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商城采购、政府采购申请常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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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商城采购、政府采购申请常见的问题

2017年11月河南省财政厅实行《省本级实施预算管理流程优化先行先试工作的通知》(豫财办[2017]39号)以来,根据“无预算不采购的原则”规定,网上商城及政府采购申请流程注意事项如下:

1.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项目,进行采购计划申报时,根据资金来源属于公用经费的项目勾选“公用经费”,属于博士启动费、科研或其他专项资金,勾选“用款计划”,选择财务处推送的网上商城设备采购专项资金。具体操作如下:

2.网上商城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含10万元)项目,根据财政资金支付要求,确定相关专项资金,资金来源请联系财务处相关科室推送用款计划。科研经费的请联系科研财务科(Tel:61173235);非科研经费的请联系事业财务科(Tel:65790626)。用款计划推送成功后,网上商城采购经办人员再根据指定用款计划选择正确资金来源。

3.为保证网上商城采购款项的准确支付,请各单位采购人员在网上商城申请计划书时,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

话填写清楚,信息不齐全款项将无法支付。如果使用用款计划申请的网上商城采购项目最好打印支付申请书,报销时提供网上商城采购合同和验收单即可。

4.设备购置、修缮等项目经费20--50万元以上的流程。

5.设备购置、服务、基建修缮等50万元以上项目

招标前期工作完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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