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业务中种常见的操作风险与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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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点:

向不具备主体资格的借款人发放贷款会出现债权无法落实、法律诉讼不予支持的问题。

风险表现及识别:

1、借款人没有《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身份证明》,特殊行业没有《生产经营许可证》或《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2、借款时借款人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许可证》没有经过年检或《身份证明》过期;

3、借款人是法人分支机构但未经法人机构授权;

4、借款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防控措施:

1、严格按规定对借款人主体资格进行调查,对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申请贷款的必须到工商部门或主管机关调查工商注册登记及年检情况;

2、对自然人申请贷款的要调查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核对法人代表和自然借款人身份证明。

案例分析:

借款人夫妇俩人经常到外地打工,家中只有一个17岁的孩子上学,父母以孩子名义在信用社贷款,贷款到期后没有归还,起诉后法院以借款人虽满16周岁,但在家上学,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贷款主体资格为由驳回诉讼请求。

风险点:

发放冒名贷款可能导致债务悬空,使信贷资金形成风险。

风险表现及识别:

顶名贷款:指信用社工作人员,在自己亲友来贷款时,因对象不符合条件,不能按正常手续办理贷款。经过有贷款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同意,以其名义申请贷款,交由亲友使用的行为。

搭名贷款:指信用社工作人员因自己或亲友要使用贷款,但又无法贷出时,在正常贷款户贷款时,要求贷款者多申请一部分贷款,将多贷出的部分借自己或亲友使用的行为。

盗名贷款:指信用社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他人(或单位)不知道的情况下,使用其名义贷款归个人使用的行为。

假名贷款:指信用社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编造根本不存在的假人名(或单位)进行贷款,然后贷款归个人使用的行为。

防控措施:

1、坚持两名以上信贷人员进行贷前调查,信贷员实行A、B制;

2、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和贷款用途的真实性;

3、坚持借款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柜台领取贷款。

案例分析:

1、顶名:某信贷员在农户联保贷款科目中以村民王某、张某等人名义贷款36万元,为其亲属买车搞个体运输。

2、搭名:某信贷员在某贷户申请贷款时要求借款人多申请10万元,自己亲属使用。

3、盗名:某信贷人员在农户联保贷款科目使用已搬迁、死亡的农户冯某、韩某、张某名义贷款9万元,为自己养猪使用。

4、假名:某信用社主任采取编造假名,私刻名章,伪造假身份证件等手段,在农户联保贷款科目中发放贷款50万元,为自己使用。

风险点:

发放贷款超过监管部门规定的资本金比例,将导致信用社经营出现流动性风险。

风险表现及识别:

1、单户贷款超过资本净额的10%;

2、最大十户贷款超过资本净额的100%。

防控措施:

1、受理大额贷款前,测算最大一户和最大十户贷款余额是否超过规定比例;

2、采取社团放款的方式降低比例。

案例分析: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某信用社对同一借款人发放贷款280万元,贷款手续齐全,但是该联社资本金净额为2,700万元,该笔贷款的发放超过了资本金的10%,违反了单户大额贷款不得超过资本金10%的监管比例要求。

风险点:

对属于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消耗资源型行业以及五小企业发放贷款,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企业易发生关停、倒闭,导致贷款无法收回。

风险表现:

对属于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消耗资源型行业以及小煤矿、小炼油、小水泥、小玻璃、小火电等国家限控行业发放贷款。

防控措施:

1、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是否为国家限控行业;

2、借款用途是否用于限控行业;

3、实地调查,核实提供资料和生产经营情况的真伪。

案例分析:

信用社向某小水泥厂发放贷款50万元,由于该水泥厂污染严重,被有关部门责令关停,贷款到期后无法收回,形成风险。

风险点:

1、抵(质)押物不合法、抵押物权属不清、难变现、不易保管;

2、超规定抵押率放款;

3、未按规定登记和办理他项产权证明会出现抵押无效。

风险表现及识别:

1、《担保法》、《物权法》中禁止抵(质)押的财产进行抵(质)押发放贷款;

2、抵(质)押物不符合易保管、易变现的条件;

3、抵(质)押登记期限与抵(质)押合同期限不一致;

4、评估价值与市场价值明显不一致;

5、定期存单质押的贷款到期日超过存单到期日;

6、低保对象房产作为抵押的贷款;

7、农民耕地抵押的贷款;

8、农民宅基地、农民住宅等小产权抵押的贷款;

9、未成年人的财产抵(质)押。

防控措施:

1、在办理抵质押贷款时严格按照《担保法》、《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发放贷款;

2、执行二人以上现象调查抵质押物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并全程参与办理抵(质)押登记、止付手续。

案例分析:

某信用社向客户发放贷款100万元,用商业用房抵押,但是没有到房屋产权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其抵押房产被借款人私自变卖,贷款无法收回。

风险点:

借款人还款意愿不强,给贷款清收带来难度、增加清收费用等。

风险表现及识别:

1、借款人或担保人采取搬迁、拖延、长期外出等形式故意躲避债务清偿责任;

2、借款人或担保人采取破产、倒闭、重组等形式逃避清偿责任;

3、借款人有意转移资金、逃债、赖债、贷款到期,有钱不予偿还。

防控措施:

1、到工商部门核查企业的登记记录、年检记录及其他相关信息;

2、向员工和客户了解法人代表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品行状况;

3、查询央行征信系统和信用社的信用往来记录,查看有无不良记录;

4、向社区、村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或人员调查有无劣迹。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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