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栻_论语解_的理学特色_唐明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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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栻《论语解》的理学特色*

唐明贵(聊城大学哲学系山东聊城252059)

[中图分类号]B24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8862(2010)08-0040-05

张栻(1133-1180),字敬夫,号南轩,世称南轩先生。他颖悟夙成,少从胡宏问程氏之学,遂潜心理学,终成南宋道学之湖湘学派集大成者,与朱熹、吕祖谦并称“东南三贤”。著有《论语解》、《孟子说》、《诸葛武侯传》、《南轩集》等传世。兹以《论语解》为例,管窥张栻的理学思想。

《论语解》始撰于乾道三年(1167)前后,成于乾道九年(1173)癸巳,故书又名《癸巳论语解》。由于该书著于不惑之年,所以代表了张栻成熟时期的思想,成为研究其经学和理学思想的重要参考资料。在书中,张栻把哲学诠释与经学诠释结合起来,在继承和发展二程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较为系统、完整的理学思想体系,丰富并发展了中国哲学。

在《论语解》中,张栻把“理”作为自己本体论哲学中的基本范畴。在宋代,理学大师们尤其是程朱理学派的大师们大都把“理”或“天理”视为哲学的最高范畴,认为理无所不在,不生不灭,不仅是世界的本原,也是社会生活的最高准则。张栻遥承二程之学,也将“理”作为宇宙的本原,他说:“所谓天者,理而已。”[1]这个“理”无处不有,无时不在,“万理盈于天地间”[2],“天理初不外乎人事”[3]。此“理”落实到具体的事物上,就成为每个事物具有的规律———“则”。他说:“有是理则有是事,有是物”[4],“有是物必有是则,苟失其则,实已非矣。”[5]主张每个事物都有自己的固有法则,离开了“则”,便会导致“乱”。如“好德因人之秉彝,而目之于色亦出于性也。然此则溺其流而不止,彼则汩其情而不察。是何叹?则以夫物其情故耳。故君子性其性,众人物其性。性其性者,天则之所存也;物其性者,人欲之所乱也。若好德如好色,则天则存而人欲遏,性情得其正矣。”[6]在张栻看来,人们之所以会离“则”生“乱”,关键就是不知“所以然”。他说:“天下之事,莫不有所以然,不知其然而作焉,皆妄而已。圣人之动,无非实理也,其有不知而作者乎?”[7]在这里,张栻“承认每个事物都有自己的规律,这在哲学上具有某种合理性,对宇宙的探讨通过‘理’由宏观进入到微观的领域,以‘理’为事物的具体规律,这是湖湘学派思想的一个特点,也是与程朱学派的重要分歧之一。”[8]“理”在张栻的《论语解》中,不仅是个哲学范畴,而且也是一个重要的伦理学范畴。换言之,“理”不仅是天地之理,而且也是人伦之理,“礼者,理也”[9],理作为一种伦理道德原则,指的就是人伦道德关系的一种尊卑等级秩序。对此,张栻一再申说:“夫礼者,天之秩也。禘之为礼,惟天子得用之,而诸侯不得用之者,盖天理之所当然也。”[10]“盖幼者当孙弟,是乃天理也。”[11]“父子之亲,性之理也。”[12]“无违,谓无违于理也。礼者,理之所存也。生,事之以礼,以敬养也。死,葬之以

*本文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宋代《论语》诠释与理学的构建”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09YJC720022)。

礼,必诚必信也;祭之以礼,致敬而忠也。亲虽有存没之间,而孝子之心则一而已。存是心而见于节文

者无不顺,所谓以礼也。

”[13]把作为儒家伦理道德的“礼”提升到本体论的高度,把父子之亲、兄弟之爱视为理之在人之表现形式,这是湖湘学派以伦理为本位的哲学体系的突出表现。

在《论语解》中,张栻承袭并深入阐发了儒家的仁学思想。仁是儒家思想中最基本的概念之一,

梁启超曾说:“儒家言道言政,皆植本于仁。”[14]

及至宋代,仁学曾一度成为理学关注的核心。黄宗羲在概括程颢之学时就曾明言

:“明道之学,以识仁为主。”[15]

受其影响,程门弟子也大都重视求仁之学,张栻自然也不能例外,在其理学思想中,仁学思想和求仁之说也占有重要位置。他认为

,“仁”是后学研读孔孟圣学的首要内容,是圣学的中心

,“欲游圣门,以何为先,其惟求仁乎!仁者圣学之枢,而人之所以为道也。

”[16]

因此,张栻一生执着于仁学,于此用力颇多。这在《论语解》中也多有体现。首先,在《论语解》中,张栻对仁的內涵予以了重新解读。如在解释《颜渊》篇“樊迟问仁”章时,他阐发了“爱之理乃仁”的思想

:“原人之性,其爱之理乃仁也。……仁者视万物犹一体,而况人与我同类乎?故仁者必爱人。然则爱人果可以尽仁乎?以爱人为可以尽仁则未可,而其所以爱人者,乃

仁之所存也。

”[17]

这就是说,有仁才有爱,但不能把爱说成仁,仁和爱是体用关系。在解释《雍也》篇“子贡问曰:‘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章时,张栻以公言仁,说:“夫仁道难名,惟公近之。人惟有己则有私,故物我坐隔,而昧夫本然之理。己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于己而譬,所以化私欲而存公理也。然便以此为仁则未可,此仁之方也,于其方而用力则可以至于仁焉。先言仁者而

后以仁之方结之,圣人之示人至矣。”[18]

这里,张栻承袭了程颐的“仁道难名,惟公近之,非以公便为仁”[19]

的说法,强调“公”是行仁的要法,即公是实践仁的主要方法,而公并非就是仁。

其次,在《论语解》中,张栻还指出了求仁之方。在张栻看来

,“人而不仁,病于有己”[20]

,“夫

民所以不肯为仁,若是其甚者,其故何哉?私欲蔽之也,能克其私,则其于仁也孰御?”[21]

世人之所以

不能达到仁的境界,关键在于人们心中常怀己私,因此,只有克尽己私,化私欲而存天理,才能使人成

为仁人。怎样才能克尽己私呢?那就要做到克己复礼。他说

:“克己复礼之说,所谓礼者,天之理也,

以其有序而不可过,故谓之礼。凡非天理,皆己私也。己私克则天理存,仁其在是矣。”[22]

“克尽己私,

一由于礼,斯为仁矣。礼者,天则之不可逾者也。……或曰

:‘克己之功,自始学至于成德,皆所当从事乎?’曰

:‘然。始学者当随事自克,觉其为非礼则克之。克之力则所见渐深,所见深则其克也益有所施矣。及其至也,苟有一毫人为,皆为非礼,克之之功犹在所施。至于大而化之,则成乎天,而后无所用夫克矣。

’”[23]

可见,张栻之说,是要求人们完全压制自己的欲望,遵守传统社会的道德规范。三

在《论语解》中,张栻提出了变化气禀之性以复其初的思想。人性论问题是宋儒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北宋张载把人性区分为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他说

:“形而后有气质之性,善反之则天地之性存焉。故气质之性,君子有弗性者焉。

”[24]意思是说,一个人出生后就有了具体的本性,即“气质之性”,这种气质之性体现了人们的生理特征和需求。人与人之智愚、圣凡不同,是由气质决定的。张栻承袭了这种观点。在他看来,从本体论意义、从形而上层面上来说性是至善至纯的,“原性之理,无有不善,人物所同也”

[25]

,也就是说,天命之性是纯粹至善的,既是普遍的,又是永恒的。但是在现实中,不

仅性有人性与物性之异,而且人性又有善与不善之别,这是由天命之性衍生出的气禀之性导致的,“论性之存乎气质,则人禀天地之精,五行之秀,固与禽兽草木异。然就人之中不无清浊厚薄之不同,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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