如出现超标排放,公司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查清原因,进行整改。 4.2含铅酸废水及其它废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 4.2.1生产工程部及其它有关部门在新、扩、改建项目设计时应搞好管道的清污分流,严防超标废水外排。 4.2.2生产工程部负责排污管网的清淤、疏通及维修,管道清淤及疏通应定期进行,以确保管网畅通。经监测发现外排污水超标时,立即通知污水处理站将外排废水改进污水站处理,环保管理部会同生产工程部组织人员查明渗漏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由生产工程部实施整改,经监测合格

关于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说明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确定办法 1、相关条款 1.1《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 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环境容量、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及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商同级有关部门确定。 1.3《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释义第二十四条 本条款所指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是指既属于依照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应当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排水户,同时又属于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单位。主要包括排放含有有毒有害的重金属和高浓度有机污染物等的废水、水质污染严重、对环境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均有较大危害的排水户,如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制药、造纸、屠宰等行业。 1.4《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解释) 1.4.1“重点排污单位”是指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确定,并于每年3月底前公开发布。 1.4.2“重点排污单位”包括了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监控企业。 1.4.3《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分别对重点排污单位的强制性公开内容、方式、时限做出了规定。 1.4.4具体为: 1.4.4.1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确定为重点监控企业的,属于排污量大;

1.4.4.2具有试验、分析、检测等功能的化学、医药、生物类省级重点以上实验室、二级以上医院、污染物集中处置单位等污染物排放行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或者可能对环境敏感区造成较大影响的,属于城镇居民高度关注; 1.4.4.3三年内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因环境污染问题造成重大 社会影响的,属于社会关注度高; 1.4.4.4其他有必要列入的情形,属于兜底条款,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2、排水户分类 2.1根据上述规定,将排水户分为一般排水户和重点排水户。 2.2一般排水户指写字楼、商场、物业服务公司、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中小学校等除重点排水户以外的其他所有行业排水户。 2.3重点排水户共分为8类:化工类、机械类、电子类、制药类、印染类、医院类、光伏类及其它。 3、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排水户)的具体界定 设置预处理设施的工业企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排水户可列为重点排污单位: 4.1日排放污水量500立方米以上; 4.2电镀行业、化工行业、医药行业 4.3印染行业(日排放污水量300立方米以上)或含有浆染工艺的企业 4.4电子类(日排放污水量100立方米以上) 4.5机械类(日排放污水量100立方米以上) 4.6光伏类(日排放污水量300立方米以上) 4.7医院(日排放污水量100立方米以上) 4.8其它排放污水易对城镇排水系统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企业。 4、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初稿(详见附件)

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最新)

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X〕81号)和《X自治区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实施方案》(X政办电〔X〕235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工作力度,规范工业污染源环境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充分发挥环境标准引领企业升级改造和倒逼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通过依法治理、科技支撑、监督执法、完善政策等措施,促进工业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排放,为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和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步骤和工作目标 (一)排查评估阶段。 X年6月底,完成有色金属、制糖、化工、铁合金、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电镀、印刷、垃圾填埋场等10个重点行业(下称有色金属等10个重点行业)工业污染源排放排查和评估工作。 X年底,完成其余行业排放排查和评估工作。 (二)整治整改阶段。

X年底,完成有色金属等10个重点行业及其他行业超标问题整治工作;环境执法监管机制更加健全,行政衔接机制更加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更加有效。 (三)长效管理阶段。 X年底,开展达标工作效果评估;排污许可证核发全面覆盖;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各类工业污染源持续稳定达标排放,企业守法成为常态。 三、实施范围和达标评判标准 (一)实施范围。 重点对钢铁、水泥、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制糖、有色金属、化工、铁合金、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电镀、印刷、垃圾填埋场等15个重点行业的重点排污单位实施达标排放限期改造。 (二)达标评判标准。 全面达标排放是指工业污染源排放污染物应达到国家、地方或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有行业标准的,优先执行行业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还应达到排污许可证载明的排放要求。 各排污单位要通过定期自行监测或委托第三方监测、安装在线监控等措施自证达标。环保部门原则上采用执法监测或在线监测数据用于达标评判,并可将现场即时采样监测结果作为判定工业污染源是否达标排放的依据。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重点污染源行业分类

重点污染源行业分类 ①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产生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②重污染行业中涉及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11个行业138小类) 食品制造业(C14)—全部20个行业小类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C25)—全部4个小类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C26)—全部35个小类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C32)—全部4个小类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C33)—全部18个小类 农副食品加工业(C13)—部分14/17个小类 食用植物油加工(1331)非食用植物油加工(1332) 制糖(1340)畜禽屠宰(1351) 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1352)水产品冷冻加工(1361) 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1362)水产饲料制造(1363) 鱼油提取及制品的制造(1364)其他水产品加工(1369) 淀粉及淀粉制品的制造(1391)豆制品加工(1392) 蛋品加工(1393)其他未列明的农副食品加工(1399) 纺织业(C17)—部分10个小类 棉、化纤印染精加工(1712)毛条加工(1721) 毛纺织(1722)毛染整精加工(1723) 麻纺织(1730)缫丝加工(1741) 丝印染精加工(1743)毛制品制造(1752) 无纺布制造(1757)其他纺织制品制造(1759)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C19)—部分3个小类 皮革鞣制加工(1910)毛皮鞣制加工(1721) 羽毛(绒)加工(1941) 造纸及纸制品业(C22)—部分5个小类 纸浆造纸(2210)机制纸及纸板制造(2221) 手工纸制造(2222)纸和纸板容器的制造(2231) 其他纸制品制造(2239)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1)—部分22个小类 水泥制造(3111)石灰和石膏制造(3112) 石棉水泥制品制造(3123)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3131)建筑陶瓷制品制造(3132)建筑用石加工(3133) 防水建筑材料制造(3134)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3135)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3139)平板玻璃制造(3141) 日用玻璃制品及玻璃包装容器制造(3145)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3147)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3148)卫生陶瓷制品制造(3151) 特种陶瓷制品制造(3152)日用陶瓷制品制造(3153)

关于规范重点污染源企业污染防治设施(黔环通【2009】19号)

关于规范重点污染源企业污染防治设施 停(启)运报告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地)环境保护局: 近期,不少企业由于在污染防治设施发生异常时未依法向环保部门履行报告义务,或报告不规范、不及时、不清楚,给环保部门认定其行为的合法性带来了困难。为规范重点污染源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包括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切实提高环保部门对重点污染源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管理水平,现就重点污染源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停(启)运报告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污染源企业因停产减产、技改扩能、定期维护检修或设备故障等原因需拆除、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的,应提前十五日向环保部门进行书面报告。燃煤火电厂需计划性检修或拆除、闲置烟气脱硫设施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向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进行书面报告,由省级环保部门商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进行批复。城镇污水处理厂需拆除、闲置主要运行设备或相关环保设施的,要向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进行书面报告,由市级环保部门商县级环保部门进行批复。其它重点污染源企业需拆除、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的,要向县级环保部门进行书面报告,由县级环保部门进行批复。上述报告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企业拆除、闲置的污染防治设施需重新启运的,在启运前同样要向环保部门进行书面报告。

二、重点污染源企业因出现紧急情况或发生突发事件等不可预见因素需紧急停运(含临时停运)污染防治设施的,应立即电话报告当地环保部门,环保部门要做好记录(格式见附件一),同时企业要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尽快恢复设施正常运行,并在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发生后三日内按规定向相关环保部门补交书面 报告,其中,燃煤火电厂脱硫设施及烟气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随主机调度或其他原因需紧急停运或临时停运的,仍按规定表格形式向省、市、县三级环境监察机构进行书面报告(格式见附件二)。紧急情况或事故消除,企业需重新启运污染防治设施的,在启运前要按规定向环保部门进行书面报告。 三、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停(启)运书面报告要以企业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格式见附件三),须标明文件编号、文件签发人、主送机关、抄送机关以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正文应说明清楚需停(启)运污染防治设施及其对应主体设备名称、停(启)运具体时间及原因等。报告送达环保部门要有书面送达签收记录(附件四),若采取传真等方式送达的,应表明清楚传真时间、传真号码、传真收发人等。 四、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建立健全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停(启)运相关报告登记管理台帐(附件五),并加强现场核实、监督检查工作。 五、一般污染源企业,其污染防治设施需拆除、闲置或紧急停运(含临时停运)的遵照此通知执行。

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自行评估报告

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自行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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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热力生产和供应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自行评估报告 ******** 201*年*月*日 ?目录 前言.................................................................................................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目的及意义.............................................................................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评估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法律依据?0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和控制指标 (2) 三、企业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一)企业基本信息?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企业排污许可证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2015年以来公众投诉、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及执行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信息公开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主要设备和生产工艺.............................................................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主要污染源及环保设施.........................................................错误!未定义书签。(一)废气....................................................................................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废水....................................................................................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噪声?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污染物达标排放评估?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监测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二)监测结果?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污染物排放总量达标评估.....................................................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评估结论.................................................................................错误!未定义书签。 九、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

河北省重点污染源

河北省重点污染源 自动监控工作简报 2011年第7期 (总第7期) 河北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领导小组办公2011年10月18日 省环境信息中心召开 联网设备运营和监控平台建设调度会 2011年10月11日,省环境信息中心召开了自动监控现场端联网设备第三方运营和监控平台建设调度会议。运营方“河北云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汇报了9月份运营工作进展情况,河北新禾科技有限公司汇报了监控平台开发和管理情况,信息中心按照《河北省重点污染源运行管理考核细则》向运营单位通报了考核情况,对监控软件新增的功能模块进行了检查,肯定了9月份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进行了磋商,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

是进一步加强节假日期间联网设备和省市两级监控平台的运维管理。节假日期间,尤其是十一长假,运维单位和省市两级信息中心(监控中心)要合理安排好值班人员,认真维护好联网设备和监控软件的日常维护,保证在线率节假日期间不下降,部省市三级监控中心数据传输正常稳定。二是进一步明确联网设备运维范围为省厅已发布的1000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1000家重点企业中非省厅组织安装的联网设备由安装单位负责维护,维护标准按照《河北省重点污染源运行管理考核细则》执行。三是从2010年11月开始省环境信息中心以周报的形式向有关单位报告联网运维、省市两级监控平台和部省市三级数据传输情况。四是进一步加强监控平台企业基础信息添加的准确性。以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和企业法人代码证的信息为依据,加强 监控台 企业基础信息填报审核和日常管理。 (省环境信息中心韩纯亮) 2011年第二季度全省30万千瓦以上 火电厂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情况 2011年第二季度,省环保厅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全省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火电厂自动监测设备进行了比对

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自行评估方案报告

所属行业:热力生产和供应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自行评估报告 ******** 201*年*月*日

目录 前言 (1) 一、目的及意义 (1) 二、评估依据 (1) (一)法律依据 (1)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2) (三)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和控制指标 (3) 三、企业概况 (3) (一)企业基本信息 (3) (二)企业排污许可证情况 (6) (三)2015年以来公众投诉、环保部门行政处罚及执行情况 (6) (四)信息公开情况 (6) 四、主要设备和生产工艺 (6) 五、主要污染源及环保设施 (9) (一)废气 (9) (二)废水 (11) (三)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12) (四)噪声 (12) (五)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 (13) 六、污染物达标排放评估 (14)

(一)监测情况 (14) (二)监测结果 (14) 七、污染物排放总量达标评估 (15) 八、评估结论 (15) 九、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16)

前言 为贯彻落实环保部《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吉林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评估办法》等相关要求,我单位编制了《******有限公司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自行评估报告》,评估报告采用我单位经省环保厅批准的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检测数据对目前运行的*-*#锅炉进行达标评估,此次自行评估报告所提交的材料均真实、准确,如有不实之处,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一、目的及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落实环保部《关于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的通知》、吉林省环保厅《吉林省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评估办法》要求,提高我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努力推进我单位污染源实现全面达标。 二、评估依据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最新表2.2-1重点污染源行业分类

表2.2-1 重点污染源行业分类 ①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或放射性物质产生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②以下工业行业中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食品制造业(C14)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C25) 化学原料及化及化学制品(26)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C32)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C33) 农副食品加工业(C13) 食用植物油加工(1331) 非食用植物油加工(1332) 制糖(1340) 畜禽屠宰(1351) 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1352) 水产品冷冻加工(1361) 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1362) 水产饲料制造(1363) 鱼油提取及制品的制造(1364) 其他水产品加工(1369) 淀粉及淀粉制品的制造(1391) 豆制品制造(1392) 蛋品加工(1393) 其他末列明的农副食品加工(1399)纺织业(C17) 棉、化纤印染精加工(1712) 毛条加工(1721) 毛纺织(1722) 毛染整精加工(1723) 麻纺织(1730) 缫丝加工(1741) 丝印染精加工(1743) 毛制品制造(1752) 无纺布制造(1757) 其他纺织制成品制造(1759)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C19) 皮革鞣制加工(1910) 毛皮鞣制加工(1931) 羽毛(绒)加工(1941) 造纸及纸制品业(C22) 纸浆制造(2210) 机制纸及纸板制造(2221) 手工纸制造(2222) 纸和纸板容器的制造(2231) 其他纸制品制造(2239)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1) 水泥制造(3111) 石灰和石膏制造(3112) 石棉水泥制品制造(3123) 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3131) 建筑陶瓷制品制造(3132) 建筑用石加工(3133) 防水建筑材料制造(3134) 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3135)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3139) 平板玻璃制造(3141) 日用玻璃制品及玻璃包装容器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3147) (3145)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3148) 卫生陶瓷制品制造(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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