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改革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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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综述
农村居民医疗改革探讨【文章摘要】
本文就我国目前农村医疗改革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的方法做了理论性分析。提出了国家应加大对农村医疗的财政投入,完善医疗政策,切实服务农民,增强宣传力度,防止对政策理解模糊。
【关键词】农村医疗改革农村医疗改革
一、绪论
1.1 我国农村医疗服务的界定
我国农村医疗服务界定的目的是解决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问题,特别是老年人和贫困人群的医疗保障问题,为各项卫生改革政策和措施制定提供参考依据,对此我国农村医疗服务的界定概括起来有四个方面的意见。
第一种观点,从法律的角度认为,享受医疗卫生服务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即:健康权),建立和完善农村医保体系是一种公平性的体现,也是农民公平享有健康权利的保障。
第二种观点,从福利的角度认为,医保作为全民可得的福利权,应被纳入公共服务范围,农村居民理应同城镇居民一样平等享有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由于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其费用应由公共财政来支持。
第三种观点,从市场经济的角度认为,医疗卫生服务是一种商品,应符合价值规律实行等价交换,不能因其他理由而无视市场规律。尤其是中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覆盖项目和范围的广泛性以及所面对的庞大人口基数,政府不可能承担得起这样庞大的开支。
第四种观点,就“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概念中“基本”一词的内涵界定而言认为,城乡居民有权得到“基本”医疗保健服务,超出“基本”层次的医疗服务应等同市场行为,实行等价付费。(在医改方向和目标确定后,“基本”医疗如何界定就成为制定医改方案和模式选择的重要因素)。
本人认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是指政府利用权利或公共资源,为满足居民基本健康的平等化,在分担居民健康风险的条件下,提供居民需求导向型的卫生服务时,既要解决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问题,又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
二、农村医疗改革的意义
农村医疗改革出台,将对农村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将有效地促进农村医疗卫生环境的转变,有利于我国农民群众健康水平的提高,将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农村医疗改革对广大的农村来说,是个里程碑,它将直接影响农村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继而影响农村居民千百年来的养儿防老保守思想,这有利于我国社会福利体系的建设。
三、我国农村医疗改革的现状
农村医疗在最初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由公共卫生所负责农村村民的基本医疗,后来,随着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变,公共卫生所基本上由乡村医生充当,此后,逐渐演变成私人诊所,因为资金匮乏、医疗设备差,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低等因素,同时政府全面放松了干预和控制,越来越多地依靠市场发展医疗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的商业化、市场化取向已显现出严重的后果,如医疗服务价格与费用迅速攀升,未能形成一系列整体性的医疗器械和一套完整的医疗服务体系,农民的医疗再次出现“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此外,农村医疗卫生状况令人担忧,农民的身体健康是否真的可以“健康”下去是个不可确定的问题。自从2003年国家提出“新农合”,即新农村合作医疗后,绝大多数地区农村农民参与了新农合,只要参保人员每人每年交10元就可以享受新农合。这样的标准基本上对农民而言是没有任何负担的,农村参保人员几乎达到了80.5%的比例,这样农民若是出现小病便可去乡村医疗服务机构就医,大病则可以去指定医院就医,可以报销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
当前,农村重新建立了医疗服务社,国家投资资金,使农村合作医疗机构设施基本完善,卫生状况良好、医生技术水平也有保证。农民就医方便、快捷,可以解决农民的一般性病症,给农民群众带来了好处,农民对于此项政策也基本满
意。
医疗作为一项基本的国民福利,理应纳入公共服务系统当中,国民健康是一个国家的最基本的公民的健康权的保证。保障公民的健康权,是国家的义务和职责所在。
四、我国农村医疗改革存在的问题
4.1 政府对农村医疗改革的资金投入不足
尽管近几年政府加大了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提出了3年内各级政府预计投入医疗改革费用8500亿,政府对农村医疗改革费用的投入3年大概在1000亿左右,占医疗总投入的11.7%,但总体上仍然不足。我国人口占世界的20%,但卫生总费用仅占世界总额的3%。2009年卫生总费用中政府投入占24.7%,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平均为75%左右),也低于很多发展中国家水平(平均为55%左右)。2009年中央财政卫生投入1277亿元,占中央财政总支出的2.9%,中央和地方政府卫生总投入为3900多亿元,仅占GDP的1.16%。根据政府工作报告,2010年政府预算卫生投入为4439亿元,仅比2009年政府财政支出增加0.1个百分点。我国卫生总费用支出不足大大制约了农村医疗改革和完善。
4.2 农村卫生所医疗设备差
我国农村卫生所设施条件普遍比较落后,公共卫生体系薄弱,特别是边远地区缺乏必要的检查治疗设备,按照卫生部要求完成农村卫生院基本医疗设备的装备任务,房屋、设备和人员进行配套建设,农村卫生院的基本医疗设备配置标准必须达到34件,逐步满足农村居民的防保和基本医疗卫生需求。而我国有的农村卫生院医疗设备投入不足,卫生资源投放主要集中在城市,卫生资源分配与需求是“倒三角形”,很多地方县乡财政困难,对卫生事业重视不够,以致投入逐年减少,造成了农村卫生设施建设滞后,医疗设备陈旧,半数以上卫生院基本诊疗设备空缺,80%的农村医院没有检验、急救和交通工具,医疗设备简陋,只有简单的听诊器、血压计和温度计,就是我们所说的“老三样”,连一些基本的工
作都无法开展。
4.3 政府监管制度不完善
政府卫生部门对医疗机构存在重扶持、轻监管的倾向,近几年虽有些扭转,但仍不够有力。政府卫生部门的一个重要职责是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合理用药、收费标准以及医疗广告等实施有效监管。但目前各级卫生部门都没有专门监管医院的机构,也缺乏监管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人才。例如,不论在城市,还是农村,各种门诊部(室)随处可见。这些形形色色的门诊部(室),多数不具备执业的条件。房屋设置不足或不合理,执业人员没有执业医师证,用药不规范,诊疗不安全。患者到这些门诊部(院)看病,往往是花了钱,看不好病,最后还得去医院。再比如,虚假医疗广告泛滥,屡禁不止,屡打不绝,已成为一大“顽症”和社会公害,它极大地损害了社会诚信,国家将此列为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部署专项行动加以整治。
4.4 政府在农村医疗改革中的角色定位不准确
我国农村医疗改革领域出现的这些严重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经济的方面的原因,也有历史原因,既有文化因素,也有体制因素。从政府责任和扮演角色出发来分析造成中国医疗体系陷入困境的原因。医疗服务是私人物品,卫生服务是公共物品。根据比较优势的理论,政府与市场应该分工协作,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市场提供私人物品。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医疗卫生发展的基本规则,但遗憾的是,并不是现行体制运行的规则。我们沿用的是计划经济年代形成的四位一体的体制:管办不分、医防不分、医卫不分、医药不分。政府错位非常严重。一方面,政府垄断了医院,效率低下,医疗服务提供不足,价格居高不下,“看病难”与“看病贵”并存,政府越位。另一方面,政府在传染病防治、妇幼保健、急救等方面投入不足,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不足,政府缺位。第三,政府既是规则的制定者,也是规则的具体实施者,即使裁判又是运动员,这种政府行为和市场行为的混淆,使得政府在医疗保障领域内的完全错位。可以说,在现行体制下,在政府的越位、缺位和错位的大背景下,医疗体制资源投入越多,政府愈加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