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窗法雨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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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窗法雨读书笔记
篇一
记得刚开学的时候,第一次上民法课,老师就向我们介绍了《西窗法雨》这本书,然
后我就开始了看《西窗法雨》。
我一直以为法律是一门多么枯燥的学科,但自从读完这本书,我就改变了对法律的看法,其实法律离我们并不是那么的遥远,法律是非常贴近我们
的生活的,与我们息息相关。
《西窗法雨》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对似乎是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材料进行点拨评说,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却时时
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
下面来谈谈《法律的缺陷与人的智慧》一文中提到法理社会无非有三种形式:法治、
我比较喜欢的几个章节吧。
人治和无为而治。
文中所提到的乔治案就体现了法律的缺陷和
人的智慧。
大家都说,法律的优点在于它具有稳定性和明确性。
可是,很多人并未意识到,它的优点也正是它的缺点。
而这种稳定性和确定性是不能朝令夕改的。
这样导致一些特殊
情况和未曾遇见过的情形,无法随机应变和灵活处断。
在乔治案中律师帕克用自己的智慧
随机应变,灵活处断。
在我们看来帕克律师这种行为是在钻法律空子,而现如今的法律中
有多少律师不是在钻法律的空子。
其实,法律的这种这种缺陷是法律本身固有和无法消除的。
现在每个国家都选择法治而不是人治,因为法治比人治要可靠。
历史证明人的自觉自
律是不恒常的。
法治优于人治。
87天,627英里,一个退休老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决定出发,以其精神力量挽
救生命垂危的老友,随即克服大量难以想象的困难徒步穿越英格兰,以其执着和勇气将不
可能变为现实,用实际行动塑造了一段传奇。
然而,当我们跟随《一个人的朝圣》的作者
蕾秋•乔伊斯的笔触,抛开纷杂与浮华,一步步揭开明亮的光环下所隐藏的真相时,却渐
渐发现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不仅仅是普通人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甚至,按当下的流行说法,他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位loser,木讷寡言的他不过是凭着一份最单纯的初衷,以最为质
朴的方式在回报一份埋藏在心底多年的良善与歉疚。
《西窗法雨》此书中的一文《死刑的存废》使我颇有感触,这一问题是现在讨论的最
激烈的,对于死刑存废的问题众说纷纭,就像墙头草随风倒,不管是支持存废,还是不支
持存废两方都有道理。
而我读了《西窗法雨》后我坚定的站在废除死刑这一立场。
在我们
中国人的观念里,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的事,他们认为这是恶有恶报,这很公平。
其实,
刑罚的目的在于防止犯罪,而不是在于杀掉罪犯,罪犯是有可能从新做人的,死刑只能助
长人性的残忍。
我们认为杀人者是可恶的,那么杀死杀人者的人又该怎样定位?坏人杀了
好人,好人又杀了坏人,这岂不是“人杀人”的恶性循环?这不冲淡了人道主义的思想感情?可见死刑并未起到制止杀人行为的作用。
从发展趋势上看,虽然有的国家废除了死刑,有的国家废除了又恢复,而废除死刑的国家越来越多了。
就中国国情而言,中国死刑是不
能废除,这是对待杀人犯的最好方法。
如果要防止杀人行为的出现。
就因具有人道主义理念。
死刑只是众多刑法中的一种,而刑法的本质,是要引起罪犯内心忏悔使之能重新做人,回归社会。
又如《政府旁边的法院》,也使我受益匪浅。
我以前一直认为政府是离我们人民群众
最近最直接的机关,也是权力最大的实权机关。
因而在我的意识中法院实际隶属于政府,
也是为政府服务的。
在书中,刘星老师讲到“政府里边的法院”和“政府旁边的法院”这
两种概念。
在我们国家法制还不健全的时代,不就是前者占主导吗?法院是政府的,成为
政府的铁杆助手。
随着民主法制的发展,随着我们国家向西方民主建设的学习完善,“政
府旁边的法院”才得以出现,法院成为切实监督政府为人民的工具,政府与法院相邻,反
应了两者的地位的相互平等,也是相互独立。
这可以有效地制约政府的权力,防止政府滥
权乱权。
才能更有效地监督政府的工作。
书中详细举了美国尼克松总统的“水门”事件。
最后用“西方人一般相信,纠正以及防止政府犯错的最好办法,就是“以权力制约
你相信这样的逻辑吗?这是这一个真实的故事,是《历史深处的忧虑》上详细记录的
一个典型的美国案件。
大概是说,著名棒球名星辛普森的前妻被杀,很多的证据可以表明
很可能是辛普森杀的,但由于他请的律师实在是太厉害了,所以政府的公诉人检察院也斗
不过他们,最后,陪审团宣布辛普森无罪释放。
之后,作者问了很多的美国朋友,得出了
上面的那段对话。
从索福克勒斯到弗洛多德再到帕索里尼,几千年的时光流逝而去,可是俄狄浦斯的悲
剧不但没有被人淡忘,反而不断被人们提起,变成我们每个人自己真实的故事,俄狄浦斯
的悲剧由一个人的悲剧变成一群人的悲剧,最后再变成人的悲剧,这本身的就是一个悲剧,面对这个悲剧我们何去何从,是在命运前无所事事的坐以待毙?还是在与命运的斗争中郁
郁而终?我想,这确实值得我们好好的思考一番……..
面对变化了的现实,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来思考问题,进行理论创新,
就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方法,就是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这
正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是马克思主义的真谛。
“教育无小事”,己不正焉能正人。
再说“小事”不小。
“小事”做好了,就能拓展
教育空间,缩短师生距离,赢得学生的信赖,对学生的知、情、意、行等方面将起到潜移
默化的教育作用。
时代变迁,学生的视野开阔了,思维活跃了,主体意识增强了。
我们教
育者要适应这种变化,不断加强师德修养,培养高尚人格,强化内在素养,使自身的“象
征意义”更加丰富深厚,让真理更好地释放出“热能”,点燃青少年心中奋发向上的火种。
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并且不只是那些条文,是我们的教育过于教条化,把法律肤
浅化了。
刘星老师说,其实,每个人都会发觉,我们的日常生活总是与诸如学校、公司、
医院、俱乐部以及这单位那单位之类的社会组织规则联系再一起的。
我们最关心的往往就
是这类规则,而不是国家制定或法院适用的规则。
正因为如此,有些西方法学家将实际生
活中的日常行为规则叫做“活的法律”。
他们认为,这种“法律”才是人们应给予首要关
注的法律,它们对人的影响远远地超过了国家制定或法院适用的规则。
这些文字让我欣喜,因为从其中我真正感受到了公民利益为首位的理念,感慨还有人能透过法律看现实。
法律
应该是活的,并且不仅活在生活中,更应该活在人们的心中,成为人们思想上的一种习惯。
总而言之,《西窗法雨》以其经典的案例,精到的剖析,很容易就能引起我们法律初
学者对法律的深层思考,也极具启发性。
很适合我们阅读学习。
篇二
“总觉得文学与法律相隔很远,其实是没碰到高手。
读《西窗法雨》才知道文学与法
律是可以联姻的。
一正要讲的是法律。
法律自然枯燥。
但一正却有化枯燥为有趣的本事。
用文学的手法讲法律的道理是一正的一大创造。
他善讲故事。
用文学的眼光看,他有较高
的叙述策略。
一,他叙述短小、精彩,且语言幽默风趣,往往几句话便能抓住人。
二,他
有明确的叙述目的,能将故事在不知不觉中引向他要讲述的道理。
读者还在故事的享受里,却已经开始了对道理的领悟。
一正有涉笔成趣的本事,古今中外的事件,被他信手拈来、
皆成文章……”这是《西窗法雨》中序的作者程文超对本书及其作者刘星的评价。
原本以为,看完这么高的评价,带着过高的期望去看这本书,一定会觉得失望,而事
实并非如此。
《西窗法雨》既不像法学教科书那样枯燥无聊,也没有其它法学著作那么深
奥难懂,而是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对似乎是信手拈来的法律
现象材料进行点拨评说,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却时时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
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
《西窗法雨》中每一节都讲述了不同的法律道理,其中我对《政府旁边的法院》的印
象颇为深刻。
对于政府犯错这一件事,中国人和西方人明显持不同的态度和做法。
中国人一般选择“让政府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纠正自己”的办法;而西方人恰恰相反,他们选择了“让旁
人教育,让法院纠正”的方法,因而产生了“政府里边的法院”和“政府旁边的法院”两
种截然不同的传统。
在这一节中,作者以“水门事件”的例子阐述了在西方人看来纠正和防止政府犯错误
的最好办法——以权力制约权力,而此方法首先表现在法院存在于政府旁边。
我们并不能
否认西方也存在腐败现象,但也不得不承认权力对权力的制约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实现。
从我翻开这本书的那一刻起,我就被它深深地吸引住了。
每每被书中那些平凡人物的
平凡事迹感动。
爱是一种感受,是一种信仰,是一种追求……,拥有爱的人,付出爱的心,人生必定是充实而无憾的。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我想《爱的
教育》这本书将会把“爱”带给更多的人。
让我们的爱无处不在!
此外,作者还提到,如果法院存在于政府之中,那人们只能寄希望于政府及其人员的“道德自律”了。
简单的一句结语,把读者的视线从西方的法律现象转移到中国本身,道
出了中国当今社会腐败现象前赴后继、越反越严重的重要原因之一——缺乏有力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
通过叙说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启蒙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这就是本书最为成功的地方之一。
用通俗易懂的例子讲述深奥难懂的法律道理,让法律文化在不经意间得到普及,这才是我们的社会所需要的。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