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增值税的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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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税率为17%,征收率为3%时,增值率=3%÷17 %=17.65% • 这说明,当增值率为17.65%时,两种纳税人的税负 相同;当增值率低于17.65%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 于一般纳税人,适于选择作一般纳税人;当增值率高于 17.65%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高于小规模纳税人,适于 选择作小规模纳税人。
即: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1-抵扣率) =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营业税税率 抵扣率=1-(1+增值税税率)×营业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当增值税税率为 17% ,营业税税率为 5% 时,抵扣率 = 1 - (1+17%)×5%÷17%=1-34.41%=65.59%
这也就是说,当抵扣率为65.59%时,两种纳税人的 税负相同;当抵扣率低于65.59%时,营业税纳税人的税 负轻于增值税纳税人,适于选择作营业税纳税人;当抵扣 率高于65.59%时,增值税纳税人的税负轻于营业税纳税 人,适于选择作增值税纳税人。 同理,可以计算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 13% 或 营业税纳税人的税率为 3%时的无差别平衡点的抵扣率, 列表如下:
第三章 增值税的筹划
第一节
增值税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 一、纳税人的法律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凡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 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 务人。 由于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制度不同,增值税的纳税人又分 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
一般纳税人税率 17% 17% 13% 13%
营业税纳税人税率 5% 3% 5% 3%
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 65.59% 79.35% 56.54% 73.92%
3.筹划方法
• 兼营 • 混合销售
三、纳税人的税收筹划案例
案例1:(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筹划) 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判别法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销售额×(1-增值率) × 增值税税率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1-(1-增值率)]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增值率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当两者税负相等时,其增值率则为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 即: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增值率=销售额×征收率 增值率=征收率÷增值税税率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 小规模纳税人和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销项税额的税收筹划案例
• (一)销售方式的税收筹划
1.折扣销售
折扣销售是指销售方为达到促销的目的,在向购 货方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时,因为购货方信誉较好、 购货数额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一定的价格上的 优惠的销售形式。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销售额×(1-增值率)×增值税税率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1-(1-增值率)]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增值率
营业税纳税人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营业税税率(5%或3%) =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营业税税率(5% 或3%) 注: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为全部销售额。 当两者税负相等时,其增值率则为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
• 增值税销售的结算方式的筹划就是在税法允许的 范围内,尽量采取有利于本企业的结算方式,推 迟纳税时间,获得纳税期的递延。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
应收货款一时无法收回的情况下,选择分期收 款结算方式 选择委托代销方式
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
一般纳税人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税率 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
17%
13%
3%
3%
17.65%
23.08%
2、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判别法
• 一般纳税人税负的高低取决于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多少。 • 通常情况下,若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多,则适宜作一般纳 税人,反之则适宜作小规模纳税人。
• 当抵扣额占销售额的比重(抵扣率)达到某一数值时,两种 纳税人的税负相等,我们称之为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
4.以物易物
以物易物是一种较为特殊的购销活动,是指购销双 方不是以货币结算,而是以同等价款的货物相互交 换,实现货物购销的一种方式。 税法规定,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 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 到的货物按规定核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二)结算方式的税收筹划
• 销售结算方式通常有直接收款、委托收款、托收
• 这两类纳税人的划分标准为:
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 货物生产中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指该项行为的销售额占 各项应征增值税行为的销售额合计的比重在50%以上) 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 万元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 元以上的(含50万元),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 元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 以上的(含8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购进项目金额×增值税税率 增值率=(销售额-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销售额 购进项目金额=销售额-销售额×增值率 =销售额×(1-增值率) 注:销售额与购进项目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进项税额=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增值税税率 =销售额×(1-增值率)×增值税税率
• 某生产性企业,年销售收入(不含税)为85万元,可抵扣 购进金额为6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 17%。年应纳增值税 额为4.25万元。如何利用纳税人身份进行税收筹划?
• 由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可知,企业的增值率为 41.67%[(85 -60)/85]>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 17.65%,企业选择作小 规模纳税人税负较轻。
承付、赊销或分期收款、预收款销售、委托代销 等。不同的销售方式,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是 不相同的。
•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按销售结算 方式的不同,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 生时间分别为: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 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 售款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购货方的当天;采取 托收承付和委托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 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 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采取预收货款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委 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 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纳税人的视 同销售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
增值税纳税人税率
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
营业税纳税人税率 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
17% 17%
5% 3%
34.41% 20.65%
13%
13%
5%
3%
43.46%
26.08%
2、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判别法
• 增值税纳税人税负的高低取决于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多少。 • 通常情况下,若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多,则适宜作增值税 纳税人,反之则适宜作营业税纳税人。 • 当抵扣额占销售额的比重(抵扣率)达到某一数值时,两种 纳税人的税负相等,我们称之为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
•
因此企业可通过将企业分设为两个独立核算的企业,使其 销售额分别为 45万元和40万元,各自符合小规模纳税人的标 准。分设后的应纳税额为2.55万元(45×3%+40×3%), 可节约税款1.7万元(4.25万元-2.55万元)。
第二节
计税依据的税收筹划
• 一、计税依据的法律界定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
一般纳税人税率 17% 13% 小规模纳税人税率 3% 3% 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 82.35% 76.92%
• 3.筹划方法
通过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进行 判定后 小规模纳税人可通过联合的方式使销售额符合一般 纳税人的标准,进而转变成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则可以通过分立的方式,缩小分立后各 自的销售额,使其具备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而转变 为小规模纳税人,从而取得节税利益。
•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按小规模纳 税人纳税。 •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非企业性单位,不 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纳税人的税收筹划
• (一)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筹划
1.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判别法 在销售价格相同的情况下,税负的高低主要取决于 增值率的大小。一般来说,对于增值率高的企业, 适于作小规模纳税人;反之,则选择作一般纳税人 税负会较轻。 在增值率达到某一数值时,两种纳税人的税负相等。 这一数值我们称之为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
•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销售额×(1-增值率) ×增值税税率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1-(1-增值率)]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增值率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1-抵扣率)
•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 当两者税负相等时,其抵扣率则为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 • 即:销售额×增值税税率×(1-抵扣率)=销售额×征 收率 • 抵扣率=1-征收率/增值税税率 • 当增值税税率为 17% ,征收率为 3% 时,抵扣率 =1 - 3%÷17%=1-17.65%=82.35%
4、应注意的问题
• 税法对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要求 • 财务利益最大化 • 企业产品的性质及客户的类型
(二)增值税纳税人与营业税纳税人的筹划
• 纳税人经营的某些项目往往包含应纳增值税项目,同时也 包含应纳营业税项目,如兼营和混合销售行为。在这种情 况下,就要考虑是缴纳增值税还是缴纳营业税的筹划问题。 • 纳税人在进行筹划时,主要是对比一下增值税和营业税税 负的高低,选择低税负的税种。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1-(1-增值率)]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增值率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1-抵扣率)
营业税纳税人应纳税额 = 含税销售额×营业税税率( 5% 或 3%) =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营业税税率
当两者税负相等时,其抵扣率则为无差别平衡点抵扣率。
现金折扣 商业折扣 销售折让
2.还本销售
还本销售方式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货物达到一定期限 后,将其货物价款的全部或部分一次或分次退还给 购货方。 税法规定,应以销售额的全额为计税金额。
3.以旧换新
• 是指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以一定的价格同时回收 相关的旧货,以达到促销目的。 •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 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计缴税款。 • 无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怎样处理,旧货物的支出均不 得从销售额中扣除。
• 1、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判别法
从两种纳税人的计税原理来看,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 的计算是以增值额作为计税基础,而营业税纳税人的 营业税是以全部收入作为计税基础。
在销售价格相同的情况下,税负的高低主要取决于增 值率的大小。 • 一般来说,对于增值率高的企业,适于作营业税纳 税人;反之,则选择作增值税纳税人税负会较轻。 • 在增值率达到某一数值时,两种纳税人的税负相等。 这一数值我们称之为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
即:
销售额×增值税税率×增值率 =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营业税税率(5%或3%) 增值率=(1+增值税税率)×营业税税率÷增值税税率
当增值税税率为 17% ,营业税税率为 5% 时,增值率 = (1+17%)×5%÷17%=34.41% 这说明,当增值率为34.41%时,两种纳税人的税负相同; 当增值率低于34.41%时,营业税纳税人的税负重于增值税纳税 人,适于选择作增值税纳税人;当增值率高于34.41%时,增值 税纳税人的税负高于营业税纳税人,适于选择作营业税纳税人。 同理,可以计算出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 13% 或营业 税纳税人的税率为3%时的无差别平衡点的增值率,列表如下:
•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 ∵进项税额=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增值税税率 • • • 增值率=(销售额-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销售额 =1-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销售额 =1-抵扣率
•
注:销售额与购进项目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 ∴进项税额=可抵扣购进项目金额×增值税税率 • =销售额×(1-增值率)×增值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